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第 6-2 条|动物保护|法|生效中
第 二 章|农业部|v1.0
最后修订: 2021-05-19
各政府部门之检疫犬、缉毒犬、警犬、搜救犬或国防军犬,其每周工时、服务年限、终老送养与其他应遵行事项,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