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6 章「杂项制品」进口关税多少?105 个号列的税率与输入规定
速答:第 96 章要缴多少关税?
第 96 章「杂项制品」共有 105 个税则号列,第一栏税率最常见的是 5%。其中 10 个号列为 0%(占 9.5%),从价税率最高 11%。13 个号列标有输入规定代号,最常见的是 C02(6 个号列)。进口时另依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及货物税、烟酒税等)后的金额课征营业税,小额免税规定见下方常见问题;实际应缴税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第 96 章的号列税率怎么分布?
- 0% 10
- 超过 0% 至 5% 76
- 超过 5% 至 10% 17
- 超过 10% 2
- 从量或其他计税方式 0
依各号列第一栏税率计算,共 105 个号列。数据源:好运器税则库(同步财政部关务署税则数据),2026-09-16 汇总。
第 96 章常见哪些输入规定代号?
输入规定代号标在号列上,代表进口前可能要办的检验、检疫、许可或大陆物品管制。代号可能只涉及号列下的部分商品,请点进号列看完整说明。号列没有代号,代表贸易管制面准许输入、免签发许可证,但不代表免检验检疫或免税。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6 个号列
504
进口人用医疗器材应依下列规定办理:(一)应检附卫生福利部核发之医疗器材许可证影本或同意文档,并应申报填列医疗器材许可证号码(十四码)。
4 个号列
MW0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
2 个号列
821
进口人用药品,应依503规定办理。
1 个号列
MW0 不等于一律不能寄。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陆物品少量输入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条件是整份报单 CIF 在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单项以型号认定,无型号者以报单单一项次计,不得以尺寸、规格或颜色分项;第 6802 节石材、第 6907 节瓷砖须同时符合 24 件与 40 公斤);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号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检验、检疫等其他输入规定仍须另外符合。这不代表免税。
本章有 6 个号列标有 C01 或 C02,涉及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应施进口检验。怎么判断要不要验、个人自用有没有免验额度,见 BSMI 商品检验指南。
第 96 章有哪些税则号列?
9601 已加工之象牙、骨、龟壳、兽角、鹿角、珊瑚、珠母贝及其他动物雕刻材料及其制品(包括经模造之物品)
- 96011010001已加工之象牙材料5%
- 96011020009象牙制品10%
- 96019011003已加工之骨类材料5%
- 96019012002骨类制品10%
- 96019021001已加工之龟壳材料5%
- 96019022000龟壳制品10%
- 96019031009已加工之兽角材料5%
- 96019032008兽角制品10%
- 96019041105已加工之宝石红珊瑚科材料5%
- 96019041908其他已加工之珊瑚材料5%
- 96019042104宝石红珊瑚科制品5%
- 96019042907其他珊瑚制品5%
- 96019051004已加工之珠母贝材料3.3%
- 96019052003珠母贝制品5%
- 96019091006其他已加工之动物雕刻材料5%
- 96019092005其他已加工动物雕刻材料之制品10%
9602 已加工植物或矿物雕刻材料及此类材料之制品;蜡、硬脂、天然胶或天然树脂或塑型膏制之雕塑品及其他未列名雕塑制品;已加工之未硬化明胶(列入第3503节之明胶除外)及其制品
- 96020011001已加工植物雕刻材料5%
- 96020012000植物雕刻材料之制品3.3%
- 96020021009已加工矿物雕刻材料5%
- 96020022008矿物雕刻材料之制品5%
- 96020031007蜡、硬脂、天然胶或天然树脂或塑型膏制之外科手术用T形管5%
- 96020039009其他蜡、硬脂、天然胶或天然树脂或塑型膏制之雕塑品及其他未列名雕塑制品5%
- 96020041005药用胶囊6.8%
- 96020049007其他已加工之未硬化明胶(列入第3503节之明胶除外)及其制品10%
9603 帚、刷(包括构成机器、用具或车辆零件之刷),手操作之机械式地板刷,无动力拖把及羽毛掸帚;供制帚或刷之结及束;油漆擦及滚筒;T型擦干器(不包括滚筒擦干器)
- 96031000001帚及刷,仅以树枝或其他植物材料扎成者,有无柄者均在内5%
- 96032100008牙刷,包括假牙床用刷5%
- 96032900000修面刷、发刷、指甲刷、睫毛刷及其他人用盥洗用刷,包括此类构成用具零件之刷5%
- 96033010005毛笔3.4%
- 96033090008其他美术用刷、写字用刷及化粧用类似之刷5%
- 96034000005油漆、色胶、粉饰用或类似之刷(不包括第9603.30目之刷);油漆擦及滚筒3.3%
- 96035000002其他构成机器、用具或车辆零件之刷5%
- 96039010002供制帚或刷之结及束5%
- 96039090005其他帚、刷,手操作之机械式地板刷,无动力拖把及羽毛掸帚;T型擦干器(滚筒擦干器除外)3.3%
9604 手用细眼筛及粗筛
9605 旅行自用之成套盥洗用品、针线包、鞋或衣物清洁用品
9606 钮扣、各种掀扣、饰扣、钮扣模及以上物品之其他零件;钮扣坯
- 96061000008各种掀扣、饰扣及其零件5%
- 96062100005塑料制钮扣,未包纺织物者3.3%
- 96062200004卑金属制钮扣,未包纺织物者5%
- 96062900007其他材料制钮扣5%
- 96063000004钮扣模型及其他钮扣零件;钮扣坯5%
