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查验登记审查准则─人用血浆制剂之查验登记|第 6 条|食品药物管理|法规|生效中
卫生福利部|v1.0
最后修订: 2001-11-06
病毒去活化/去除确效数据:人来源之血浆制剂于制程中须加入经确效之病毒去除/不活化之骤。病毒之去活化/去除确效数据应能将个别之标准病毒(Modelvirus)减少至 1/10,000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