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台湾行李、烟酒免税额与申报规定
- 烟酒免税:一条烟=10 包=200 支(每包 20 支);年满 20 岁可免税带卷烟 1 条,申报补税最多 5 条(1,000 支)、超过须退运;酒 1.5 公升免税(满 18 岁,2025/1/25 起由 1 公升放宽),申报补税上限 5 公升。
- 应申报(走红线):烟酒超量、行李物品总值逾免税额 NT$35,000(2024/6/26 起由 2 万元调高)、外币现钞逾等值美币 1 万元(US$10,000)、新台币逾 10 万元、人民币逾 2 万元。
- 绝对不能带:电子烟、未经卫福部核定的加热烟、疫区肉品(猪肉制品首次即罚 NT$20 万)、毒品、仿冒品、保育类。
- 超量未申报可能没入并处罚锾;在法定可申报限量内、且无其他禁止/限制或文档缺口时,主动走红线申报并缴税后才可放行。
数据源:财政部关务署、财政部官方公告(2024/6/26 免税额调高至 NT$35,000;2025/1/25 酒类免税放宽至 1.5 公升)、卫福部;详见文末文献引用出处。
📅 最后更新:2026-10-29(依台北关、财政部与法规原文覆核:国外购买加热烟不得携入、一条烟法源、电子烟草案日期与清酒关税来源修正)· ✍️ 好运器集运编辑部 · 🛡️ 依关务署公告与现行法规整理
🖼️ 2026-10-29 添加 3 张图解;法规数字与说明仍以 2026-10-29 覆核内容为准。
烟酒与物品免税额
入境旅客的免税范围分三块:烟品、酒类、一般行李物品,额度近两年官方连续放宽。原 NT$20,000 免税额已多年未调整,自 2024/6/26 起调高至 NT$35,000;酒类免税数量亦自 2025/1/25 起由 1 公升放宽至 1.5 公升。

| 项目 | 免税数量/限额 |
|---|---|
| 烟品(年满 20 岁;四者择一、不可相加) | 卷烟 200 支(1 条)或 雪茄 25 支 或 烟丝 1 磅 或 经卫福部核定通过之指定烟品(加热烟)200 支(2026/2/1 起) |
| 酒类(年满 18 岁) | 1.5 公升(2025/1/25 起由 1 公升放宽,瓶数不限) |
| 一般行李物品总值 | 免税限额 NT$35,000(2024/6/26 起由 NT$20,000 调高) |
| 现钞(外币) | 逾等值美币 1 万元(US$10,000)须申报 |
| 新台币/人民币 | 新台币逾 10 万元、人民币逾 2 万元须申报 |
注意:有明显带货营利行为者,或经常出入境(30 日内入出境 2 次以上,或半年内入出境 6 次以上)且有违规纪录者,其携带行李物品之数量及价值,海关得依《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 16 条折半计算。带货营利不以有违规纪录为前提。
入境烟酒超量,补税要缴多少钱?
