动植物检疫 B01:怎么查、要什么文档、哪些寄不了
B01 是「应施检疫」的标记,不是税率问题。货品 CCC 税则号列的「输入规定」栏列有 B01,代表属应施检疫动植物品目,进口前须向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APHIA,2023 年 8 月 1 日由防检局改制)办理输入检疫,取得电子放行通知后海关才会受理报关。
⚠️ 三件最多人不知道的事:①检疫物原则上不得以邮寄方式输入(植物有两种例外、动物没有例外);②经检疫云网络申报免收 100 元申报数据键输费,不是「在线申报也要收」;③自狂犬病非疫区输入、文档齐全的犬猫是免隔离,不是一律关 7 到 30 天。
B01 是什么?先确认一件事:B 字头只有这一个
B01 代表该税则号列属应施检疫动植物品目,进口前须先向防检署报验。输入规定代号是挂在 CCC 税则号列上的签审要求,决定这批货进口前要先过哪个主管机关。B01 属 B 字头(动植物检疫),主管机关是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 常有人问 B02、B03 是什么——B 字头目前只有 B01 一个代号,不存在 B02。下表是集运与进口最常同时遇到的几个代号,看清楚各自要办什么。
| 代号 | 主管机关 | 代表什么 | 对这批货的意义 |
|---|---|---|---|
B01 | 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 | 应施检疫动植物品目 | 进口前必须办输入检疫,取得放行通知海关才受理报关。 |
F01 | 卫福部食药署 | 应办理输入查验之食品及相关产品 | 食品查验,与检疫是两套独立进程,可能两个都要办。 |
MW0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 | 可寄性问题——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少量输入〔整份报单 CIF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第 1–24 章农产品不论税率多少、金额多小都不得输入。 |
C01/C02 |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 应施检验商品(C02 为「本项下部分商品」) | 商品检验,与检疫无关。 |
602 | 国家通信传播委员会 | 电信管制射频器材 | NCC 审验,与检疫无关。 |
很多人先查税率、看到 0% 就放心下单。税率决定要缴多少钱,输入规定决定这东西能不能进来——两者是独立的。挂 B01 而没办检疫,货到了也进不来;挂 MW0 的大陆物品则是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少量输入〔整份报单 CIF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下单前请先看输入规定栏,再看税率。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防检局)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改制为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英文缩写 APHIA。旧数据写「防检局」或旧网址的,请改以现行机关与网站为准。
好运器内核数据(可直接引用):税则库里有多少号列标 B01?
好运器税则库收录 12,705 个 CCC 税则号列(数据同步至 2026-04-22),其中 1,277 个标有 B01,约占 10.1%;B02 到 B09 一个都没有,和上面「B 字头只有 B01」一致。下表是 B01 号列最多的章别:
| CCC 章别 | 章名(简称) | B01 号列数 |
|---|---|---|
| 第 02 章 | 肉及食用杂碎 | 209 |
| 第 06 章 | 活树及其他植物;球茎、根及类似品;切花及装饰用叶 | 157 |
| 第 07 章 | 食用蔬菜及部分根菜与块茎 | 104 |
| 第 44 章 | 木及木制品 | 98 |
| 第 01 章 | 活动物 | 97 |
| 第 08 章 | 食用果实及坚果 | 90 |
| 第 03 章 | 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 | 87 |
同一批 1,277 个 B01 号列里,661 个同时标 MW0(大陆物品不准输入;第 25–97 章另有少量输入例外,见上文),22 个同时标 MP1(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另有 655 个同时标 F01 或 F02(须向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输入查验)。也就是说,从中国大陆进口标 B01 的货,除了检疫,还要先确认这个号列是否准许从大陆输入、要不要另办食品查验。统计口径:好运器税则库 tariffs 表 import_code 栏逐笔比对代号,章名依 CCC 税则章名简称,数据同步至 2026-04-22;实际规定以关务署与贸易署最新公告为准。
怎么查我的货要不要办 B01 检疫
判断顺序是固定的:先确认税则号列有没有挂 B01,再确认这个「品项+输出国」的组合有没有被列入核准输入清单,最后确认要备哪些文档。三步都有官方系统可以自己查,不需要付费代办。
到国际贸易署的货品分类查找系统,用中文货名或 11 码号列查。输入规定栏若出现 B01,就要往下走第二步;顺便看有没有 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少量输入〔整份报单 CIF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或 F01(食品查验)。
⚠️ 这一步最容易走错系统。免登录可查的是 smartpq2.aphia.gov.tw,查找条件是国家名称+植物部位+植物名称。输入型态分为:种子、果实、地上部、地下部、全株、茎叶、组织培养苗、零余子。「输入国家」以该批货物的实际生产地为准——实际生产国与输出国不同时,须洽辖区分署确认条件。
清单有列出该组合的检疫条件,照条件备妥输出国官方核发的检疫证明书等文档。未列于核准清单者原则上不得输入,要走风险评估或项目输入(见下方两段)。若是动物或动物产品,另须先取得输入同意文档。
smartpq2(有 2)才是免登录的核准输入植物清单查找;smartpq(没有 2)是智能植物检疫专家系统,会导向登录页,用来送项目输入与邮寄输入许可申请。网络上不少教学把两者写反。
核准输入清单是绑「输出国」的,而官方明订以该批货物的实际生产地为主。从第三国转运、或在 A 国采购但实际产于 B 国的货,条件可能完全不同,这种情形要先洽 APHIA 辖区分署确认,不要自行套用。
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流程
现行母法是《中华民国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告、2026 年 4 月 1 日生效),分「甲、禁止输入」与「乙、有条件输入」两大部;CCC 号列的对照则在另一份公告《应实施输入植物检疫品目》(2026 年 7 月 7 日生效)。流程本身是四步,真正花时间的是第一步。
