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学物质进口许可 2026
货品税则输入规定列 553(毒性或关注化学物质)时,向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申办,于 FLORA 系统取得签审编号;流程为确认列管状态、登录 FLORA、备妥 SDS 与防灾数据、审查核发后检附文档报关。含量未达管制浓度者可评估申请 533/553 签审编号。
🔴 列 550 的是蒙特娄议定书列管的破坏臭氧层物质与含氟温室气体(例如 HFC 冷媒、海龙灭火剂),依《空气污染防制法》授权的专属办法管理,由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或气候变迁署受理、走另一套电子签证系统,而且原则上禁止输入,与 553 不是同一件事。
最后更新:2026-09-23 · 好运器编辑部(依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公告整理)
1. 什么是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制
化学品进出口要先查 CCC 税则的输入/输出规定代号,再依代号找对窗口。依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环境部将列管化学物质分为毒性化学物质与关注化学物质。进口此类物质需事先取得主管机关核发文档。
化学品进出口要办什么?先看输入规定代号
同一瓶化学品,输入规定列 553、550、801/837 或 508,要找的机关与申办系统完全不同。输入规定栏没有这些代号时,通关通常不会被要求附这类签审文档;但成分若属环境部列管的毒性或关注化学物质,或属新化学物质、年输入量达 100 公斤以上的既有化学物质,运作许可与登录义务仍以物质认定,不看税则代号。
| 输入规定 | 管什么 | 向谁申请/哪个系统 | 官方处理期限 |
|---|---|---|---|
| 553 | 毒性或关注化学物质;含量未达管制浓度或非列管者,仍要申请非列管证明(输出入签审编号) | 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化学货品跨境管理系统(flora2.moenv.gov.tw);列管物质另需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发的许可证或核可文档 | 签审编号 7 个工作日,自发文日起 6 个月有效 |
| 550 | 蒙特娄议定书列管物质;其中破坏臭氧层的列管化学物质(海龙、CFCs、四氯化碳等;HCFCs 与溴化甲烷不适用该办法)依《蒙特娄议定书列管化学物质管理办法》第 5 条禁止输入,仅航空器灭火用海龙、学术研究或实验室等经许可用途例外 | 环境部,蒙特娄议定书列管化学物质电子签证系统(mop.moenv.gov.tw) | 输出入许可申请 30 日内完成审查(管理办法第 20 条) |
| 801/837 | 不属于农药、动物用药品、环境卫生用药品、毒性化学物质的化学货品(837 另排除饲料或饲料添加物) | 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化学货品跨境管理系统申请证明文档 | 审查 10 个工作日;通知补正翌日起逾 2 个工作天未补正,可能退件 |
| 508 | 食品添加物类货品须办输入查验(例如同时列 553 的乙醛、吡啶) | 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输入查验 | 依食药署输入查验规定 |
化学署公告明列:农药(405)、动物用药品(406)、环境卫生用药品(552)、毒性化学物质(553)、饲料或饲料添加物(404)各依专属代号办理,不走 801/837。农业类货品请看农业资材进口许可,税则号列怎么查请看CCC Code 税则号列说明。
好运器内核数据:税则库化学类输入规定号列统计
好运器税则数据库收录 12,699 个 11 码号列(关务署数据截取至 2026-04-22)。以输入规定栏逐列比对,本文涉及的 5 个化学类代号分布如下:
| 代号 | 号列数 | 集中章别 | 同列 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 |
|---|---|---|---|
| 553 | 360 | 第 29 章 250、第 28 章 64、第 32 章 21,另散见第 25/27/31/34/38/68/81 章 | 4 |
| 550 | 87 | 第 29 章 43、第 38 章 43、第 84 章 1 | 17 |
| 801 | 34 | 第 38 章 33、第 13 章 1 | 11 |
| 837 | 2 | 第 38 章 2 | 0 |
| 508 | 348 | 第 29 章 182、第 28 章 77,其余分散于 12 个章 | 4 |
化工原料集中的第 28、29、38 章共 1,654 个号列,其中 442 个(约 26.7%)带有 553、550、801 或 837 至少一个——大约每 4 个号列就有 1 个要先办化学类签审文档。另有 7 个号列同时列 553 与 508(例如间-甲酚、乙醛、丁醛、吡啶),这类货品若作食品添加物用途,环境部与食药署两边规定都要处理。统计为好运器依关务署税则数据自行比对,实际以关港贸单一窗口实时数据为准。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少量输入〔整份报单 CIF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
2. 签审代号 553、550、533 的差别
| 代号 | 适用物质 | 主管机关 | 申办文档 |
|---|---|---|---|
| 553 | 毒性化学物质,第一至四类列管物质 | 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 | 许可证,于 FLORA 申办 |
| 550 | 蒙特娄议定书列管物质:破坏臭氧层物质与含氟温室气体(HFC 冷媒、海龙灭火剂等) | 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一般列管物质)/气候变迁署(HFCs) | 同意文档,于蒙特娄议定书电子签证系统申办;原则禁止输入,仅特定用途例外 |
| 533 | 输出规定代号(对应输入规定 553):税则列 553/533,但含量未达管制浓度或非列管物质 | 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 | 533/553 签审编号 |
3. 两大申办路径:许可证 vs. 签审编号
路径一:完整许可证/核可文档
适用于进口物质确属毒性化学物质或关注化学物质列管范围者。
- 运作人及场所基本数据
- 负责人身分证明文档
- 安全数据表(SDS,各成分浓度总和须达 100%)
- 防灾基本数据表与配置图
路径二:533/553 签审编号
适用于税则列 553,但物质含量未达管制浓度或确认非列管者。
- 公司/商业登记证明
- 产品型录
- 安全数据表(SDS)
- 非属其他法规列管切结书
- 进口报单
常见案件约 7 个工作日核发,有效期自发文日起通常为 6 个月。另外要注意这是两层文档:中央(化学物质管理署,于 FLORA)核发的是输出入签审编号,而毒性或关注化学物质的运作许可证(第一至三类)或核可文档(第四类)是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发——两者不是同一份文档,都要办齐才报得了关。
4. FLORA 系统申办 4 步骤
以下 4 个步骤适用 553(毒性或关注化学物质)。申办系统:FLORA 登记申报系统 flora2.moenv.gov.tw。列 550 的蒙特娄议定书列管物质不走 FLORA,请依上一节的窗口与系统办理。
1确认物质列管状态
以 CAS 号或物质名称查找是否列管,确认适用完整许可或签审编号路径。
2创建业者帐号
以工商凭证登录 FLORA,创建业者帐号并登录运作场所基本数据。
3填写申请并上传文档
填写 CAS 号、名称、进口数量、用途,上传 SDS、防灾数据、配置图与身分证明。
4审查核发
化学物质管理署完成审查后核发许可或核可文档,进口时检附报关。
进口新化学物质,还要先办化学物质登录吗?
