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价格是什么?CIF、交易价格与六种海关估价方法
答案是什么?先看结论
完税价格(customs value)是海关计算从价关税及推广贸易服务费的基础,也是后续货物税与营业税税基的起算构成。原则以输出国销售至台湾的实付或应付交易价格为起点,再加计关税法第 29 条第 3 项的客观可计量项目,例如包装、买方协助、符合条件的权利金、后续收益及运至输入口岸的运保费;可单独认定的进口后建置、维护、国内运费、利息与进口税款则排除。只有起点是 FOB、没有其他应加或得排除项目时,才可简化成 FOB+运费+保险费。海关若合理怀疑申报价格且纳税义务人无法释疑,会依同样货物、类似货物、国内销售价格、计算价格及合理方法顺序核估;纳税义务人可请求互换中间两种方法。
完税价格是什么,和 CIF 完全相同吗?
完税价格是海关估价结果;CIF 是商品价、运费与保险费的贸易条件表达。当交易以 FOB 为起点且没有其他应加或排除项目时,两者组成可相近;若有权利金、买方协助、包装或后续收益,就不能只套 FOB+运费+保险费。
| 交易价格 | 输出国销售至台湾的实付或应付价格,须符合关税法条件 |
|---|---|
| 六类加计 | 佣金手续费与包装、买方协助、权利金、后续收益、输入口岸前运杂费、保险费 |
| 客观数据 | 没有客观且可计量数据时,不得用推测数额任意加计 |
| 方法顺位 | 交易价格→同样→类似→国内销售→计算价格→合理方法 |
| 简例 | FOB NT$9,600+运费 NT$1,200+保险 NT$100=NT$10,900;仅适用无其他调整的情境 |
依据来源: 关税法(2022-05-11 修正) · 关税法施行细则(2024-12-23 修正) · 财政部关务署-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核估(2026-07-03)
海关不接受申报价格时会怎么估价?
海关合理怀疑申报价格时,应说明理由并给纳税义务人合理申辩机会;仍无法释疑才依后续方法核估。合理方法不得采两价取高、输出国内销价、输往第三国价格、最低完税价格或任意虚构价格。
依据来源: 关税法(2022-05-11 修正) · 关税法施行细则(2024-12-23 修正) · WTO-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 国家图书馆-杨孝妤,关税估价争议研究(2023)
权利金或关系人交易可以先问海关吗?
可以依《进口货物估价预先审核实施办法》申请。台湾现行法规没有名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核估办法」的法规;一般估价直接依关税法与施行细则办理。
海关完税价格怎么核定?依序看 5 个步骤
1确认交易价格能否采用
以输出国销售至台湾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为起点,并检查交易限制、关系人与其他法定条件。
2加入客观可计量项目
加入佣金与手续费、容器包装、买方协助、符合条件的权利金、后续收益及运至输入口岸的运保费。
3排除可单独认定费用
进口后建置或维护、进口后运费、可单独认定的延期利息与进口税款,不计入交易价格。
4无法采交易价格时依序核估
依同样货物、类似货物、国内销售价格、计算价格、合理方法顺序;中间两法可依纳税义务人请求互换。
5高风险交易可申请估价预审
关系人、权利金或复杂交易可依现行估价预先审核办法事前申请,降低通关时的估价争议。
名词定义
- 完税价格
- 海关依关税法核定、用于计算从价关税的 customs value。
- CIF
-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在简单交易中可呈现商品价、保险与运费。
- 买方协助
- 买方免费或减价提供、供生产进口货物使用的材料、工具、设计等,符合条件时须加计。
- 估价预审
- 进口前向海关申请确认特定交易完税价格认定方式的制度。
常见问题
完税价格一定等于发票金额吗?
完税价格一定等于 CIF 吗?
海关可以任意提高申报价格吗?
法规依据
关税法(2022-05-11 修正) · 关税法施行细则(2024-12-23 修正) · 进口货物估价预先审核实施办法(2026-01-23 修正) · 财政部关务署-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核估(2026-07-03) · WTO-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 国家图书馆-杨孝妤,关税估价争议研究(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