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电子产品寄台湾要缴税吗?
手机进口报关(从中国集运寄台湾、个人自用):含无线功能的器材归国家通信传播委员会(NCC)管,依《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制造输入及申报作业管理办法》第 9 条,邮寄或其他非自行携带方式输入一次至多 2 部,可切结输入、免请领进口核准证;邮寄 3~10 部须先申请进口核准证;同一自然人或法人一年内以 10 部为限(自然人须年满 18 岁)。手机、笔电、相机、蓝牙耳机等常见 3C 的税则号列,第一栏关税率是 0%;同批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免征关税、货物税及营业税。属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应施检验的电器,信息设备同规格型式 ≤ US$1,000,或超过但未逾 5 件,可免验。以自用名义输入的器材不得转售。
最后更新:2026-10-29 | 数据源:电信管理法、商品检验法、商品免验办法、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制造输入及申报作业管理办法、海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财政部关务署
手机集运进口怎么报关?邮寄自用几部免核准证?
手机等含无线功能的 3C 从中国集运寄台湾,个人自用以邮寄或其他非自行携带方式输入时一次至多 2 部(集运属「其他非自行携带方式」是本站解读,条文没有点名快递或集运),可依《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制造输入及申报作业管理办法》第 9 条以切结方式输入,免请领进口核准证;邮寄输入 3~10 部须先向国家通信传播委员会(NCC)申请进口核准证。同一自然人或法人一年内以 10 部为限,自然人须年满 18 岁。
- 先算数量:邮寄或其他非自行携带方式一次 ≤2 部,以切结方式输入(第 9 条第 3 项第 2 款)。
- 3 部以上、10 部以内:寄出前先向 NCC 申请进口核准证(第 9 条第 2 项第 2 款)(条文原文为「邮寄输入者,三部以上,十部以内」)。
- 笔电、平板这类信息设备: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总金额 ≤US$1,000,或超过 US$1,000 但未逾 5 件,可在报单填免验通关代码 CI000000000010(关务署说明)。
- 算税费:同批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免征关税、货物税及营业税;超过就按全额课征。快递税费由业者先代缴,再向收件人收取(财政部税务入口网)。
- 切结输入的器材「仅供申请人自用,不得转让或作为其他商业上之用途」(第 9 条第 2 项)。
进口报关的完整流程,见台湾进口报关完整流程。
NCC 和 BSMI 有什么不同?
含无线功能(蓝牙/WiFi/移动网络)的器材归 NCC 依电信管理法第 66 条审验;如果同一商品或随附的充电器属于 BSMI 公告的应施检验商品,也要符合商品检验法规定。是否须检验,以 BSMI 应施检验商品查找结果为准。
| 认证 | 管什么 | 常见适用产品 |
|---|---|---|
| NCC | 无线通信射频 | 手机、平板(移动网络)、蓝牙耳机/喇叭、WiFi 路由器、智能手表、无线键鼠 |
| BSMI | 应施检验商品(电器安全等) | 笔电、充电器、电源供应器、行动电源、延长线、小家电等(是否列管以 BSMI 查找结果为准) |
| NCC BSMI | 视品目而定 | 手机(无线→NCC);随附充电器若属 BSMI 应施检验商品,另须符合 BSMI 规定 |
※ 判断关键:有没有无线(NCC)、是否列入 BSMI 应施检验品目(BSMI)。是否须检验,以 BSMI 应施检验商品查找结果为准。其他 3C 品类的集运寄送重点,见3C 产品集运完整指南。
手机、蓝牙自用可以寄几部?
含无线射频的设备,依《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制造输入及申报作业管理办法》第 9 条:邮寄或其他非自行携带方式输入一次至多 2 部可以切结方式输入、免请领进口核准证(第 3 项第 2 款);邮寄3~10 部须向 NCC 申请进口核准证(第 2 项第 2 款)。同一自然人或法人一年内以 10 部为限(自然人须年满 18 岁)。
手机、蓝牙、WiFi 等含无线射频的设备受 NCC 规范。办法第 9 条第 2 项第 3 款、第 3 项第 3 款原文:「同一自然人或法人,一年内以十部为限。其中自然人须年满十八岁。」各输入方式的数量如下(条号均为第 9 条):
| 进口方式 | 以切结方式输入(免核准证) | 须申请进口核准证 |
|---|---|---|
| 邮寄或其他非自行携带方式(快递、集运属之,本站解读) | 一次至多 2 部(第 3 项第 2 款) | 邮寄 3~10 部(第 2 项第 2 款;原文只列邮寄) |
| 自行携带 | 一次至多 5 部(第 3 项第 1 款) | 6~10 部(第 2 项第 1 款) |
集运寄手机等无线设备,一次至多 2 部可以切结方式输入;超过切结数量须先向 NCC 申请进口核准证。贩卖未经 NCC 审验合格的手机等射频器材,违反电信管理法第 66 条第 1 项,依第 81 条第 1 项处警告或新台币 1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正(对象是贩卖者,不是个人自用)。超过切结数量又没有申请进口核准证就输入,才可能依电信管理法第 80 条第 1 项第 5 款或第 6 款处新台币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锾,器材得没入(第 80 条第 2 项);在切结数量内合法自用输入的个人不适用。
BSMI 电器个人自用怎么免验?
