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饲料/用品寄台湾能不能寄?
非食品的宠物用品(玩具、牵绳、衣服、碗、床、梳具)可以正常集运,税率依材质而定约 5–10%,完税价格 ≤ NT$2,000 免税。含动物性成分的宠物食品(干饲料、罐头、肉干零食、牛皮骨)属「应施动物检疫物」,须检附输出国官方动物检疫证明书并经检疫合格,个人邮寄/集运几乎无法取得,等同寄不了。唯一免检疫例外是「未含牛源成分且经高温灭菌罐制」的产品,但该号列仍列 B01,能否适用以实际品目为准,寄送前请先洽客服。就算备齐文档,犬猫食品等列有 B01 的应施检疫物属涉及输入规定的货物,快递进口要以一般进口报单通关,不能用 EZ WAY 简易申报;在好运器创建集运时要选「正式报关」。
最后更新:2026-10-23 | 好运器编辑部 | 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防检署犬猫食品输入检疫条件、关务署海关进口税则
哪些宠物商品可以寄、哪些不行?
判准只有一条:看它有没有动物性成分。没有动物性成分的用品一律可寄;只要含牛、羊、猪、禽等动物性成分(不论是饲料、零食还是嚼咬玩具),就落入应施动物检疫物,个人寄件实务上过不了。
✅ 可以寄(非食品、无动物性成分)
- 宠物玩具(依材质课税,含电池者走特货)
- 牵绳、胸背带、项圈、鼻笼(税则 4201,7.5%)
- 宠物衣服、雨衣、鞋套
- 饭碗、餐垫、宠物床、睡垫、外出笼
- 猫砂盆、梳具、指甲剪、清洁用品
- 不含动物成分的植物性零食(如南瓜条、地瓜干)
⚠️ 须动物检疫/实务上寄不了(含动物性成分)
- 含肉干饲料、犬猫罐头、主食冻干
- 肉干、肉条、冻干肉块等含肉零食
- 牛皮骨、洁牙骨等动物皮嚼咬品(税则 4205,输入规定 B01)
- 含动物性成分的宠物保健品(鱼油、羊奶粉、蛋壳膜)
- 生食肉餐(BARF)、冷冻生肉
⚠️ 判断「有没有动物成分」要看成分表不是看外观。很多标榜「蔬食」的洁牙骨仍含明胶或乳制成分;标示不清就当作含动物成分处理,才不会整批被退运或销毁。
含动物成分的宠物食品为什么寄不了?
因为它不是「税」的问题,是检疫的问题。含动物性成分的犬猫食品属应施动物检疫物,法规要求检附输出国政府官方签发的动物检疫证明书,而个人向境外卖家买一包饲料,卖家不会(也无法)为单一包裹申请官方检疫证明——所以卡关的不是税率高低,是文档根本拿不到。
含动物性成分(牛、羊、猪、禽等)之犬猫食品——包含干饲料、罐头、零食、保健品——以及牛皮骨等动物皮嚼咬品,属应施动物检疫物,须检附输出国官方动物检疫证明书并经我国检疫合格后才能输入。个人邮寄通常无法取得该证明,等同不得寄。犬猫食品等列有 B01 的应施检疫物属涉及输入规定的货物,依《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与《海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2 条,快递进口应以一般进口报单通关,不能用 EZ WAY 简易申报。已备齐输出国动物检疫证明书与相关许可者,在好运器创建集运时要选「正式报关」(依现行设置每批报关费 NT$800,税金另计),并到港申请检疫;好运器不代办检疫与许可,没有文档请不要寄到集运仓。
供宠物食用、未含牛源成分且经高温灭菌罐制之产品,属免动物检疫的例外。但这不代表可以当一般商品集运:该号列(如 2309.10)的输入规定栏仍列 B01,能否适用例外要以实际品目、成分表与制程说明为准,海关或检疫机关仍可能要求补件;经集运进口前,请先洽客服确认是否须改走正式报关。
为什么管这么严?