9607 拉链及其零件
9608 原子笔;毡条尖笔及其他多孔性尖笔及标记(唛克)笔;钢笔、写蜡纸针尖笔及其他笔;复写用针尖笔;活动铅笔或绘图铅笔;笔杆、铅笔杆及类似笔杆;上述物品之零件(包括笔帽及夹子),但不包括第9609节之物品
- 96081000006原子笔3.4%
- 96082000004毡条尖笔、其他多孔性尖笔及标记(唛克)笔3.4%
- 96083010000墨水绘图笔5%
- 96083020008钢笔5%
- 96083030006写蜡纸针尖笔(铁笔)3.4%
- 96083040004盲人用点字笔0%
- 96083090003其他笔3.4%
- 96084000000活动铅笔或绘图铅笔3.4%
- 96085000007上述两种或以上目所属物品组合成套者4%
- 96086000005原子笔之交换笔芯,由笔尖钢珠及墨水贮存管组成者3.4%
- 96089110006笔头2.5%
- 96089120004笔头之尖(珠)2.5%
- 96089900000其他第9608节所属货品及其零件2.5%
9609 铅笔(不包括第9608节所列之铅笔)、蜡笔、铅笔芯、粉蜡笔、绘图木炭条、写字或绘图粉笔及裁缝用粉条
- 96091000005铅笔及蜡笔,其笔芯装于护层内者3.4%
- 96092000003黑色或彩色铅笔芯2.5%
- 96099010006石笔2.5%
- 96099090009其他第9609节所属货品2.5%
9610 具有绘写面之石板及黑板,不论是否装框
9611 手操作之日期印、标封印或编号印及类似品(包括标签印压器);手操作之排字号手盘及装有排字号手盘之手操作印器
9612 已上墨或用不同方法配制使能产生盖印效果之打字色带或类似墨带,不论是否装轴或装匣者;打印台,不论是否上墨,有无盒装者均在内
9613 抽烟用打火机及其他打火机,不论是否机械或电点火者及其零件,但不包括火石及芯
- 96131000009袖珍型瓦斯打火机,不能再装填瓦斯者10%
- 96132000007袖珍型瓦斯打火机,可再装填瓦斯者10%
- 96138010002瓦斯炉具及瓦斯热水器自动点火所需大型点火压电素子7.5%
- 96138090005其他打火机6.8%
- 96139010000抽烟用打火机零件2.5%
- 96139090003其他打火机零件2.5%
9614 烟斗(包括烟斗头)及雪茄烟嘴或纸烟嘴及其零件
9615 发梳、发夹及类似品;发针、发卷及类似品(第8516节所列者除外)及其零件
9616 香水用喷雾器及盥洗用类似喷雾器及其瓶座与喷头;化粧用粉扑及粉擦
9617 保温瓶及其他真空保温器皿,完整品;上述物品之零件,不包括玻璃制瓶胆
9618 裁缝用假人及其他体型;商店橱窗用活动、生动之陈列品
9619 任何材料制之卫生棉(垫)和卫生棉塞、尿垫(尿布)及其里衬及类似之物品
- 96190011002尿垫(尿布)及其里衬及类似之物品,纸浆、纸、纤维素胎或纤维素纸制者0%
- 96190012109卫生棉塞,纸浆、纸、纤维素胎或纤维素纸制者0%
- 96190012902卫生棉(垫)及类似之卫生用品,纸浆、纸、纤维素胎或纤维素纸制者0%
- 96190020109卫生棉塞,纺织材料之填充料制者10%
- 96190020902卫生棉(垫)、尿垫(尿布)及其里衬及类似之物品,纺织材料之填充料制者10%
- 96190030107卫生棉塞,其他纺织材料制者11%
- 96190030900卫生棉(垫)、尿垫(尿布)及其里衬及类似之物品,其他纺织材料制者11%
- 96190090104卫生棉塞,其他材料制者5%
- 96190090907卫生棉(垫)、尿垫(尿布)及其里衬及类似之物品,其他材料制者5%
9620 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
- 96200011009照相机、电影摄影机及第9005节所属货品用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2.5%
- 96200012008第9015节所属货品用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0%
- 96200019001其他第90章(第900590、900791及901590目除外)机器、用具、仪器或器具未列名通用之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1.7%
- 96200020008第8428、8471及8521节所属器具用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0%
- 96200030006其他第84章机器未列名通用之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2.5%
- 96200040004唱盘、电唱机及录放音机用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0%
- 96200050001除钢琴、第9202及9207节以外之乐器用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3.5%
- 96200061115福杉木制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0%
- 96200061197其他货品用木制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0%
- 96200061204其他货品用碳纤维制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0%
- 96200062007其他货品用塑料制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5%
- 96200063006其他货品用钢铁制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6.2%
- 96200090003其他单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其类似品5%
税则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栏税率差在哪?