1确认品项+输出国的组合可否输入
先查甲部有没有把这个组合列为禁止,再到核准输入植物清单查检疫条件。⚠️ 「输入国家」以该批货物的实际生产地为准,不是看你从哪里出货。
2请输出国官方机关核发植物检疫证明书
证明书必须由输出国的官方植物保护机关(NPPO)核发,不是供应商或第三方检验公司自己开。部分品目公告免缴验(见下一段),但「免缴验证明书」不等于「免检疫」。
3到港前后向辖区分署申报检疫
透过检疫云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在线申报,或临柜办理。经检疫云网络申报或临柜自行缮打申请书,免收 100 元申报数据键输费。
4接受检查、取得电子放行通知后报关
检疫人员查验合格后发出电子放行通知,海关才会受理该批报关。不合格时依情形办理消毒、熏蒸、退运或销毁,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这是集运最容易踩、也最少人知道的一条。《中华民国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甲部第四点明定:香港、新加坡、澳门为自由港,视同禁止输入之国家、地区。第二点另定:非禁止区生产的货物,若运输途中经禁止区卸货转运,视同禁止区生产。换句话说,同一批植物走直达船可以进、走香港转运就进不来——转运路线本身会改变可否输入,安排航程前务必确认。
官方立场是分流处理,不是一句「不能进」:①未带地下部与果实的蔬菜、食用菌子实体 → 洽辖区分署询问;②其他具繁殖力的检疫物 → 填「植物或植物产品输入检疫条件申请书」,必要时依《植物防疫检疫法》第 14 条第 4 项申请首次输入风险评估。所以看到清单查不到,下一步是问分署,不是直接放弃。
不论品项为何,附着土壤者一律不得输入。干燥稻草、竹制编结材料这类「经干燥者免施检疫」的品项也一样受此限制——免施检疫讲的是不用办检疫进程,不是可以带土进来。
植物检疫证明书(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由谁核发
很多人把「植物检疫证明书」和「我方核发的输入检疫证明」搞混。进口时要缴验的那一份,是输出国官方植物保护机关(NPPO)核发的,格式依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 ISPM No. 12 标准(现行为 CPM-16 于 2022 年采认的修订版,先前版本均已撤销)。下表是最常混淆的几份文档,看清楚谁开给谁。
| 文档 | 谁核发 | 什么时候用 | 注意 |
|---|---|---|---|
| 植物检疫证明书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 输出国官方植物保护机关(NPPO) | 进口报验时缴验 | 供应商自制或第三方检验公司开立的不算。部分品目公告免缴验。 |
| 输入植物检疫证明书 | 我方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 | 检疫合格后核发,供后续使用 | 与上一份方向相反,别混用。 |
| 电子放行通知 | 我方防检署 | 合格后发送,海关据以受理报关 | 这是通关的关键,不是纸本证明书。 |
| 输出植物检疫证明书 | 我方防检署 | 台湾出口到别国时申请 | 本页谈的是进口,这份用在出口。 |
官方另有公告《输入植物检疫物免缴验输出国植物检疫证明书之品目》。列在里面的品项不用附输出国证明书,但仍是应施检疫物,仍要申报接受检查。两者是不同层次的事,不要看到「免缴验」就以为整套进程都免了。
《动植物检疫规费收费实施办法》第 15 条的 120 元,适用范围是各种检疫证明书之分割、补发、换发、缮发副本——也就是重开或加开时才收,不是一般核发每份都要 120 元。
从中国大陆进口,植物检疫证明书由哪个机关开?
货从中国大陆出口时,植物检疫证明书要由大陆官方检疫机关开立,实务上由出口地海关签发。依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中国 NPPO 登录数据,中国的植物检疫由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个机关分工,其中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自 2018 年 3 月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并入海关总署。所以请大陆供应商或出口商向当地海关申办,淘宝卖家或集运仓自行打印的文档不算数。⚠️ 有了证明书也不代表能进口:上方统计中有 661 个 B01 号列同时标 MW0(大陆物品不准输入),报验前要先查号列;而且有证明书也不代表能邮寄或集运——《植物防疫检疫法》第 17 条第 3 项规定检疫物原则上不得以邮寄方式输入,好运器也不代办检疫。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动物侧的作用法是《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2025 年 10 月 8 日最后修正),它的 56 个附件就是各类动物与动物产品的「检疫条件」。⚠️ 旧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输入检疫条件」已经废止,还在引用它的第三方数据都是过期的。
另外要注意检疫物的范围比想像中广——《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5 条把尸体、骨、肉、内脏、脂肪、血液、皮、毛、羽、角、蹄、腱、生乳、卵、精液、胚全部纳入,所以未加工的羽毛、皮毛制品也可能是检疫物。
1确认品目是否列入「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
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5 条第 2 项公告,现行版本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修正(农授防字第 1121482860 号)。到贸易署货品输出入规定查找系统,在「规定代号」字段填入 B01 就能查——这是防检署官方页面明载的查法。⚠️ 该品目表已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预告修正(草案阶段、尚未生效),引用时请确认最新版。
2确认要不要先申请「输入检疫同意文档」
⚠️ 这是最常被写错的地方。「输入检疫同意文档」(第 33 条第 1 项第 2 款)与「检疫条件」(同项第 3 款)是两件不同的事:前者是针对个别输入案件、于输入前核发的同意文档,向到达港站的输出入动物检疫机关申请;后者是针对某品目、某输出国普遍适用的规范文本。不是所有品目都需要同意文档,只有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例如犬、猫)才要。中央主管机关尚未订定检疫条件的,输入人应于输入前申请个案检疫条件。
3备妥输出国官方动物检疫证明书
依各品目的检疫条件缴验输出国官方核发的动物检疫证明书或其他指定文档。⚠️ 部分国家与品目因疫病状态被公告禁止输入,此时不论文档多齐全都不能进。