CI000000000010 是信息设备商品的免验通关代码:符合下列条件时,进口人在报单填报这个代码即可通关,不用另外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免验。关务署提醒,电器类商品「倘无该局同意文档,除无法进口外,恐有触法受罚」,可先到关港贸单一窗口 GC473「货品输出入规定查找」查输入规定。信息设备商品(笔电、平板等)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总金额 ≤ US$1,000,或超过 US$1,000 但数量未逾 5 件,可在报单填报免验通关代码 CI000000000010 通关(关务署说明)。其他非销售自用品 ≤ US$1,000 也可自行填报免验通关代码,但代码以 BSMI 常用免验通关代码表为准;超过 US$1,000 的其他商品自用品限 2 件,且须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同规格型式 6 个月内免验以一次为限。
①关务署说明原文:「其中信息设备商品,其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之总金额在美金1,000元以下,或超过美金1,000元且数量未逾5件者,进口人可于报单填报免验通关代码 CI000000000010通关」(关务署)。②非销售之自用品,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总金额在 美金 1,000 元以下(第 5 条第 1 项第 1 款),可依第 3 条第 2 项自行填报免验通关代码,代码以 BSMI 常用免验通关代码表为准。③超过美金 1,000 元时:信息设备数量未逾 5 件仍准免验(第 5 条第 1 项第 7 款);其他商品之自用品限 2 件(第 5 条第 1 项第 1 款第 5 目之 1),且须依第 4 条向标准检验局申请,不能直接自行填报。④符合第 5 条第 1 项的自用品以邮包寄递进入国境者,「准予免验,并由海关径予放行」(第 6 条)。(第 6 条只限邮包寄递或旅客随身行李;以快递或集运进口的信息设备,是依第 3 条第 2 项自行在报单填报 CI000000000010 通关。)⑤同规格型式之自用品,6 个月内免验以一次为限;但同一进口日多张报单合并申请,或事先经标准检验局项目同意分批输入者,不受此限(第 8 条)。超过上述条件须依规定办理检验。《商品免验办法》修正日期民国 108 年 11 月 21 日,109 年 1 月 1 日施行。
笔电、充电器、电源供应器等是否属 BSMI 应施检验商品,以 BSMI 查找结果为准;少量自用可依上述条件免验。依《商品免验办法》第 17 条,免验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销售」,要转售须另依规定完成检验。
水货 3C 有什么风险?
个人自用、少量且符合数量规定者可以集运带回,但以自用名义输入的器材不得转售;购买前也请自行核对机型支持的台湾电信频段与品牌保固政策。
没有 BSMI/NCC 的水货 3C,个人自用、少量、符合数量规定者可集运带回,但要注意以下规定:
- NCC 办法第 9 条第 2 项:自用输入的射频器材「仅供申请人自用,不得转让或作为其他商业上之用途」(全国法规数据库)
- 销售未符合检验规定的应施检验商品,违反商品检验法第 6 条第 4 项,经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依第 60-2 条处新台币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锾(对象是销售者)
- 依《商品免验办法》第 17 条,免验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 购买前请自行核对机型支持的台湾电信频段与品牌保固政策
3C 进口要缴多少税?
页上这几类常见 3C 号列第一栏关税率 0%(依关务署海关进口税则)。同批完税价格 ≤ NT$2,000 免征关税、货物税及营业税;超过 2,000 元按全额课征进口税费,关税 0% 的品项以营业税 5% 为主,实际金额依海关税单。
依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1061018778号公告,同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在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征关税与海关代征的营业税及货物税(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之农产品不适用)。超过 2,000 元「应按全额课征进口税费(捐)」,营业税 =(完税价格+关税+货物税…)× 5%(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税务入口网的范例是背包(关税 6.6%):完税价格 10,200 元、关税 673 元、营业税 543 元;同样金额换成关税 0% 的 3C,营业税约为 10,200 × 5% = 510 元,实际以海关税单为准。合并计算的规则:集运常用的海快,「同批」指同一发货人以同一航次发送给同一收货人的快递货物(海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5 条);邮包则是同一寄件人、同一到达日、寄给同一收件人合并计算(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低价免税每半年度(1–6 月、7–12 月)限 6 次,第 7 次起不适用;剩余次数可到关港贸单一窗口「进口次数频繁数据查找」(作业代号 GB377,需凭证)查找(关务署)。不确定商品要报哪个号列,可先看11 码货品分类号列怎么查。下表税率取自关务署海关进口税则(第一栏),本站 /tariff 页同步显示;实际报哪个号列依商品判定:
| 商品 | 税则 | 关税率 | 认证重点 |
|---|---|---|---|
| 智能型手机 | 8517.13 | 0% | NCC |
| 平板电脑/笔电 | 8471.30 | 0% | NCC(含无线)BSMI(充电器) |
