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第 4-1 条|动物保护|法|生效中
第 二 章|农业部|v1.0
最后修订: 2021-05-19
各级政府应普及动物伦理与动物保护法规相关之教育及学习,以提升国民动物保护知识,并落实于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