4到港报验、必要时隔离检疫,取得证明书后报关
向到达港站的检疫机关报验。需隔离者送指定隔离场所,期满无感染之虞才签发输入动物检疫证明书。取得电子放行通知后海关才受理报关。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34 条第 3 项: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注意这里写的是「应施检疫物」全部——不限猪肉、不限疫区、不限数量,而且没有例外(植物侧至少还有两种例外)。违反者应予退运、没入或销毁;收件人收到后应即送交检疫机关销毁,未配合者依第 45 条第 13 款处 3 万~15 万元。
这个结构搞清楚就不会白找数据。农业部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33 条第 1 项发布一份公告,同时处理 10 种动物传染病(口蹄疫、牛接触传染性胸膜肺炎、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猪瘟、马鼻疽、非洲马疫、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新城病、狂犬病)的非疫区「表一」,以及牛海绵状脑病(BSE)风险等级「表二」,之后以「某国加入/删除非疫区」的形式逐次修正。
公告原文明定:「未列于表一之国家(地区)属于疫情不明或已发生疫病等国家(地区)」——也就是「疫区」是表一的补集,不是另一份清单。所以去找「某某疫病的疫区公告字号」是找不到的,要反过来查该国有没有列在非疫区表一。
现行母公告为 2026 年 9 月 22 日农授防字第 1151868859 号(该次将美国蒙大拿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区删除)。公告另定:生效日前已装船(或装机)运往我国者不在此限。
依《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附件六「犬猫输入检疫条件」:自狂犬病非疫区输入、文档齐全者免隔离检疫,查验符合即签发证明书;自疫区输入且文档齐全者隔离 7 日;文档有瑕疵(无芯片、未附证明书正本、芯片号码不符等)则视情形为 30 日、至抽血日后满 97 日,检测不合格者 180 日,甚至退运或扑杀销毁。
「检测合格」指狂犬病中和抗体力价达 0.5 IU/ml 以上。疫区与否,以犬猫运离原所在国家(地区)而装载于运输工具时该地经公告的状态为准。⚠️ 网络上(包括本页旧版)流传的「一律 7~30 天」两端都错。
我们查遍准则与犬猫检疫条件,查无「输入检疫同意文档」的通用有效期限规定。规范的是申请时点,以及取得后若要变更核准输入日期,以一次为限。另外防检署固定提醒:输入犬猫的日期若为例假日或年节,将无法派员办理押运与点接,请避开。
依防检署 113 年度(2024)统计年报,输出入动植物检疫合计 544,432 批量,其中不合格 1,790 批——动物及其产品合格率 99.72%、植物及其产品 99.62%。输入检疫占 443,207 批(81.41%),输出占 101,225 批。输入动物及其产品 229,996 批中,活动物类仅 5,446 批(2.37%),其中猫 2,570、犬 2,025。
⚠️ 54 万这个数字是输出+输入合计,不是「输入 54 万批」,引用时别写错。不合格数近年由 2020 年的 2,297 批降至 2024 年的 1,790 批。
常见品项一次看:哪些要办、哪些不用
下表依《应实施输入植物检疫品目》(2026 年 7 月 7 日生效)附表逐项核对。⚠️ 最重要的观念:判断单位是 11 码 CCC 号列,不是品类——同样是干货,干香菇免施检疫、椰纤却仍是检疫物;同样是菇,生鲜香菇要办、干香菇不用。不能用「整类」推论。
| 品项 | 是否应施检疫 | CCC 号列 | 重点 |
|---|---|---|---|
| 木材(原木、裁制材) | ✅ 是 | 4401/4403 系列 | 厚度未达 0.6 公分免施检疫;经高温加压胶合、油漆、染色、木焦油或防腐处理者亦免。散装原木限基隆、台北、苏澳、台中、高雄、花莲输入。 |
| 板材(合板、塑合板、定向纤维板) | ❌ 否 | 第 44 章相关号列 | 属「经高温加压方式胶合」,免施检疫。 |
| 木质栈板、垫板 | ✅ 是 | 4415.20.00.00-7 | 须符合 ISPM 15,见下一段。 |
| 种子 | ✅ 是 | 依作物别 | ⚠️「经干燥或研磨免缴验」不适用于具发芽能力的种子。无发芽活性、已去种皮或破碎者才可免缴验。 |
| 苗木、接穗、组织培养苗 | ✅ 是 | 0602 系列 | 18 类须隔离检疫且输入前须书面申请核准:甘蔗、茶、凤梨、柑橘、香蕉、龙眼、荔枝、苹果属、檬果、桑属、百香果属、李属、番石榴、梨属、蔷薇属、葡萄属、木瓜属、草莓属。 |
| 球根、种球 | ✅ 是 | 0601.10 系列 | 核准清单查找时「植物部位」选地下部。百合、唐菖蒲、大理花另有专属检疫条件。 |
| 新鲜水果 | ✅ 是 | 0808/0810 系列 | 🔴 旅客(含托运行李)一律不得携带鲜果实;货运须逐一比对甲部禁止表与乙部条件表。 |
| 新鲜蔬菜 | ✅ 是 | 0701/0709 系列 | 未带地下部与果实者,核准清单选「茎叶」。整粒带皮马铃薯不适用冷冻免检疫例外。 |
| 生鲜食用菇 | ✅ 是 | 香菇 0709.54.00.00-9 等 | 生鲜、冷藏都要办。 |
| 干香菇 | ❌ 否 | 不在品目附表内 | 防检署澄清稿明列干香菇输入时无须申请检疫。⚠️ 但若产自中国,另受大陆物品输入规定限制。 |
| 干燥花 | ❌ 否(附条件) | 0604.90.90.00-2 | 附表备注逐字:「未含种子且经干燥者免施检疫」——含种子者仍是检疫物。 |
| 干燥中药材 | ❌ 否(种子类除外) | 1211 系列 | 🔴 20 项种子类中药材仍须检附输出国证明书:小茴香、火麻仁、扁豆、芫荽子、带壳白果、亚麻子、罗勒子、葫芦巴子、牛蒡子、韭菜子、决明子、黄芥子、孜然茴香、菟丝子、地肤子、车前子、莱菔子、白芥子、奇异子、冬瓜子。 |
| 麻纤维(生) | ✅ 是 | 5301.10/5302.10/5303.10/5305.00.00.10-0 | 🔴 这些号列没有「经干燥者免施检疫」注记。品目限「生或已浸渍」,已纺制加工者不在附表内。 |
| 椰纤、椰壳 | ✅ 是 | 5305.00.00.91-2/1404.90.40.00-3 | 🔴 同样没有干燥免施注记。作栽培介质用者另依栽培介质输入检疫条件办理。 |
| 稻草、谷类藁 | ❌ 否(干燥者) | 1213.00/1401.90.00.10-2 | 备注「经干燥者免施检疫」。但附着土壤者一律不得输入。 |
| 竹制包装、编结材料 | ❌ 否(干燥者) | 1401.10/1401.90 系列 | 同上。 |
| 核桃砂(研磨料) | ⚠️ 号列待确认 | 查无专属号列 | 核桃本身(0802.31/0802.32)注记「经干燥者免施检疫」;研磨料最可能归 1404.90.99.90-4(亦注记干燥免施)。但若被归为矿物性磨料(第 68 章)则非植物检疫物,建议先申请税则预先审核。 |
| 羽毛、羽绒(填充用) | ⚠️ 视加工状态 | 0505.10.00.00-8/0505.90.30.00-5 | 属动物检疫。品目表备注「已染色者除外」——未染色的羽绒被、羽绒衣填充料仍是应施检疫物。 |
