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 46-1 条|食品药物管理|法|生效中
第 九 章|卫生福利部 / 食品药物管理署|v108.06.12
最后修订: 2019-06-12
散播有关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消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