《海关进口税则》总则二把税率分成 3 栏:第一栏适用世界贸易组织会员,或与我国有互惠待遇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第二栏只适用两种情形的「特定」进口货物:特定低度开发、开发中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或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经济合作协议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不能适用前两栏的,才适用第三栏。同时可以适用第一栏与第二栏时,取较低的税率。中国大陆是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原则适用第一栏;第二栏对中国大陆只限 ECFA 早收清单的货品。
本站各章与号列页显示的是第一栏税率。第二栏在税则表内以国别代码标示适用对象,例如「免税 (PA,GT,NI,SV,HN,NZ,SG)」;代码只是税则表上的标示,其中部分协定已停止或终止适用(如尼加拉瓜、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实际适用以关务署公告为准。邮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规定:完税价格超过免税限额时,除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的物品外,按 5% 税率课征关税;但单项或同号列物品合计超过新台币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号列税率课征(总则五;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9 条)。这条 5% 规定的条文只涵盖邮包与旅客,快递货物依各号列税率计算。
常见问题
- 关税:从价税号列是完税价格 × 税率,从量税号列按数量或重量计算(自中国大陆进口原则适用第一栏)。
- 营业税:以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后的金额为税基,由海关代征(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第 41 条);另课货物税或烟酒税的商品,税基还要再加计。
- 推广贸易服务费:法定上限为货品价格万分之 4.25(贸易法第 21 条),现行按完税价格万分之 4 计收,应缴金额未逾新台币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纳税义务人在同一个半年度(1–6 月、7–12 月)内适用免税放行超过 6 次,当期之后的进口就不再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
- 同批快递货物不得拆开分别申报(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4 条)。
- 邮包超过限额时是整笔全额课征,不是只课超出的部分(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 条)。
本页的法源与数据从哪里来?
- 关税法第 3 条:关税之征收及进出口货物税则之分类,除关税法另有规定外,依《海关进口税则》规定;《海关进口税则》另经立法进程制定公布。
- 海关进口税则(全国法规数据库标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总则二税率三栏、总则五邮包零星物品、解释准则一至六。
- 关税法第 21 条与《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实施办法》:进口前申请税则预先审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进口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加计进口税后的数额计算营业税;第 41 条:进口货物营业税由海关代征。
-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8、9、11、12 条:新台币 2,000 元免税、逾额按全额课征、零星物品的定义、同一寄件人同一到达日寄给同一收件人的邮包合并计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适用免税。
- 经济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 号公告:输入少量大陆物品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之规定;同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1 号公告:排除适用的货品项目。
- 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8778 号公告:同批完税价格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半年度内免税放行逾 6 次不适用。
- 财政部关务署《中华民国海关进口税则输出入货品分类表合订本》112 年版总说明:21 类、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于 HS 架构外增订,以及 8 码税则号别、10 码贸易管理及统计分类,再加 1 位检查号码。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输入规定代号表》:输入规定栏空白为「准许(免除签发许可证)」。
使用限制:本页统计由好运器税则库汇总,仅供查找参考;号列归属、适用税率与输入规定以财政部关务署、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及海关核定为准。本页不构成个案税则分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