| 羽毛粉、羽毛废料 | ✅ 是(无除外) | 0505.90.20.10-5/0505.90.20.20-3 | 这两个号列没有任何除外备注,一律应施检疫。 |
| 猪鬃、獾毛、制刷用毛 | ⚠️ 视加工状态 | 0502 系列 | 备注「已染色或加工成制品者除外」。鸡毛撢子这类已加工成制品者不是检疫物。 |
| 生皮(生鲜/盐渍/干燥) | ✅ 是 | 4101~4103(19 个号列) | 含猪皮、鹿皮、犀牛皮、象皮等。 |
| 已鞣制皮革、皮件成品 | ❌ 否 | 4104 以下 | 未列于动物检疫品目表,非应施检疫物。 |
防检署澄清稿明白否定自用豁免:动植物检疫物无论是否为自用、金额及数量多寡,均采取相同检疫规范与强度。另一份澄清稿则明列干香菇、干燥花、不含种子之干燥中药材等加工干燥植物产品「输入时无须申请检疫」。两者并不矛盾——「是不是检疫物」看品目公告;一旦是检疫物,就不因用途或数量而豁免。
常看到「经染色加工之动物羽、毛等产品旅客免申报」这种写法,容易让人以为是旅客专属优惠——不是。那个除外规定写在《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的备注栏本身,意思是这些品项根本不是应施检疫物,所以货运、邮寄、旅客三种管道一律不用申请检疫。
反过来说:未染色的填充用羽毛与羽绒(0505.10.00.00-8)仍是应施检疫物,买羽绒被、羽绒外套的填充料要特别注意;而羽毛粉(0505.90.20.10-5)与羽毛废料(0505.90.20.20-3)连除外备注都没有,一律应施检疫。
像「鹿角菌」这种非官方品名,在品目附表与核准清单都查不到。正确做法是先确定学名与 CCC 号列(必要时向关务署申请货品归属税则预先审核),再拿号列去比对品目附表,而不是用俗名硬猜。
木质包装材与 ISPM 15:栈板、木箱、垫木
这一段和商品本身无关,但只要你的货用了木质栈板、木箱或垫木就会遇到。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 ISPM No. 15 要求木质包装材必须经过认可的除害处理(热处理或熏蒸),并加盖 IPPC 标章。台湾的免缴验规定明文引用该标准。
要看到 IPPC 标章:麦穗图标 + 国码 + 生产者代码 + 处理方式代码(HT 热处理/MB 溴甲烷熏蒸/DH 介电加热)。标章要清晰、不可涂改,且应标示在包装材至少相对的两面。
木质包装材未符合规定时,依情形办理除害处理、退运或销毁,费用由货主负担,货物也会被卡在港区。⚠️ 这是整批货的问题——商品本身完全合规,也可能因为一片栈板出不了关。向供应商下单时就要把「木质包装材须符合 ISPM 15」写进要求。
经高温加压胶合的合板、塑合板、定向纤维板,以及厚度未达 0.6 公分的薄木片,因制程已达除害效果而免施检疫。纯纸材、塑料、金属包装当然也不在范围内。
规费怎么算
依据是《动植物检疫规费收费实施办法》(2025 年 11 月 14 日最后修正),费目分三类:检疫费、作业费、工本费。⚠️ 最常被写错的是「申报数据键输费」——经检疫云网络申报或临柜自行缮打申请书者免收,只有由检疫机关代为键输数据时才收。
| 费目 | 金额 | 依据与说明 |
|---|---|---|
| 检疫费 | 完税价格 × 1/1000 | 第 4 条。⚠️ 小麦、大麦、玉米、黄豆按完税价格 × 0.5/1000 计收。 |
| 申报数据键输费 | 每案 100 元 | 第 13 条第 2 项:「除临柜自行缮打申请书或网络申报者外,每一申请案件计收一百元。」→ 自己在线申报就不用付。 |
| 临场费 | 每人每次 500 元 | 第 9 条。每批计收一人次;同一申请人多批于同处所同时临场者计收一人次。港、站设有派驻办公处所并派员运行者免收。 |
| 检疫延长作业费 | 平常日 200/假日 1,000/特别 2,000 元(每批) | 第 12 条第 3 款。「特别」指 22:00 至翌日 06:00。 |
| 动物隔离检疫延长作业费 | 平常日 2,000/假日 2,500/特别 3,000 元(每批) | 第 12 条第 4 款。 |
| 检疫处理费 | 熏蒸、消毒依附表;海没、饲养、栽培、运送、销毁依实际支出 | 第 13 条第 1 项。这一项没有上限,不合格时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
| 检疫证明书工本费 | 每份 120 元 | 第 15 条。⚠️ 仅适用分割、补发、换发、缮发副本,不是每份都收。 |
| 检疫标识工本费 | 一般每张 1 元;货柜专用每柜 80 元 | 第 14 条。供输出使用。 |
| 输出特定疫病采样检查费 | ELISA 1,000/PCR 1,600/RT-PCR 2,100/实时 RT-PCR 3,100/病毒分离 3,600 元 | 第 4-1 条,每批每种。动物特定疫病急迫需求者加倍。 |
第 3 条:援助或救济物资(持政府机关证明文档)免收检疫规费。第 7 条免收检疫费:军用物资(持军事机关证明)、进口军公粮食(持粮政机关证明)、旅客携带及邮寄限额内、输出生鲜冷藏冷冻畜禽肉类已缴屠宰卫生检查费者。
规费办法第 7 条确实把邮寄限额内列为免收检疫费,但那讲的是费用,不是可否输入。检疫物原则上不得以邮寄方式输入(见下方「违规的后果」段),两件事不要混为一谈。
第 8 条:输出以外币计价者,按财政部关务署每旬报关适用外币汇率表换算。
首次输入要做的风险评估(PRA)
要输入台湾从未核准进口的植物品种,或从新的输出国输入,须先依《具繁殖力之检疫物输入风险评估作业办法》(2020 年 4 月 20 日发布)申请有害生物风险评估。法源是《植物防疫检疫法》第 14 条第 4 项。该办法第 5 条明定评估「得参考」国际植物防疫检疫措施标准(ISPM)等相关国际标准。
1先确认清单真的没有
到核准输入植物清单查「该输出国+该植物部位+该植物」。⚠️ 未带地下部与果实的蔬菜、食用菌子实体不走这条路,直接洽辖区分署询问即可。
2以「种」为单位提出申请
官方明确要求以「种」(species)为单位申请,一次申请多种时要标明优先级。⚠️ 官方原文警告:以「属」(genus)、父母本不明的杂交种或品种提出申请,可能因外来入侵风险评估不易而延宕评估时程。
3备齐数据并提前办理
透过智能植物检疫专家系统送件(需帐号)。官方提示:货物已抵达输入港端口者,请考量货物状态再提出申请——意思是等货到了才申请,很可能来不及。
网络上(包括本页旧版)常写「PRA 需数月至数年」,但我们查遍法规与官方页面,查无任何官方公布的处理期限或参考时程。官方唯一的时程叙述是明确表示因案而异:「评估作业时程随数据提供之完整与否、疫情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异,为避免影响货物输入时程,请务必提前办理申请作业。」所以规划采购时请以「无法预估、务必提前」为前提,不要用任何流传的天数去调度。
禁止输入与项目输入
《中华民国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分两大部:甲部是禁止输入、乙部是有条件输入。判断顺序是先看甲部有没有把「这个品项+这个地区」列入禁止,再看乙部的条件。
甲部第四点明定这三地为自由港,视同禁止输入之国家、地区。第二点另定:非禁止区生产的货物,运输途中经禁止区卸货转运者,视同禁止区生产。这对集运影响最直接——转运港的选择会决定这批植物能不能进台湾。排航程前请先确认全程有没有经过这三地卸货转运。
这是不分品项、不分数量的绝对限制。带盆带土的植株、根部沾土的种苗、混有土壤的栽培介质都在此列。
