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章「玻璃及玻璃器」进口关税多少?119 个号列的税率与输入规定
速答:第 70 章要缴多少关税?
第 70 章「玻璃及玻璃器」共有 119 个税则号列,第一栏税率最常见的是 5%。其中 8 个号列为 0%(占 6.7%),从价税率最高 12.5%。49 个号列标有输入规定代号,最常见的是 MP1(28 个号列)。进口时另依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及货物税、烟酒税等)后的金额课征营业税,小额免税规定见下方常见问题;实际应缴税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第 70 章的号列税率怎么分布?
- 0% 8
- 超过 0% 至 5% 50
- 超过 5% 至 10% 58
- 超过 10% 3
- 从量或其他计税方式 0
依各号列第一栏税率计算,共 119 个号列。数据源:好运器税则库(同步财政部关务署税则数据),2026-09-16 汇总。
第 70 章常见哪些输入规定代号?
输入规定代号标在号列上,代表进口前可能要办的检验、检疫、许可或大陆物品管制。代号可能只涉及号列下的部分商品,请点进号列看完整说明。号列没有代号,代表贸易管制面准许输入、免签发许可证,但不代表免检验检疫或免税。
MP1
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应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之规定。
28 个号列
MW0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
16 个号列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4 个号列
F02
本项下商品如属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食品用洗洁剂等食品相关用途或含有前述物品者,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查验。【注:相关规定应洽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
1 个号列
F01
输入商品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查验。【注:相关规定应洽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1 个号列
560
属环境部公告之「属产业用料需求之事业废弃物」者,应于进口报单填列免证通关代码「EPH90000000001」,据以报关进口。非属上述者,应依551规定办理。
1 个号列
MW0 不等于一律不能寄。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陆物品少量输入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条件是整份报单 CIF 在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单项以型号认定,无型号者以报单单一项次计,不得以尺寸、规格或颜色分项;第 6802 节石材、第 6907 节瓷砖须同时符合 24 件与 40 公斤);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号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检验、检疫等其他输入规定仍须另外符合。这不代表免税。
本章有 4 个号列标有 C01 或 C02,涉及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应施进口检验。怎么判断要不要验、个人自用有没有免验额度,见 BSMI 商品检验指南。
第 70 章有哪些税则号列?
7001 碎玻璃及玻璃废料、碎屑(但来自第8549节阴极射线管或其他活化玻璃者除外);玻璃块
7002 玻璃球(第7018节之微球体除外),棒或管,未加工
- 70021000002玻璃球,未加工1.2%
- 70022000000玻璃棒,未加工1.2%
- 70023100007熔凝石英或其他熔化硅砂制玻璃管,未加工1.2%
- 70023200006在摄氏0度到300度之温度范围内,线膨胀系数每度K不超过5X之其他玻璃管,未加工1.2%
- 70023900009其他玻璃管,未加工1.2%
7003 铸制及轧制成片或成形玻璃,不论有无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但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
- 70031210007具有色彩或花纹之铸制及轧制不含金属线整块着色之玻璃片(整体着色者)1%
- 70031290000其他铸制及轧制之不含金属线之玻璃片,整块着色(整体着色者)、不透明、闪烁或具有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10%
