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具进出口通关管理办法|第 10 条|关务|法规|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节|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3-05-22
运输业向海关申请登记时,应检具下列各项文档: 一、申请表一份,载明下列事项: (一)运输业之名称、统一编号及其营业地址。 (二)运输业之业别(海运业、陆运业或空运业)。 (三)组织种类、经营业务范围及其资本额。 (四)负责人之姓名、年龄、国籍及地址。 二、运输工具清表一份,载明运输工具种类、名称、执照、性能、载运能量及国籍等。 三、交通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之证件及其影本(正本核对后当即发还)。 四、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之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