基于科学研究、育种试验等特殊需求,可向防检署申请项目输入许可,透过智能植物检疫专家系统(需帐号)送件。审查通过后须依核准条件输入,并接受后续监督管理——这是给研究单位的管道,不是一般商业进口的绕道。
违规的后果:邮寄、货运、旅客三条路完全不同
这一段最容易写错,因为同样一件东西,用不同方式带进来,法律效果差很多。下表把植物侧(《植物防疫检疫法》)与动物侧(《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分开列。
| 情形 | 植物侧 | 动物侧 |
|---|---|---|
| 邮寄/邮递输入 | 原则不得输入(第 17 条第 3 项)。例外只有两种:①公告免缴验检疫证明书之品目;②收件人事先向植物检疫机关申请并经核准。违反者应予退运或销毁。 | 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第 34 条第 3 项)。无例外。应予退运、没入或销毁。 |
| 收件人未配合办理 | 第 24 条第 1 项第 6 款:3 万~15 万元 | 收到后应即送交检疫机关销毁;违反者第 45 条第 13 款 3 万~15 万元 |
| 输入人未申报/违规输入(货运) | 第 24 条第 1 项第 6 款 3 万~15 万元;擅自输入公告禁止输入者另有刑责(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15 万元以下罚金) | 擅自输入禁止输入之应施检疫物: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 300 万元以下罚金(第 41 条第 1 项) |
| 旅客携带未申报 | 第 25-1 条:3,000~15,000 元 | 第 45-1 条:1 万~100 万元 |
| 自 ASF 国家邮寄猪肉产品 | (不适用) | 另有专门公告禁止(依第 28 条第 1 项第 2 款发布),违反者第 43 条第 8 款 5 万~100 万元,并得限期改善、按次处罚 |
很多人以为「小量、自用、用邮寄就没事」——法条写的正好相反。植物检疫物原则上不得以邮寄方式输入,动物应施检疫物则完全不得邮递寄送。想合法邮寄植物检疫物,只有两条路:该品项在公告免缴验品目内,或收件人事先申请并取得核准(透过智能植物检疫专家系统办理邮寄输入许可)。没有这两者就寄,结果是退运或销毁,收件人另可能被罚 3 万起跳。
一般应施检疫物的邮递禁止是《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34 条第 3 项,效果是物的处置(退运/没入/销毁),收件人未送交销毁才另罚第 45 条第 13 款 3 万~15 万元。
但自非洲猪瘟国家(地区)邮寄猪肉产品走的是另一条路:农业部依第 28 条第 1 项第 2 款发布专门公告停止邮递输入,违反者依第 43 条第 8 款处 5 万~100 万元罚锾,并得限期令其改善、届期未改善得按次处罚。两者构成要件不同,可能并存——不要以为只有 3 万起跳。
注意旅客携带与输入人/邮包收件人的差距:植物侧是 3,000~15,000 对上 30,000~150,000,整整差一个级距;动物侧更悬殊,旅客是 1 万~100 万(行政罚),而以货运方式擅自输入禁止输入之应施检疫物是刑责。流传的裁罚金额多半是旅客条款,不要拿来推估货运或集运的后果。
挂 B01(以及 F01)的货品需要签审文档,不适用快递货物的简易申报进程,须改走一般报关。规划时效时要把这一段算进去,不要用一般小包的天数估。
2026 年 7–10 月有哪些新公告?木制品、种子纸与非洲猪瘟邮包
一句话:2026 年 7–10 月防检署与海关的公告集中在两件事——①跨境网购的未经加工木制品(仿真树、沉木、树枝、树皮)与「种子纸」属植物检疫物,以快递输入应以一般正式进口报单申报;②非洲猪瘟疫区名单再增列芬兰(7/31)与南苏丹(9/18),国际邮包与快递持续 X 光逐件查验。下表整理原文重点,罚则与条号都照公告与全国法规数据库原文。
| 日期 | 机关 | 公告/新闻重点(照原文) | 和中国→台湾集运的关系 |
|---|---|---|---|
| 2026-07-31 | 农业部/防检署 | 修正「停止自发生非洲猪瘟之国家(地区)以邮递寄送输入猪肉产品」第二点,增列芬兰,自即日生效;同日新闻稿:违规携带或邮寄首次即裁处新台币 20 万元、第二次以上 100 万元。 | 公告表亚洲栏第一列即为中国大陆(含香港、澳门),名单不是只有添加国家。 |
| 2026-08-04 | 防检署 | 仿真树等未经加工木制品、种子属「检疫物」,跨境网购应申报;境外木制品多以快递输入,应以「一般正式进口报单」申报,不得采行简易申报。 | 集运买家完成 EZ WAY 委托报关后,即须承担违规输入责任(原文)。 |
| 2026-09-09 | 农业部(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 | 部长赴桃园「北台湾邮件作业中心」视察:国际邮包「X 光机逐件仪检、检疫犬精准侦测」;自 114 年 11 月 6 日起已删除「首次输入非故意者免罚」。 | 今年迄今边境检出的非洲猪瘟核酸阳性样本中,中国大陆占 95%(原文)。 |
| 2026-09-17 | 财政部关务署 | 自疫区入境旅客行李及进口快递货物、邮包全面运行 X 光仪器检查;115 年统计至 9 月 10 日查获猪肉及其制品 697 件 494 公斤(旅客 526 件 276 公斤、快递货物 42 件 142 公斤、邮包 126 件 70 公斤)。 | 查获来源地主要为中国大陆(含香港及澳门),以火腿肠、猪蹄筋、月饼、肉粽等含猪肉制品为大宗(原文)。 |
| 2026-09-18 | 农业部(农授防字第1151868848号) | 再修正同一公告第二点,增列南苏丹,自即日生效;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款。 | 中国大陆(含香港、澳门)仍在表列。 |
「检疫物」的法律范围到哪里?
两部法律用的词不一样:植物侧叫「检疫物」,动物侧叫「应施检疫物」。判断的起点都是主管机关公告的品目,不是商品叫什么名字。
| 项目 | 植物防疫检疫法 |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 |
|---|---|---|
| 定义 | 第 3 条第 2 款「植物产品」包括籽仁、种子、球根、鲜果、干燥花、生药材、木材、有机栽培介质等「来源于植物未加工或经加工后有传播有害生物之虞之物品」。 | 第 5 条第 1 项:动物及其尸体、骨、肉、内脏、脂肪、血液、皮、毛、羽、角、蹄、腱、生乳、血粉、卵、精液、胚及其他可能传播动物传染病病原体之物品。 |
| 怎么成为受管制品目 | 第 13-1 条第 1 项: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为应实施输入检疫之品目(简称检疫物)。第 2 项:未列入者,发现有传播有害生物风险之虞,仍得检疫处理、退运、销毁。 | 第 5 条第 2 项: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品目公告为应施检疫物。第 33 条第 5 项:未公告者,检疫机关认有传播之虞仍得径予强制运行检疫。 |
| 疫区停止输入 | 第 14 条第 1 项:得公告禁止输入、依检疫条件管理、隔离检疫。 | 第 28 条第 1 项第 2 款:指定区域停止检疫物之输入(停止自非洲猪瘟国家邮寄猪肉产品即依此发布)。 |
被点名的木制品与种子商品长什么样?