- 70031910000具有色彩或花纹之铸制及轧制不含金属线非整块着色之玻璃片1%
- 70031990003其他铸制及轧制之不含金属线之玻璃片,不论有无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但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10%
- 70032000009铸制及轧制含有金属线之玻璃片,不论有无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但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10%
- 70033000007铸制及轧制之成形玻璃,不论有无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但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10%
7004 拉制或吹制之片状玻璃,不论有无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但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
- 70042000008拉制或吹制之片状玻璃整块着色(整体着色者)、不透明、闪烁或具有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10%
- 70049000003其他拉制或吹制之片状玻璃,不论有无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但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8%
7005 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经研磨或抛光之平板玻璃,不论有无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且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
- 70051010105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经研磨或抛光之平板玻璃,不含金属线,具有不反射层者,厚度超过1‧1mm者10%
- 70051010908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经研磨或抛光之平板玻璃,不含金属线,具有不反射层者,厚度不超过(含)1.1mm者10%
- 70051090000其他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经研磨或抛光之平板玻璃,不含金属线,具有吸收或反射层者7%
- 70052100006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经研磨或抛光之平板玻璃,不含金属线,整块着色玻璃(整体着色者)、不透明、闪烁或仅经表面研磨者10%
- 70052910006陶瓷玻璃6.8%
- 70052990107其他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经研磨或抛光之平板玻璃,不含金属线,且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厚度超过1.1MM者(不包括已列入第700510目及第700521目者)7%
- 70052990205其他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经研磨或抛光之平板玻璃,不含金属线,且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厚度未超过(含)1‧1MM者(不包括已列入第700510目及第700521目者)7%
- 70053000005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经研磨或抛光之平板玻璃,含有金属线,不论有无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层,且未经其他方式加工者10%
7006 第7003、7004或7005节之玻璃,经弯曲、边缘处理、镂刻、钻孔、上釉或其他加工,但未镶框或装配其他材料者
- 70060000000第7003、7004或7005节之玻璃,经弯曲、边缘处理、镂刻、钻孔、上釉或其他加工,但未镶框或装配其他材料者10%
- 70060000108第7003、7004或7005节之玻璃,仅边缘处理而无其他加工,未镶框或装配其他材料者10%
- 70060000901其他第7006节所属之货品10%
7007 安全玻璃,包括强化或胶合玻璃
- 70071100006强化安全玻璃,尺寸及形状适合于车辆、飞机、太空船或船只用户8%
- 70071900008其他强化安全玻璃8%
- 70072100004胶合安全玻璃,尺寸及形状适合于车辆、飞机、太空船或船只用者8%
- 70072900006其他胶合安全玻璃8%
7008 复层之绝缘玻璃
