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单申报事项更正作业办法|第 2 条|关务|法规|生效中
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4-04-10
进、出口报单申报事项有错误须更正,或与事实不符有变更必要者,得由纳税义务人或货物输出人检附相关证明文档,向货物进出口地海关申请更正。 前项情事之发生如系报关业者疏失所致者,得由报关业者凭报关时纳税义务人或货物输出人所提供之报关文档,主动代理纳税义务人或货物输出人向海关申请更正。 进、出口报单申报事项更正之审核依据及应检附证明文档,如附表一及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