防检署 2026-08-04 新闻稿列出的样态如下。共同点是「以天然原木制成且未经油漆、防腐或其他有效加工处理」,或商品里含有植物种子。贩售页面常不标材质与加工方式,买家容易误判。
- 以原木树干制作的仿真树(含真实树枝或树干)
- 水族造景用沉木
- 供宠物啃咬或攀附使用的树枝
- 各类用途的原木切片、树皮(新闻附图另有裁制木块、杯垫、树枝环)
- 种子纸:花卉、香草或蔬果种子内嵌于回收纸浆,常见做成手作明信片、环保名片、文创便条纸、杯垫、礼品包装、宣传卡片
防检署配合关务署查获快递违规输入木制品的受裁罚案件:113 年 192 件、114 年 272 件,分别占植物及其产品违规总件数 31% 及 42%,共裁处新台币 993.1 万元;115 年上半年已达 174 件,占违规总件数 50%(原文数字)。新闻稿指出这类产品可能夹带光肩星天牛、栎树猝死病菌等检疫有害生物。
种子、种苗另有专页:植物种子与种苗进口检疫;木质栈板与包装材见本页ISPM 15 段。
邮包与快递:检疫流程差在哪?
同样从中国寄到台湾,走邮政(国际邮包)还是走快递货物,法律上的申请人、申报方式和罚则都不同。集运到桃园清关属货物进口,报关由输入人(或委托的报关业者)办理。
| 项目 | 国际邮包 | 快递货物(含集运) |
|---|---|---|
| 法律原则 | 植物:第 17 条第 3 项「检疫物不得以邮寄方式输入」,例外只有公告免缴验品目、收件人事先申请核准。动物:第 34 条第 3 项「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没有例外。 | 植物:第 17 条第 1 项,到达港、站时由输入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检疫;未完成检疫不得拆开包装或擅自移动。动物:第 34 条第 1 项,到达时申请检疫并缴验输出国动物检疫证明书。 |
| 谁要办 | 收件人。植物检疫物要邮寄输入,须依「经邮寄方式输出入植物检疫物检疫作业办法」第 4 条先申请核准;许可有效期限一年,包装须标示内容物名称并附许可文档(第 5 条)。 | 输入人(买家)或其代理人(报关业者)。防检署原文:买家一旦完成委托报关,即须承担相关违规输入的责任。 |
| 查验方式 | 北台湾邮件作业中心:X 光机逐件仪检、检疫犬侦测(2026-09-09 新闻稿)。 | 关务署:自疫区进口快递货物全面 X 光仪器检查(2026-09-17 新闻稿)。木制品等检疫物应以一般正式进口报单申报,不得简易申报。 |
| 被查到的处置 | 植物:退运或销毁(第 17 条第 3 项)。动物:退运、没入或销毁;收件人应即送交检疫机关销毁(第 34 条第 3 项)。 | 植物:限期补正、检疫处理、退运或销毁(第 16 条第 2 项);动物依检疫条件处理。 |
| 罚则(原文金额) | 植物:收件人未依第 17 条第 4 项申请检疫,第 24 条第 1 项第 6 款 3 万~15 万元。动物:收件人未送交销毁,第 45 条第 13 款 3 万~15 万元;违反第 28 条公告(如自非洲猪瘟国家邮寄猪肉产品),第 43 条第 8 款 5 万~100 万元。 | 植物:输入人未申请检疫,第 24 条第 1 项第 6 款 3 万~15 万元;擅自输入公告禁止输入者,第 22 条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15 万元以下罚金。动物:未申请检疫,第 43 条第 11 款 5 万~100 万元;擅自输入禁止输入之应施检疫物,第 41 条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 300 万元以下罚金。 |
防检署建议:委托报关前先核对实际到货内容与订购商品是否相符;使用 EZ WAY 者应仔细核对 APP 显示的申报内容与货品名称,有疑虑可向海关申请先行查看货物,再据实申报。
非洲猪瘟:从疫区邮寄或网购猪肉产品,罚则是多少?
新闻常说的「首次 20 万、第二次以上 100 万」,是主管机关在法定罚锾范围内的裁罚金额;法定范围与条号如下。自 114 年 11 月 6 日起,「首次输入非故意者免罚」已删除,「自疫区输入猪肉产品不论故意、过失一律裁处」(2026-09-09 新闻稿原文)。
| 情形 | 法源(全国法规数据库原文) | 公告/新闻稿所述裁罚 |
|---|---|---|
| 自非洲猪瘟国家(地区)邮递寄送猪肉产品 | 违反依第 28 条第 1 项公告之措施:第 43 条第 8 款,5 万~100 万元罚锾,并得限期改善、按次处罚。 | 首次 20 万元、第二次以上 100 万元(2026-07-31 防检署、2026-09-17 关务署);收件人有网购集运事实、短期多次同来源邮件签收等客观证据者,一律 20 万元(2026-09-09)。 |
| 旅客携带未申报 | 第 45-1 条:1 万~100 万元。 | 首次 20 万元、第二次以上 100 万元(同上)。 |
| 以快递或货运擅自输入禁止输入之应施检疫物 | 第 41 条第 1 项: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 300 万元以下罚金。 | 2026-07-31 新闻稿:「最重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 以快递或货运输入但未申请检疫 | 第 43 条第 11 款(违反第 34 条第 1 项):5 万~100 万元。 | — |
实际适用哪一条、罚多少,以主管机关处分书为准;本表只整理法条与公告原文,不代替个案判断。
研究文献怎么说?
以下是实际查得到原文的研究与国际文档,说明为什么邮包、快递与网购是检疫查验重点。
- Wang W-H et al. (2019). Detection of 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 in pork products brought to Taiwan by travellers. Emerging Microbes & Infections 8(1):1000–1002. —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5 月在台湾机场、港口没收的 1,667 件猪肉产品中,62 件检出非洲猪瘟病毒(59 件来自中国大陆各省、3 件来自越南),平均阳性率 3.7%。
- Teng K T-Y et al. (2021). A stochastic assessment to quantify the risk of introduction of 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 to Taiwan via illegal pork products carried by international travellers. Transboundary and Emerging Diseases. — 以随机模型估算旅客非法携带猪肉产品使病毒传入台湾的风险,结论为风险高。
- IPPC CPM Recommendation R-05: Internet trade (e-commerce) in plants and other regulated articles(2014 年通过、2017 年出版) — 指出网购的受管制物品常未附植物检疫证明书;点名贺卡、纸制品、家居饰品等可能含可种植植物材料,并建议各国植物保护机关加强与邮政及快递业者协调。
本段来源(新闻与公告原文):
- 防检署(2026-08-04)仿真树等未经加工木制品、种子属「检疫物」!跨境网购应申报
- 农业部(2026-09-09)防范非洲猪瘟入侵 部长赴北台湾邮件作业中心视察国际邮包查验管制措施
- 防检署(2026-07-31)修正「停止自发生非洲猪瘟之国家(地区)以邮递寄送输入猪肉产品」第二点(增列芬兰)
- 防检署(2026-09-18)修正同公告第二点(增列南苏丹,农授防字第1151868848号)
- 防检署(2026-07-31)芬兰发生非洲猪瘟案例,违规输入猪肉产品将受重罚
- 财政部关务署(2026-09-17)中秋不带不买境外猪肉制品 共同守护台湾美味
- 经邮寄方式输出入植物检疫物检疫作业办法(第 4、5 条)
禽流感季:从中国输入禽肉、蛋、羽毛制品,检疫规定与罚则是什么?