| 数字相机 | 8525.89 | 0% | 含无线者 NCC |
| 蓝牙耳机 | 8518.30 | 0% | NCC(含电池依本站规定走海快) |
| 智能手表 | 8517.62 | 0% | NCC |
| 移动硬盘/USB 充电器 | 8471.70/8504.40 | 0% | 充电器 BSMI |
常见 3C 号列关税 0%,所以「要不要缴税」通常不是重点,认证与数量才是。税率来源:关务署海关进口税则开放数据(第一栏)。依本站规定(非法规),含锂电池或内置电池的 3C 不走空运、以海快寄送(详见 行动电源/锂电池寄台湾)。
本站以财政部关务署「海关进口税则数据」开放数据(dataset 80871,2026-10-11 下载)逐列统计:第 84 章 899 列中有 261 列、第 85 章 649 列中有 307 列的第一栏税率是 0%,合计约 37%(以号列数计,不是以贸易量计)。也就是说,常见 3C 是 0%,但不是整章都是 0%,请逐一查 11 码号列。
3C 税金实时试算
输入商品信息,好运器税则试算引擎(税率数据参考关务署海关进口税则)实时算出关税、营业税与到岸总成本;税率以关务署公告为准,最终税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3C 寄台湾常见问题
页上这几类常见 3C 号列第一栏关税率 0%。同批完税价格 ≤ NT$2,000 免征关税、货物税及营业税;超过按全额课征,关税 0% 的品项以营业税 5% 为主,实际金额依海关税单。海快以同一发货人、同一航次、同一收货人为同批合并计算(海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5 条);低价免税每半年度(1–6 月、7–12 月)限 6 次,第 7 次起不适用(关务署)。2,000 元免税门槛出自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1061018778号公告。
NCC 依电信管理法第 66 条管电信管制射频器材(手机、蓝牙、WiFi、智能手表);BSMI 依商品检验法管公告的应施检验商品(例如信息设备、部分家电影音)。含无线功能的 3C 归 NCC;如果同一商品或随附充电器属 BSMI 应施检验商品,也要符合 BSMI 规定,是否须检验以 BSMI 查找结果为准。
有。依《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制造输入及申报作业管理办法》第 9 条,同一自然人一年内以 10 部为限,且须年满 18 岁;邮寄一次至多 2 部可以切结方式输入、免请领进口核准证;3~10 部须向 NCC 申请进口核准证。
个人自用、少量且符合数量规定者可以集运。自用输入的射频器材「仅供申请人自用,不得转让或作为其他商业上之用途」,免验商品也「不得进入国内市场销售」。购买前请自行核对机型支持的台湾电信频段与品牌保固政策。
信息设备商品(笔电、平板等)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 ≤ US$1,000,或超过 US$1,000 但未逾 5 件,可填报免验通关代码 CI000000000010(关务署)。其他非销售自用品 ≤ US$1,000 可依《商品免验办法》第 3 条第 2 项自行填报免验通关代码,代码以 BSMI 常用免验通关代码表为准;超过 US$1,000 的其他商品自用品限 2 件,须依第 4 条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同规格型式 6 个月内免验以一次为限(第 8 条)。
有。依IATA 锂电池运输指引(2026 年版),锂电池属第 9 类杂项危险物品,装在设备内或与设备同包装的锂离子电池为 UN 3481,电芯与电池须通过 UN 38.3 测试,这是国际空运规范。依本站规定(非法规),含锂电池或内置电池的商品(手机、笔电、平板、蓝牙耳机等)不走空运、以海快寄送;个别商品能否承运须逐件确认,下单前请把商品页与电池规格传给 企业微信 客服,并如实申报含电池。锂电池寄送细节见行动电源与内置电池的集运规定。
法规依据与官方来源
- 《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制造输入及申报作业管理办法》第 9 条(自用数量、切结方式输入、进口核准证,修正日期民国 114 年 2 月 3 日):law.moj.gov.tw
- 《电信管理法》第 66 条(射频器材审验)、第 81 条第 1 项(贩卖未经审验合格器材之罚则):law.moj.gov.tw
- 《商品检验法》第 6 条(应施检验商品)、第 60-2 条(销售者罚则):law.moj.gov.tw
- 《商品免验办法》第 3、4、5、6、8、17 条(自用品免验条件,108 年 11 月 21 日修正、109 年 1 月 1 日施行):law.moj.gov.tw
-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境外网购」案例(全额课征、营业税算式、快递代缴;范例商品为背包):etax.nat.gov.tw
- 财政部关务署「跨境网购电器货品,务必确认是否属应施检验商品」(信息设备免验通关代码 CI000000000010):web.customs.gov.tw
- 财政部关务署「海关进口税则数据」开放数据(dataset 80871,第一栏税率):opendata.customs.gov.tw
- IATA Lithium Battery Guidance Document(2026 年版,第 9 类危险物品、UN 3481、UN 38.3):iata.org
- 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1061018778号公告(同批完税价格 2,000 元以下免征):law-out.mof.gov.tw
- 《海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5 条(同批进口快递货物定义,修正日期民国 115 年 2 月 23 日):law.moj.gov.tw
- 财政部关务署:进口次数频繁数据查找(GB377,每半年度低价免税限 6 次,2020-08-25):web.customs.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