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摄制使用模拟枪弹管理办法|第 4 条|影视出版|法规|生效中
文化部|v1.0
最后修订: 2024-07-19
前条第一项第三款管理人,应负责模拟枪与空包弹之提领、运输及管理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未成年。 二、犯本条例之罪,经提起公诉。 三、犯本条例以外之罪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 四、受监护或辅助声明,尚未撤销。 五、曾遗失依本办法申请许可进口之模拟枪、空包弹或空包弹壳,情节重大者。
前条第一项第三款管理人,应负责模拟枪与空包弹之提领、运输及管理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未成年。 二、犯本条例之罪,经提起公诉。 三、犯本条例以外之罪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 四、受监护或辅助声明,尚未撤销。 五、曾遗失依本办法申请许可进口之模拟枪、空包弹或空包弹壳,情节重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