一句话:防检署 2026-09-22 公告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区」表一未列中国大陆;公告原文明定「未列于表一之国家(地区)属于疫情不明或已发生疫病等国家(地区)」,其检疫物输入依《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疫区相关规定办理。准则第 15 条禁止来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或新城病疫区、且可传播该病的鸟纲动物产品输入(另有低酸性罐头等例外),而应施检疫物依法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个别商品是否属应施检疫物、适用哪一个检疫条件,以防检署公告与 CCC 号列的输入规定为准。
| 原文日期 | 公告/新闻 | 重点 |
|---|---|---|
| 2026-09-22 | 农业部公告(农授防字第 1151868859 号) | 美国蒙大拿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区删除。公告附件表一的非疫区为:亚洲 马来西亚、新加坡;大洋洲 澳大利亚;欧洲 法国(附录地区除外)、西班牙、瑞士;美洲 加拿大(附录地区除外)、巴拉圭、美国(附录地区除外)及波多黎各。 |
| 2026-09-25 | 防检署新闻:启动「禽流感秋冬强化防疫措施」 | 全球 H5N1 疫情仍严峻、冬季为高峰,9 月起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实施强化防疫;同稿通报桃园市大园区 1 珍珠鸡场确诊 H5N1,扑杀 2,616 只。 |
| 2026-10-19 | 防检署新闻:桃园大园肉鹅场确诊 H5N1 高病原性禽流感 | 扑杀肉鹅 735 只(11 至 13 周龄);2026 年 9 月起确诊禽场累计 2 例。未依规定主动通报者,最高处新台币 100 万元罚锾,且依法扑杀之动物不予补偿。 |
RSS 收录日期为 9/24、10/18,与原文差 1 天,以原文日期为准。国内禽场疫情属防疫事项;本段整理的是输入端的检疫规定。
从禽流感疫区输入禽类产品,法规怎么写?
| 条文 | 原文重点 |
|---|---|
|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 §5 | 检疫物包括动物之尸体、骨、肉、内脏、脂肪、血液、皮、毛、羽、角、蹄、腱、生乳、血粉、卵等;中央主管机关得公告应实施检疫之品目(应施检疫物)。 |
|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 §33 I | 中央主管机关应公告外国动物传染病之疫情状态,并对应施检疫物采取:①禁止输入、过境或转口 ②输入前申请输入检疫同意文档 ③依检疫条件缴验动物检疫证明书 ④隔离检疫。 |
| 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 §4 I② | 来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区之鸟纲动物禁止输入,其精液、卵、胚及受精蛋亦同。 |
| 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 §15 I①⑤ | 来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或新城病疫区、且可传播上述疫病之鸟纲动物产品禁止输入;来自非疫区但运输途中在疫区转换运输工具者亦同(另有密闭式货柜等例外)。 |
| 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 §15 II | 不受禁止之情形:供试验研究经核准;符合高温灭菌罐制要件(指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之低酸性罐头);经评估制程等风险管控措施能有效防止引入、并订有检疫条件或事先申请经核准。 |
| 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 §16 I② | 输入家禽肉类,应符合附件十三之二之检疫条件。 |
|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 §34 III | 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以邮递寄送输入者,应予退运、没入或销毁。收件人接获时应即送交输出入动物检疫机关销毁。 |
| 2026-09-22 公告第三点 | 公告生效日(不含)前已装船(或装机)运往我国之动物及动物产品,不在此限。 |
违规的罚则是多少?
| 行为 | 条号 | 法定罚则 |
|---|---|---|
| 擅自输入依第 33 条第 1 项第 1 款规定禁止输入之应施检疫物 | §41 I、II |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 300 万元以下罚金;该检疫物得于第一审法院声明没收前径予没入。 |
| 应施检疫物之输入人或其代理人未依 §34 I 申请检疫 | §43 ⑪ | 新台币 5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锾。 |
| 指定应施检疫物未于输入前申请核发输入检疫同意文档 | §45 ⑫ | 新台币 3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罚锾。 |
| 收件人未将邮递寄送输入之应施检疫物送交销毁 | §45 ⑬ | 新台币 3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罚锾。 |
| 旅客未于入境时申请检疫 | §45-1 | 新台币 1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锾。 |
新闻所说「未通报最高 100 万元」是对养禽业者的规定(条例 §43 ② 对应 §12 I,5 万~100 万元),与输入无关,列此避免混淆。条号与金额均依全国法规数据库现行条文(2026-10-23 查)。
怎么查疫区与检疫条件?
