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法|第 11 条|职业安全卫生|法|生效中
第 二 章|劳动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后修订: 2025-12-19
雇主对于前条之化学品,应依其健康危害、散布状况及使用量等情形,评估风险等级,并采取分级管理措施。 前项之评估方法、分级管理进程与采行措施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