卷烟每超量 1 条(200 支),实际补税金额约新台币 750~980 元。其中烟酒税 318 元与烟品健康福利捐 200 元是固定从量税费(合计 518 元),另加关税 27% 与营业税 5%,两者随海关核估之完税价格浮动。超量部分须在下述法定可申报限量内,且没有其他禁止、限制或文档缺口;符合条件者主动走红线申报并缴税后才可放行。主动申报不代表禁限输品或超过法定限量者一定能入境。
| 税费项目 | 法定费率 | 超量 1 条(200 支)试算(完税价格 NT$800 为例) |
|---|---|---|
| 进口关税 | 第一栏 27%(CCC 24022000006) | NT$216 |
| 烟酒税(纸烟) | 每千支 NT$1,590 | NT$318 |
| 烟品健康福利捐 | 每千支 NT$1,000 | NT$200 |
| 营业税 | (完税价格+关税+烟酒税+健康福利捐)×5% | NT$77 |
| 合计应补税费 | — | 约 NT$811 |
其中 518 元(烟酒税+健康福利捐)为固定从量部分,不随价格改变;关税与营业税则依海关核估之完税价格计算,完税价格 NT$600~1,300 区间对应总额约 NT$750~980。酒类的营业税税基则为(完税价格+酒税+关税)×5%,不含健康福利捐。
酒类依酒品类别按量课征烟酒税:啤酒每公升 NT$26;蒸馏酒(威士忌、白兰地等)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 NT$2.5(以 40 度计即每公升 NT$100);再制酒酒精浓度逾 20% 者每公升 NT$185、20% 以下者每公升按每度 NT$7;料理酒每公升 NT$9。
可申报补税的限量上限
超出免税数量后,并非无上限都能以自用名义补税进口。依输入规定,烟品以卷烟 1,000 支(5 条)或雪茄 125 支或烟丝 5 磅或指定烟品(加热烟)1,000 支为限,酒类以总量 5 公升为限(未开放进口之大陆地区酒类限量 1 公升)。在此范围内申报补税可免附烟酒进口业许可执照;超逾上述限量者,虽经申报仍不得携带入境,须退运或依《烟酒管理法》以进口业者身分办理。邮寄、快递或集运进口的包裹不适用旅客 NT$35,000 免税额: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才免税,而且不包括烟酒;同一收件人半年内第 7 次起不适用(财政部税务入口网)。
加热烟特别注意
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年满 20 岁旅客可免税携带「经卫福部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之指定烟品(加热烟)200 支,与卷烟、雪茄、烟丝四者择一。旅客只能携带在国内合法通路购买、且经卫福部核定的指定烟品(烟害防制法第 15 条第 1 项第 3 款);在国外购买的加热烟未经我国健康风险评估审查,即使品牌相同也不得携带入境(公视新闻 2026/5/21 引台北关)。未经核定的加热烟及电子烟不得输入,一般旅客违规输入可能依《烟害防制法》第 26 条第 2 项处新台币 5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锾。
好运器税则数据库覆核:本页 27% 关税税率经站内税则数据库比对确认——数据库截至 2026-10-29 收录 12,705 笔现行海关进口税则(好运器实测;每周自财政部关务署公开税则档自动同步),CCC 24022000006「含烟叶之纸烟」第一栏税率 27%,可在 税则查找页 实时查证;NT$811 试算为编辑部依法定税率逐项验算(关税 216+烟酒税 318+健康捐 200+营业税 77)。
费率依据:《烟酒税法》第 7、8 条(财政部台北国税局)、《烟害防制法》第 4 条;限量与申报规定依财政部关务署基隆关公告。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查得价格核估,实际税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入境台湾酒可以带多少?1.5 公升是几瓶、超量补税怎么算
入境台湾每人可免税携带酒类 1.5 公升,限年满 18 岁、瓶数不限。法规只看总容量:750ml 红酒刚好 2 瓶、700ml 威士忌 2 瓶(1.4 公升)还有余裕、720ml 清酒 2 瓶是 1.44 公升;但 750ml 带到 3 瓶(2.25 公升)就超量 0.75 公升。