与人食含肉禁运同一套逻辑:防范非洲猪瘟、口蹄疫、牛海绵状脑病(BSE)等动物传染病经由动物产品入境。违规携带或邮寄动物产品的裁罚标准与人食含肉一致,并非「宠物用的就比较宽松」。
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43 条第 11 款,应施检疫物的输入人或其代理人未申请检疫,处新台币 5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锾;擅自输入第 33 条第 1 项第 1 款规定禁止输入的应施检疫物,依第 41 条处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 300 万元以下罚金。另依第 34 条第 3 项,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切勿因「只是一包零食」而心存侥幸。
从中国寄宠物商品,法规上准不准?
要分两层看:第一层是「大陆物品准不准输入」,第二层才是「要不要检疫」。查税则的「输入规定」栏就知道——列有 MW0 者不准输入、列有 MP1 者有条件准许、两者都没列的就是准许输入且免输入许可证。宠物用品与宠物食品在这一关差很多: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少量输入〔整份报单 CIF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用品属税则 25~97 章,可适用这项例外;饲料、零食属税则 1~24 章,不适用。
| 输入规定代号 | 意义 | 对集运的实际影响 |
|---|---|---|
MW0 |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项目 | 要分品项看。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少量输入〔整份报单 CIF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宠物用品(玩具、牵绳、衣服、碗床等,属税则 25~97 章)可适用这项例外;饲料、罐头、肉干等食品类(税则 1~24 章)不适用少量输入免办输入许可证规定,列 MW0 就是不能寄。超过门槛者须向贸易署申请项目输入,个人集运实务上不适用。 |
MP1 | 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 | 可以寄,但若「特别规定」栏另列 M 开头代号或 121,须凭贸易署输入许可证报关。 |
| 未列 MW0/MP1 | 大陆物品准许输入 | 免输入许可证,径洽海关报关。 |
B01 | 应施动物检疫(防检署) | 与上述独立并存——即使大陆物品准许输入,含动物成分仍须检疫证明。 |
税则 2309.10.00.00-2「供零售用之猫狗食品」的输入规定栏为 B01 MP1。拆开来看:MP1 代表大陆产的猫狗食品属有条件准许输入(不是禁止);但 B01 代表它同时是应施动物检疫物。结论:法规上没有全面禁止,卡住个人集运的是检疫证明书拿不到——两件事要分清楚,别把「检疫过不了」误讲成「大陆货不准进」。
💡 想自己查?在本站税则查找输入品名,看「输入规定」栏有没有 MW0/MP1/B01 即可。
2026 年 7–10 月,跨境网购宠物食品有哪些新提醒?
海关与防检署在这三个月反复提醒同一件事:宠物食品多属应施检疫物,网购寄回前要先确认检疫规定。基隆关 2026-07-28 新闻稿点名透过境外电商买饲料、冻干再以快递或邮包寄回的情形;农业部同期两度修正「停止自发生非洲猪瘟之国家(地区)以邮递寄送输入猪肉产品」的国家表,中国大陆(含香港、澳门)一直列在表内。
| 日期 | 机关/文号 | 原文重点 | 原文 |
|---|---|---|---|
| 2026-07-28 | 财政部关务署基隆关(新闻稿) | 宠物食品多数制造过程使用禽畜原料,多属应施检疫物;未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34 条第 1 项申请检疫而被海关查获,依同条例第 34 条第 3 项、第 41 条、第 43 条,货品须销毁;属来自疫区禁止输入的禽畜肉品者,输入人或其代理人最高可处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 300 万元以下罚金;非属疫区禁止输入的检疫物,处新台币 5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锾。 | 关务署基隆关 |
| 2026-07-31 | 农业部(防检署公文布告) | 修正「停止自发生非洲猪瘟之国家(地区)以邮递寄送输入猪肉产品」第二点,国家表增列芬兰;同表亚洲栏第一个就是「中国大陆(含香港、澳门)」。 | 防检署公告 |
| 2026-09-07 | 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第 67 次会议 | 中秋连假期间,关务署与防检署对高风险地区入境旅客行李、快递货物及国际邮包实施 100% X 光查验并提高人工开箱查验率;数字发展部与电商平台创建联防机制,实时下架违规肉品广告。 | 防检署新闻 |
| 2026-09-09 | 防检署(部长视察北台湾邮件作业中心) | 国际邮包落实「X 光机逐件仪检、检疫犬精准侦测」;违规猪肉邮包逐案调查,查明有网购集运事实等客观证据者「一律重罚新台币 20 万元」,收件人声称不知情不会因此免罚;今年边境查获样本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率 11.5%,阳性样本中国大陆占 95%。 | 防检署新闻 |
| 2026-09-18 | 农业部公告 农授防字第1151868848号 | 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28 条第 1 项第 2 款,同一规定的国家表再增列南苏丹,自即日生效。 | 防检署公告 |
含猪肉成分的宠物食品,受非洲猪瘟邮递禁令影响吗?
