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713000008 携带式自动数据处理机,其重量不超过10公斤并至少包含有一中央处理单元,一键盘及一显示器者
监视器:显示图像的屏幕设备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0%
稽征代号: Z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高性能数字电脑及电子组件(两用物项 2026 年添加)(部分):2026 年目录添加高性能数字电脑及电子组件、部分传感器与激光器。依技术规格(该非判定)认定,不以 HS 严格对应。(商务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工具机、泵、半导体制造设备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标检局检验方式:可采逐批检验(每批检验期限约 14 天)或验证登录(登录模式 2+3、审查约 14 天、证书效期 3 年)。
- 商品检验法
:适用条文 第 3 条 — 下列商品,经标准检验局指定公告种类、品目或输往地区者,应依本法运行检验:
一、在国内生产、制造或加工(以下简称产制)之农工矿商品。
二、向国外输出之农工矿商品。
三、向国内输入之农工矿商品。 辅助说明:进口经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之商品,应依商品检验法运行检验、报验合格后始得输入及进入市场;违反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输入或进入市场者,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罚则 第 60 条 — 应施检验商品之报验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将未符合检验规定之商品运出厂场、输出入或进入市场。
二、违反第七条第一项不得运出货物保存地点之规定。
三、违反第二十七条重行报验、第四十条第一项重行登录或第四十五条第二项重新声明之规定。
四、以诈伪方法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五、未依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于一定期间内核销。
…
输出规定(台湾)
- S01 输往北韩敏感货品清单内列管项目出口或再出口至北韩者,应向经济部国际贸易署或经济部委任或委托之机关(构)申请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并凭以报关出口。
- S03 输往伊朗敏感货品清单内列管项目出口或再出口至伊朗者,应向经济部国际贸易署或经济部委任或委托之机关(构)申请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并凭以报关出口。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3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数字音乐拨放器、XDP-100R-K(2015-12-08)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进口人提供之说明及型录,系数字音乐拨放器型号XDP-100R-K,内置处理器、32G保存内存、触摸显示器、WiFi及蓝牙无线传输,含有Android5.1.1操作系统,并支持Google Play应用程序商店,参据H.S.注解及(102)北关字0028号税则分类疑问及解答函,本案货品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471.30.00.00-8号「携带式自动数据处理机,其重量不超过10公斤并至少包含有一中央处理单元,一键盘及一显示器者」项下。 材质成分::如附件 功能用途::无线传输应用功能;支持播放硬解 11.2MHz DSD/MQA音源格式(源于Meridian 公司开发的新型高清音频格式) 发文文号 104CA0274
- 申报货品::PROJECTORPAD P70,型号 RP6,规格7"平板电脑,搭配Android 4.4系统,有Wifi、蓝芽功能、USB、HDMI界面,内置相机镜头,内置锂电池,可外置变压器,有投影机,详如附件规格(2014-09-24)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根据检附数据,系附有DLP微型投影机之Android平板电脑,主要功能为平板电脑,依据税则第16类类注3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471.30.00.00-8号。 功能用途::7"平板电脑,搭配Android 4.4系统,可让用户自行下载APP应用程序使用,有投影模块,可让用户投影出平板的画面。 发文文号 103CA0139
- 申报货品::Smart Glasses/M100/an Android based wearable computer, complete with a wearable monocular display HD camera with video recording features and wireless connectivity…(2014-07-08)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根据检附数据及原厂网站数据,系内置Android 操作系统之穿戴式电脑,由CPU、内存、记忆卡插槽、手势/近接/光线传感器、各式操作按钮、显示窗口、摄影镜头、扬声器等所组成,其内部已预载安装有录/放影、行事历等应用程序,且与数千种Android APP兼容,并可由用户依需求自行开发应用程序。依据第84章章注5(甲)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471.30.00.00-8号。 材质成分::See attachment for details 功能用途::一般PC功用/目前功用是给一般Android user开发眼镜产品使用,See attachment for details 发文文号 103CA0100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4,562.25 公吨 94.91%
- 越南 215.36 公吨 4.48%
- 泰国 11.35 公吨 0.24%
- 中华民国 7.26 公吨 0.15%
- 马来西亚 3.33 公吨 0.07%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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