两个放宽时间点常被搞混:年龄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由 20 岁降为 18 岁;数量自 114 年 1 月 25 日起由 1 公升提高为 1.5 公升。超过免税量仍可走红线申报补税,总量以 5 公升为限;未开放进口之大陆地区酒类限量 1 公升。超逾限量者虽经申报仍不得携带入境,须退运或以厂商身分办理报关。
酒类补税是「关税+烟酒税+营业税」三段。关税看酒种差很大:依好运器站内税则数据库(每周自财政部关务署公开税则档同步、截至 2026-10-29 收录 12,705 笔税则)比对,威士忌(CCC 22083000000)与啤酒(22030000001)第一栏税率都是 0%,葡萄酒(22042100005)是 10%,清酒所属的谷类酒(22060010006)最高、是 20%。烟酒税则依《烟酒税法》第 8 条按量课征;营业税一律 5%。
清酒为什么特别贵?清酒所属的谷类酒(税则 22060010)关税曾长期维持 40%,2019 年修正后降为 20%,也就是现行的第一栏税率(公视新闻 2019/5/31 报导)。换句话说,同样超带 1 瓶,清酒要补的税可能是威士忌的两倍以上——不是因为酒精浓度,而是因为税则。

| 酒种(CCC 税则) | 进口关税第一栏 | 烟酒税(烟酒税法§8) | 超量 1 瓶试算 | 合计约 |
|---|---|---|---|---|
| 红葡萄酒 750ml/13% 22042100005 | 10% | 其他酿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 NT$7 | 完税价 NT$800:关税 80+烟酒税 68+营业税 47 | 约 NT$195 |
| 威士忌 700ml/40% 22083000000 | 0% | 蒸馏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 NT$2.5 | 完税价 NT$1,200:关税 0+烟酒税 70+营业税 64 | 约 NT$134 |
| 清酒 720ml/15% 22060010006(谷类酒) | 20% | 其他酿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 NT$7 | 完税价 NT$900:关税 180+烟酒税 76+营业税 58 | 约 NT$313 |
| 啤酒 500ml×3=1.5 公升 22030000001 | 0% | 啤酒:每公升 NT$26 | 完税价 NT$300:关税 0+烟酒税 39+营业税 17 | 约 NT$56 |
- 只有超出 1.5 公升的部分要补税,不是整批重课;上表以「超量 1 瓶」为单位试算。完税价格由海关核估,实际金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 超量未申报的罚则比补税重得多:超量部分没入,并按量计罚——酒类每公升 NT$500,酒精浓度逾 10% 者每公升 NT$2,000。超出 1.5 公升的那一瓶 750ml 红酒(13%)未申报罚 NT$1,500,是主动申报补税 NT$195 的近 8 倍。
- 「瓶数不限」不等于「容量不限」:买 6 罐 330ml 啤酒(1.98 公升)也算超量 0.48 公升,别因为是易开罐就以为不算。
- 在免税商店或机上买的烟酒一样要计入免税数量(卷烟 1 条、酒 1.5 公升);未开放进口之大陆地区酒类另有 1 公升上限,与一般 5 公升申报上限分开计算。
红线 vs 绿线通关

红线(应申报)
- 烟酒超过免税数量
- 行李物品总值逾 NT$35,000
- 外币现钞逾等值美币 1 万元
- 管制/检疫/其他应申报物
绿线(免申报)
- 无应申报物品
- 烟酒在免税数量内
- 物品总值在免税限额内
- (海关仍可抽查)
哪些一定要申报
符合任一情形,须填「中华民国海关申报单」走红线:
- 烟酒超过免税数量
- 行李物品总值逾免税限额 NT$35,000
- 外币(含港币、澳门币)现钞总值逾等值美币 1 万元(US$10,000)
- 新台币逾 10 万元:须申报,且超额部分即使申报仍不得携入(由海关退运),未申报者超额没入;超额携带原则上不开放一般申请,中央银行仅受理特殊个案核准(中央银行法第 18-1 条)。人民币逾 2 万元:须申报,超额部分自行封存于海关,出境时准予携出
- 有价证券总面额逾等值美币 1 万元;黄金价值逾等值美币 2 万元(并须办理报关)
- 携带管制物品、应施检疫动植物产品或水产品、托运行李未随身到达(不随身行李)、或有商业样品/货样
- 总价值逾等值新台币 50 万元、且有被利用进行洗钱之虞之物品(指超越自用目的之钻石、宝石及白金)——依《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第 2、3 条