上面两份公告管的是「以邮递寄送输入猪肉产品」,公告与新闻原文都没有点名宠物食品;含猪肉成分的宠物食品是否属公告所称「猪肉产品」,本页查无官方明文,以防检署认定为准。原文能确认的有三点:①中国大陆(含香港、澳门)列在发生非洲猪瘟国家表;②猪属偶蹄目,含偶蹄目或禽鸟成分的犬猫食品本来就属应施检疫物,而《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34 条第 3 项规定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③ 9 月的边境措施把快递货物与国际邮包都列入 X 光查验。
宠物食品归哪部法管?饲料管理法管得到吗?
犬猫宠物食品的专属规定在《动物保护法》第 22-3 至 22-5 条,不在《饲料管理法》——后者第 3 条所称饲料,是供给家畜、家禽、水产动物的食料。进口时的检疫则另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
| 法规与条号 | 原文重点 | 跟跨境网购的关系 |
|---|---|---|
| 《动物保护法》第 3 条第 6、9 款 | 宠物食品:指为供应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宠物均衡营养之食料及其他物质;宠物食品业者包括经营宠物食品「输入」之业者。 | 有销售行为(代购、开团、转卖)就可能落入「业者」。 |
| 《动物保护法》第 22-3 条 | 宠物食品制造、加工或输入业者,应就所营之宠物食品向中央主管机关申报。 | 业者义务;申报细节见下方「业者输入宠物食品要申报什么?」。 |
| 《宠物食品业者申报办法》第 2 条(2026-05-05 修正) | 应申报之宠物食品种类,为犬、猫类之宠物食品。 | 申报范围限犬猫食品。 |
| 《动物保护法》第 22-4 条 | 染有病原微生物、有害宠物健康物质超出安全容许量、逾有效日期、未依规定标示或标示不明不全者,不得制造、加工、分装、批发、贩卖、输入、输出、赠与或意图贩卖而公开陈列。 | 条文列有「输入」与「赠与」。 |
| 《动物保护法》第 22-5 条 | 宠物食品应以中文及通用符号显著标示品名、主要原料、营养成分、有效日期等;输入者并应加注输入业者及国内负责厂商名称、地址、电话及原产地。 | 业者输入后贩售,包装须符合中文标示规定。 |
| 《饲料管理法》第 3 条、第 11 条、第 22-2 条 | 饲料指经公告可供给家畜、家禽、水产动物营养或促进健康成长之食料;输入经公告品目之饲料须取得输入登记证;输入经公告之饲料应经查验合格,始得由海关通关放行。 | 适用于公告品目的饲料,例如税则 2309.90 部分号列输入规定列 404(须检附饲料输入登记证),与零售犬猫食品 2309.10 不同。 |
|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34 条第 1、3 项,第 41 条,第 43 条第 11 款 | 输入人或其代理人应申请检疫;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以邮递寄送输入者应予退运、没入或销毁;罚则见上表基隆关新闻稿。 | 网购收件人可能就是「输入人」。 |
法条原文:动物保护法・宠物食品业者申报办法・饲料管理法・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携带动植物检疫物检疫作业办法(2026-10-23 查证)
个人自用有没有免检疫的数量?