- 先查号列的输入规定。输入规定有
B01即属应施检疫物。2026-10-23 依关务署税则数据查得:0207.14.11冷冻鸡腿及鸡翅=B01、F01、MW0;0407.21鸡之带壳蛋(鲜)=B01、F01、MW0;0505.10填充用羽毛及羽绒=B01。MW0的规定文字为「大陆物品不准输入」,F01为食药署输入查验。可用税则查找或贸易署输出入规定查找核对。 - 再查产地的疫区状态。防检署网站「疫情信息 → 疫区公告 → 最新公告」,看附件表一「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栏有没有列出产地;美国、加拿大、法国还要看附录的除外地区(疫区)。
- 最后查检疫条件。《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第 15 条至第 19 条与附件(如家禽肉类为附件十三之二、含肉加工产品为附件十八之一);尚未订检疫条件者,依条例 §33 II、准则 §21 于输入前申请个案检疫条件。
- 羽毛、羽绒:品目表备注的除外与填充用羽绒的说明,见本页「常见品项一次看」段。
中国大陆是否列为非疫区、某项禽类产品能否输入,一律以防检署最新公告与海关、防检署的个案认定为准;本段只整理规定与查找方式。
国际标准与研究
- 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 10.4 章(高病原性禽流感,2024 年版) — 第 10.4.2 条列「安全商品」:F0 值 3 以上的密封加热禽肉产品、羽毛粉等化制品、经洗净并蒸汽干燥的羽毛与羽绒,不论产地疫情皆不应附加禽流感条件;第 10.4.20 条:其他家禽羽毛羽绒应证明来自非疫区,或经 10% 甲醛熏蒸 8 小时、20 kGy 照射等处理。属国际建议,输入台湾仍以防检署规定为准。
- Tumpey TM et al. (2002) Journal of Virology 76(12):6344–6355 — 2001 年 5 月,南韩从中国上海一家食品厂输入的鸭肉分离出高病原性 H5N1;该厂 15 个货柜中有 7 个验出流感病毒,且鸭肌肉组织可检出具感染力的病毒。说明禽肉本身可以是跨境传播途径。
本段来源(公告、新闻与法规原文):
- 防检署(2026-10-19)桃园大园肉鹅场确诊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请业者落实各项生物安全工作
- 防检署(2026-09-25)启动「禽流感秋冬强化防疫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及传播风险
- 农业部公告(2026-09-22,农授防字第1151868859号)美国蒙大拿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区删除(含表一附件)
-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5、§33、§34、§41、§43、§45、§45-1)
- 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4、§15、§16、§19、§21)
常见问题
B01 是挂在 CCC 税则号列「输入规定」栏的签审代号,代表该品项属应施检疫动植物品目,进口前须向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办理输入检疫。B 字头目前只有 B01 一个代号,没有 B02。要自己查的话,到贸易署货品输出入规定查找系统,在「规定代号」字段填 B01 即可列出所有适用号列。B01;②到核准输入植物清单与检疫条件查找系统(smartpq2.aphia.gov.tw,免登录)查「国家+植物部位+植物名称」;③依清单列出的检疫条件备妥文档。⚠️ 别把 smartpq2 和 smartpq 搞混——后者是需登录的智能植物检疫专家系统。HT/MB/DH),标章需清晰且标示在至少相对的两面。不符合者依情形办理除害处理、退运或销毁,费用由货主负担。⚠️ 这是整批货的风险——商品本身完全合规,也可能因为一片栈板卡在港区。下单时就要把「木质包装材须符合 ISPM 15」写进对供应商的要求。合板、塑合板、定向纤维板因经高温加压胶合而免施检疫。数据源
本页每一条法规、费率与品项结论都回到一手来源核对,查证日期为 2026-08-22。法规以全国法规数据库现行条文为准,品项以防检署官方品目公告与查找系统为准。
- 植物防疫检疫法 — 第 14 条第 4 项为首次输入风险评估之法源;第 17 条第 3 项明定检疫物不得以邮寄方式输入,例外仅公告免缴验品目与收件人事先申请核准两种;罚则第 24 条第 1 项第 6 款 3 万~15 万元、第 25-1 条旅客 3,000~15,000 元。
-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 — 第 4、5 条界定动物与检疫物范围(含皮、毛、羽、角、蹄等);第 33 条第 1 项第 2 款为输入检疫同意文档、第 3 款为检疫条件;第 34 条第 3 项明定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罚则第 41 条第 1 项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 300 万元以下罚金、第 45 条第 13 款 3 万~15 万元、第 45-1 条旅客 1 万~100 万元。
- 中华民国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 —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告、2026 年 4 月 1 日生效。分甲部(禁止输入)与乙部(有条件输入)。甲部第四点:香港、新加坡、澳门为自由港,视同禁止输入之国家、地区;第二点:运输途中经禁止区卸货转运者,视同禁止区生产。
- 应实施输入植物检疫品目 — 2026 年 7 月 7 日生效。附表逐项列 CCC 号列与「经干燥者免施检疫」等备注,是判断品项是否为检疫物的依据。
- 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 — 2023 年 8 月 30 日修正(农授防字第 1121482860 号)。⚠️ 已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预告修正,草案阶段尚未生效。
- 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 — 2025 年 10 月 8 日修正。56 个附件即各类动物与动物产品之检疫条件;附件六为犬猫输入检疫条件(隔离 0/7/30/97/180 日之级距与 0.5 IU/ml 抗体标准)。⚠️ 旧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输入检疫条件」已废止。
- 具繁殖力之检疫物输入风险评估作业办法 —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布,为 PRA 之法源。第 5 条明定评估「得参考」国际植物防疫检疫措施标准(ISPM)等国际标准。
- 动植物检疫规费收费实施办法 — 2025 年 11 月 14 日修正。第 13 条第 2 项:「除临柜自行缮打申请书或网络申报者外」每案计收申报数据键输费 100 元——网络申报免收。第 4 条检疫费为完税价格 1/1000;第 15 条证明书工本费 120 元仅适用分割、补发、换发、缮发副本。
- 经邮寄方式输出入植物检疫物检疫作业办法 — 邮寄输入植物检疫物的例外进程依据,须由收件人事先申请核准。
- 旅客及服务于车船航空器人员携带动植物检疫物检疫作业办法 — 2021 年 4 月 7 日修正。旅客携带与货运、邮寄适用不同规范与罚则级距。
- 核准输入植物清单与检疫条件查找系统 — 免登录(有图形验证码)。查找条件为国家名称+植物部位+植物名称;输入型态分种子、果实、地上部、地下部、全株、茎叶、组织培养苗、零余子。
- 智能植物检疫专家系统 — 需帐号登录。用于项目输入申请、邮寄输入许可申请、木质包装材处理厂商认可。⚠️ 与上一个系统只差一个「2」,常被混淆。
- 检疫云单一窗口服务平台 — 动植物检疫业者网络申报系统。经此申报免收申报数据键输费。
- 输入犬猫检疫信息网 — 犬猫输入检疫同意文档电子申办。防检署提醒避开例假日与年节,届时无法派员押运点接。
- 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 — 主管机关。2023 年 8 月 1 日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改制。⚠️ 官方英文名两种并存(官网页眉 Bureau、年报 Agency、网域 aphia),引用建议用中文全名。
- 防检署 113 年度统计年报 — 2024 年输出入动植物检疫合计 544,432 批量(输出+输入合计),不合格 1,790 批;动物产品合格率 99.72%、植物产品 99.62%;输入检疫 443,207 批占 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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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货品输出入规定查找
— 查 CCC 号列输入规定栏。防检署官方页面明载:在「规定代号」字段填入
B01即可查应施检疫动植物品目之税则号列。 - IPPC / ISPM No. 12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s — 植物检疫证明书之国际标准。现行为 CPM-16(2022)采认之修订版,先前版本(含 2011 年版)均已撤销。
- IPPC / ISPM No. 15 木质包装材 — 木质包装材除害处理与 IPPC 标章之国际标准。我国「输入植物检疫物免缴验输出国植物检疫证明书之品目」第四款明文引用。
- IPPC:Chinese NPPO(MARA、GACC and NFGA) — 中国三个 NPPO 分工;2018-03 原质检总局出入境检疫职能并入海关总署(2019-12-24 登录)
本页为一般性整理,查证日期 2026-08-22。实际输入规定、检疫条件、规费与流程以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经济部国际贸易署与财政部关务署最新公告为准;个案疑义请洽防检署辖区分署。本页不构成法律意见。好运器提供跨境物流、仓储与报关协作服务,不代办动植物检疫、不代为申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