诚实申报不一定要缴很多税,但「该报未报」被查获后果严重:轻则没入、重则罚锾甚至触法。
绝对不能带的物品
- 电子烟(类烟品):全面禁止,任何人不得制造、输入、贩卖。加热烟只有「经卫福部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之指定烟品可依规定携带;旅客只能携带在国内合法通路购买、且经卫福部核定的指定烟品(烟害防制法第 15 条第 1 项第 3 款);在国外购买的加热烟未经我国健康风险评估审查,即使品牌相同也不得携带入境。未经核定的加热烟不得输入,一般旅客违规输入可能依《烟害防制法》第 26 条第 2 项处 NT$5 万~500 万罚锾,违法输入业者依同条第 1 项最高罚 5,000 万(详见 电子烟入境规定)。
- 疫区肉类制品:防非洲猪瘟,违规携带猪肉制品入境第一次即罚 NT$20 万、最高 NT$100 万(详见 走私肉品防疫)。
- 毒品/管制药品、仿冒品、保育类及其制品、未经检疫的动植物/种子(详见 进口禁运清单)。
超量/未申报罚则
- 烟酒超量未申报:超量部分没入,并按项计罚——卷烟或指定烟品(加热烟)每条(200 支)NT$1,000、烟丝每磅 NT$3,000、雪茄每 25 支 NT$500(叶卷雪茄每 25 支 NT$4,000)、酒类每公升 NT$500(酒精浓度逾 10% 者 NT$2,000)。主动申报补税每条实付约 NT$811 可保留烟品;未申报则烟品没入且另罚 NT$1,000/条,诚实申报明显划算。上述金额是海关裁罚基准,法定罚锾为每条/每公升新台币 500~5,000 元。
- 携带未经核定之加热烟/电子烟:一般旅客依《烟害防制法》第 26 条第 2 项处新台币 5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回收、销毁或退运;违法制造、输入业者依同条第 1 项处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罚锾。
- 应申报而未申报、或申报不实:依《海关缉私条例》等规定处理;外币现钞未申报部分没入、新台币超额未报没入。
回国带烟酒怎么带才合法?4 个正确观念
✓ 4 个正确观念
- 有疑问走红线:不确定就申报,诚实申报常只需补税、不会重罚。
- 烟酒记清楚:一条烟=10 包=200 支,免税只有 1 条;酒 1.5 公升。免税店、机上买的也要算进去,超量就走红线申报补税。
- 电子烟、国外买的加热烟、疫区肉品不要带:加热烟只能带国内合法通路买的核定品项。
- 大额现钞要报:外币逾等值美币 1 万元(US$10,000)、新台币逾 10 万元、人民币逾 2 万元务必申报,免触法。
入境免税关键术语
- 红线(应申报台)
- 入境通关的应申报通道。携带烟酒超量、行李总值逾 NT$35,000、外币现钞逾等值美币 1 万元、新台币逾 10 万元、人民币逾 2 万元或其他应申报物品时,须填海关申报单走红线。
- 绿线(免申报台)
- 入境通关的免申报通道。未携带任何应申报物品、烟酒在免税数量内、行李总值在免税限额内时可走绿线;海关仍得抽查。
- 免税额(行李物品免税限额)
- 入境旅客携带自用行李物品免征关税的价值上限,现为 NT$35,000(2024/6/26 起由 NT$20,000 调高)。
- 一条烟
- 市售卷烟的包装单位:1 条=10 包=200 支(依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 16 条第 3 款「纸烟五小包(每包二十支)」,每包 20 支;烟害防制法第 8 条另禁止以少于 20 支为一贩卖单位)。台湾入境免税额即卷烟 1 条(200 支,限满 20 岁)。
- 完税价格
- 海关核估作为课税基础的货物价格。旅客超量烟酒的关税与营业税随完税价格浮动,烟酒税与健康福利捐则为固定从量税费。
- 指定烟品(加热烟)
- 经卫福部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之烟品。2026/2/1 起年满 20 岁旅客可免税携带 200 支,与卷烟、雪茄、烟丝四者择一;未经核定者禁止输入。
- 烟品健康福利捐
- 依烟害防制法第 4 条对烟品课征的捐费,纸烟每千支 NT$1,000(每条 200 支=NT$200);酒类不课征健康福利捐。
- 申报限量上限
- 超出免税数量后仍可以自用名义申报补税的上限:卷烟 1,000 支(5 条)或雪茄 125 支或烟丝 5 磅或指定烟品 1,000 支;酒类总量 5 公升(未开放进口之大陆地区酒类限 1 公升)。超逾者虽经申报仍不得入境,须退运或以进口业者身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