快递或集运进口的「个人自用免检疫数量」:本页在全国法规数据库与上述公告中查无。《旅客及服务于车船航空器人员携带动植物检疫物检疫作业办法》第 2 条的限定种类与数量,规范对象是出、入境人员「随身携带」的检疫物;《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 34 条第 3 项则规定应施检疫物不得以邮递寄送输入。基隆关 7/28 新闻稿也没有提到自用数量豁免。查无不等于可以——寄送前请以防检署输入检疫专区或 0800-761590 咨询为准。
从中国大陆网购宠物食品:MW0 与检疫是两道关
- 第一道:大陆物品准不准输入。宠物食品属税则第 23 章,落在第 1–24 章:这一段若有号列列
MW0,不适用经济部少量输入免办输入许可证(整份报单 CIF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或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的规定,就是真的不准输入。少量免证只适用第 25–97 章(例如宠物用品,排除项目除外),免证也仍要依规定报关。 - 零售犬猫食品 2309.10.00.00-2 目前列
B01 MP1,不是 MW0:MP1=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须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汇总表列有 M 开头特别规定者要向国际贸易署申请输入许可证。 - 第二道:检疫。
B01代表仍要依防检署「应施检疫动植物品目表」及犬猫食品输入检疫条件办理;中国大陆在非洲猪瘟国家表内。第一道过了,不代表第二道也过。 - 好运器提供深圳仓+桃园仓的中国→台湾集运;我们不代办检疫与输入许可,含动物成分的宠物食品请先确认文档再下单。
可查到的研究与官方文档
- 监察院调查意见(宝路饲料事件陈诉案,文中陈诉日期至民国 98 年):陈诉指出当时宠物饲料非属《饲料管理法》规范之货品,调查意见指农委会研议宠物饲料专法延宕——这是后来宠物食品条文放进《动物保护法》之前的背景。监察院文档
- 香港立法会秘书处数据研究组《选定海外地方对宠物食品的规管》(IN02/15-16,2016-04-20):欧盟对含动物源性配料的宠物食品实施严格进口管制,包括向原产地经认可企业采购、托运通知、附兽医证明书及入境口岸检查;日本对含动物源性配料的指明产品要求附出口国兽医管理当局签发的衞生证明。立法会 PDF
宠物商品的税则与关税率是多少?
宠物玩具不归在儿童玩具的第 95 章——国际税则对第 95.03 节「玩具」的范围是供人(儿童或成人)玩乐之物,动物用玩具排除在外,改依材质归列。这是最常被归错的一项,也直接影响税率。
| 品类 | CCC 税则 | 第一栏关税率 | 输入规定/重点 |
|---|---|---|---|
| 猫狗食品(零售包装) | 2309.10.00.00-2 | 2% | B01 动物检疫 + MP1 |
| 动物皮制宠物嚼咬品(牛皮骨、洁牙骨) | 4205.00.90.10-4 | 7.5% | B01 动物检疫 |
| 牵绳、胸背带、鼻笼、狗衣(纺织材料制) | 4201.00.00.10-7 | 7.5% | 一般商品 |
| 牵绳、胸背带(皮革制/塑料制/其他材料) | 4201.00.00.20-5 / 30-3 / 90-0 | 7.5% | 一般商品 |
| 宠物玩具(塑料制) | 3926.90.90.90-8 | 5% | 依材质归列,非第 95 章 |
| 宠物玩具(橡胶制) | 4016.99.90.00-7 | 7.5% | 依材质归列 |
| 宠物玩具、宠物床(纺织品制) | 6307.90.90.90-1 / 6304.93.00.00-9 | 10% | 依材质归列 |
完税价格 ≤ NT$2,000 免征关税与营业税,多数单件宠物用品落在免税范围。上表为常见归列,实际税则以海关依货品实际材质与用途核定的 CCC 11 码为准;同一件玩具用不同材质做,税率可能从 5% 到 10% 都有。
⚠️ NT$2,000 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完税价格一旦超过 NT$2,000,是整笔依完税价格课税,不是只课超出的部分。
宠物保健品与动物用药有什么限制?
