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单申报事项更正作业办法|第 3 条|关务|法规|生效中
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4-04-10
纳税义务人或货物输出人申请更正进、出口报单,其申请更正项目及理由未臻具体者,海关得不准予更正。 货物放行前,纳税义务人或货物输出人申请更正进、出口报单,如有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检附证明文档者,得于事后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