要看物质与数量:新化学物质要在输入 90 日前申请登录、核准后才能输入;既有化学物质年输入量达 100 公斤以上,须于 6 个月内完成第一阶段登录。
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 30 条规定,制造或输入新化学物质者应于制造或输入 90 日前申请登录,经核准登录后始得制造或输入。依同条第 5 项授权订定的《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数据登录办法》第 5 条,新化学物质按预估每年制造或输入数量分三级:标准登录(1 公吨以上)、简易登录(100 公斤以上未满 1 公吨)、少量登录(未满 100 公斤);核准后发给登录码,有效期间 5 年(第 11、12 条)。既有化学物质年制造或输入数量达 100 公斤以上者,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申请第一阶段登录,届期未取得核准登录,不得制造或输入(第 15 条)。
登录与签审是两件事:登录管的是「这个物质」,553、801/837 签审管的是「这一批货」,化学署的签审申请表也会问「是否为新化学物质」,两边数据要一致。另依第 4 条,混合物本身、成品,以及农药、药物、化粧品、食品添加物、蒙特娄议定书列管物质等已有专法管理者,不适用本办法;但混合物中的个别化学物质成分仍要判断。已公告的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本身也不适用登录办法(第 4 条第 2 项第 16 款),改依本页上方的许可与签审规定办理。申请入口为环境部化学物质登录平台。
5. SDS 安全数据表的要求
SDS 是申请毒化物输入许可的关键文档,审查时常见重点如下:
| 要求项目 | 说明 |
|---|---|
| 成分浓度总和 | 所有成分浓度加总须达 100%,避免以余量或模糊比例填写。 |
| 出具单位 | 建议由原厂或具资格专业机构出具。 |
| 语言 | 建议附中文版或中英对照版。 |
| CAS 号对应 | 每个成分应标示 CAS 号,方便与列管清单比对。 |
6. 有害事业废弃物的特别规定
有害事业废弃物输入由环境部资源循环署管辖,申请人须具备特定许可及国际文档。
- 废弃物清除、处理或再利用许可文档
- 巴塞尔公约出口国政府同意文档
请勿以一般化工品名义夹带有害废弃物进口,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可能有高额罚锾及刑事责任。
7. 如何确认物质是否列管
- 毒化物快速查找:至化学物质管理署网站,以 CAS 号或物质名称查找。
- FLORA 物质搜索:登录 flora2.moenv.gov.tw,查找列管类别。
- 查 CCC 税则输入规定:确认输入规定栏是否列 553、550 或 533。
- 好运器工具:用会员自助报关文档填品名,系统提示可能需要的许可文档。
化学品进出口名词速查
| 名词 | 意思 |
|---|---|
| 输入规定代号 | CCC 税则每个号列的「输入规定」字段,标示进口时要向哪个机关取得什么文档,例如 553、550、801、508、MW0。 |
| 553/533 | 毒性或关注化学物质的输入(553)与输出(533)规定,由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受理。 |
| 550 | 蒙特娄议定书列管物质的输入规定代号;其中破坏臭氧层的列管化学物质(HCFCs 与溴化甲烷除外)依管理办法第 5 条禁止输入,仅特定经许可用途例外。 |
| 801/837 | 不属于农药、动物用药品、环境卫生用药品、毒性化学物质的化学货品,须向化学署申请证明文档。 |
| 输出入签审编号 | 化学署对含量未达管制浓度或非列管物质核发的非列管证明,自发文日起 6 个月有效。 |
| 化学物质登录 | 新化学物质输入前、既有化学物质年输入量达 100 公斤以上时,须向环境部申请的物质数据登录。 |
| MW0 | 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的输入规定代号(例外:第 25–97 章少量输入〔整份报单 CIF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会与 553、550、801 等代号同时出现。 |
- 化学物质管理署
- FLORA 登记申报系统
- 蒙特娄议定书列管化学物质电子签证系统(550)
- 资源循环署
- 各单位输入许可证总览
- 环境部化学物质登录平台(新化学物质/既有化学物质登录)
- 食品添加物 508 输入查验(食药署)
- 农药、饲料、动物用药等农业资材进口许可
化学物质管理署咨询专线:(02)2325-7399
8. FAQ 常见问题
本页为一般性教学整理,实际输入规定、签审代号与申办流程,以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及财政部关务署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