保健品看「有没有动物成分」与「数量」;一旦宣称疗效或含药物成分,就跨进动物用药的管制范围,个人不能自行输入。
| 类型 | 规定 |
|---|---|
| 宠物维生素、矿物质补充品(无动物成分) | 邮寄/集运适用的件数上限,本页查无法源,以主管机关公告为准;入境旅客携带的限量不可套用到集运 |
| 动物性保健品(鱼油、羊奶粉等) | 含动物成分者须动物检疫;数量规定以主管机关公告为准 |
| 宣称疗效或含药物成分(含药牙膏、药用洗剂、除蚤滴剂、驱虫药) | 可能属动物用药品,须主管机关核准,个人不得径行输入 |
| 入境旅客随身携带自家宠物用动物用药品 | 另有专属限量表,与邮寄/集运规定不同,不可互相套用 |
宠物牙膏这类界线模糊的品项,判准在有没有宣称疗效:纯口腔清洁可寄,标榜「治疗牙周病」「抑菌疗效」就可能被认定为动物用药。详见宠物牙膏寄台湾要食品认证吗。
业者输入宠物食品要申报什么?
这一段只适用业者,不适用个人自用。制造、加工或输入宠物食品的业者,须于首次制造或进口后 30 日内完成在线申报;个人少量自用则以检疫与数量规定为主。
依《动物保护法》与宠物食品业者申报相关办法,制造、加工或输入宠物食品之业者,须于首次制造或进口 30 日内至农业部宠物食品申报网申报品名、净重、主要原料、添加物、营养成分、适用宠物种类等信息。未申报且经限期未改善者,处新台币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罚锾。
⚠️ 代购转售会被认定为业者:如果你是帮别人代买再转卖、或在社区开团卖宠物饲料,就不是「个人自用」,须符合业者申报义务。自用与商业的界线在「有没有销售行为」,不在数量多寡。
宠物商品税金实时试算
输入商品信息,系统以关务署税则数据实时估算关税、营业税与到岸总成本。
宠物饲料用品寄台湾常见问题
B01 MP1——MP1 表示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并非 MW0(不准输入)。真正挡住个人集运的是 B01 动物检疫要求的官方证明书拿不到。「检疫过不了」不等于「大陆货不准进」。B01,须动物检疫。不会因为它「看起来像玩具」就免检疫。法规依据与官方来源
-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与《输入应施检疫物检疫准则》——应施动物检疫物的范围与输入条件
- 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犬猫食品之输入检疫条件」(第 15-1 点)——含动物成分犬猫食品的检疫证明书要求与免检疫例外
- 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调制动物饲料之输入检疫条件」(第 15-2 点)
- 农业部「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判断某品项是否属应施检疫物的正式清单
- 财政部关务署「各项货品输入规定」——输入规定代号(含 MW0/MP1/B01)的官方定义
- 财政部关务署《海关进口税则暨输出入货品分类表》——CCC 11 码与第一栏/第二栏税率
- 农业部「动物用药品检验登记审查准则」——宣称疗效或含药成分产品的管制界线
- 防检署非洲猪瘟信息专区——边境检疫强化措施与违规裁罚
- 财政部《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与《海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2 条——涉及输入规定的快递货物应以一般进口报单通关,不能用简易申报
- 财政部关务署基隆关「跨境网购『宠物食品』应审慎,避免触法受罚」(2026-07-28)
- 农业部「停止自发生非洲猪瘟之国家(地区)以邮递寄送输入猪肉产品」第二点修正(2026-07-31 增列芬兰;2026-09-18 农授防字第1151868848号增列南苏丹)
- 《动物保护法》第 3、22-3、22-4、22-5 条;《宠物食品业者申报办法》第 2 条;《饲料管理法》第 3、11、22-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