7009 玻璃镜,已否镶框者均在内,包括后视镜
- 70091000005车辆之后视镜12.5%
- 70099110005前反射镜,未镶框,已裁切,其长度未超过(含)50公分,宽度未超过(含)2公分,专供复印机、传真机、激光打印机等光学图像扫描机用5%
- 70099190008其他玻璃镜子,未镶框12.5%
- 70099200006其他玻璃镜,已镶框12.5%
7010 玻璃制大瓶、细颈瓶、壶、小药瓶、安瓿及其他容器,供运输或包装货物用者;保藏用玻璃大瓶;玻璃制塞或盖
- 70101000002玻璃制安瓿5%
- 70102000000玻璃制塞、盖或其他封闭物5%
- 70109000103超过1公升之玻璃容器5%
- 70109000201超过0.33公升但不超过1公升之玻璃容器5%
- 70109000309超过0.15公升但不超过0.33公升之玻璃容器5%
- 70109000407不超过0.15公升之玻璃容器5%
7011 开口中空玻璃(包括泡及管)及玻璃零件,无配件,供制电灯泡及光源,阴极射线管或类似品用者
- 70111000001电气照明用开口中空玻璃(包括泡及管)及玻璃零件,无配件1%
- 70112000009阴极射线管用开口中空玻璃(包括泡及管)及玻璃零件,无配件1%
- 70119000004其他类似品用之开口中空玻璃(包括泡及管)及玻璃零件,无配件1%
7013 玻璃器,供餐桌、厨房、盥洗室、办事室、室内装饰或类似用途者(不包括第7010或7018节所列者)
- 70131000009陶瓷玻璃器制品,供餐桌、厨房、盥洗室、办事室,室内装饰或类似用途者5%
- 70132200005铅水晶高脚玻璃杯8%
- 70132800009陶瓷玻璃器除外之其他高脚玻璃杯6.5%
- 70133300002陶瓷玻璃器除外之其他铅水晶玻璃杯8%
- 70133700008陶瓷玻璃器除外之其他玻璃杯6.5%
- 70134100002铅水晶玻璃器,供餐桌用(不包括玻璃杯)或厨用8%
- 70134200001在摄氏0度到300度之温度范围内,线膨胀系数每度K不超过5x10-6之玻璃制品,供餐桌用(不包括玻璃杯)或厨用8%
- 70134900004其他供餐桌用或厨用之玻璃器(不包括玻璃杯)5%
- 70139100001其他铅水晶玻璃器6.5%
- 70139910001其他办事室用玻璃器8%
- 70139920009其他婴儿用玻璃奶瓶6.8%
- 70139930007其他玻璃烟具8%
- 70139940005其他玻璃花瓶8%
- 70139990004其他玻璃器6.8%
7014 未经光学加工之信号用玻璃器及光学玻璃组件(不包括第7015节所列者)
- 70140011007道路标线及标志用反光玻璃10%
- 70140019009其他信号用玻璃器,未经光学加工10%
- 70140021005光学玻璃块0%
- 70140029007其他光学玻璃组件,未经光学加工0%
7015 钟表玻璃及类似之玻璃,作非校正或校正眼镜用之玻璃,呈弧形,弯形,空心及类似形,但未经光学加工者;空心球形玻璃及其切片,供制造上述玻璃用者
- 70151000007供制校正眼镜用之玻璃,但未经光学加工者10%
- 70159010008钟表玻璃2.5%
- 70159021005太阳眼镜变色片10%
- 70159029007其他太阳眼镜用玻璃10%
- 70159030004气压计及类似仪器用之弯曲或空心保护玻璃10%
- 70159040002眼镜片毛坯0%
- 70159050009双焦距镜片毛坯0%
- 70159060007光学玻璃板或片,已抛光者3.4%
- 70159090001其他类似玻璃0%
7016 铺地用砖、片、砖、块、瓦及其他压制或模造之玻璃制品,不论有无镶金属线,供建筑或工程用者;玻璃立方体及其他玻璃小制品,不论有无镶背,供作马赛克砖及类似装饰用途者;花饰铅条窗玻璃及其类似品;多孔或泡沫玻璃之成片、砖、块、板具等形状者
- 70161000006玻璃立方体及其他玻璃小制品,不论有无镶背,供马赛克砖或类似装饰用途者10%
- 70169000009铺地用砖、片、砖、块、瓦及其他压制或模造之玻璃制品,不论有无含有金属线,供建筑或工程用者;花饰铅条窗玻璃及其类似品;多孔或泡沫玻璃之成片、砖、块、板具等形状者10%
7017 实验室、卫生或医疗用之玻璃器,已否刻度或校正者均在内
- 70171000005实验室、卫生或医疗用之玻璃器,已否刻度或校正者均在内,属熔凝石英或其他熔化硅砂制者5%
- 70172000003在摄氏0度到300度之温度范围内,线膨胀系数每度K不超过5×之其他玻璃器,实验室、卫生或医疗用,已否刻度或校正者均在内5%
- 70179000008其他实验室、卫生或医疗用之玻璃器,已否刻度或校正者均在内5%
7018 玻璃珠、仿珍珠、仿宝石、仿半宝石及类似之玻璃小制品,及其制成品,但仿首饰除外;玻璃假眼,用于人体者除外;灯工方法制作之玻璃塑像及其他玻璃装饰品,仿首饰除外;玻璃颗粒,其直径不超过1毫米者
- 70181010002玻璃制仿珍珠2.5%
- 70181021009玻璃制仿宝石或仿半宝石,未切未磨者2.5%
- 70181029001其他玻璃制仿宝石或仿半宝石2.5%
- 70181090005其他玻璃珠及类似玻璃小制品2.5%
- 70182010000道路标线及标志用玻璃颗粒,其直径不超过1公厘者2.5%
- 70182090003其他玻璃颗粒,其直径不超过1公厘者2.5%
- 70189010005玻璃珠、仿珍珠、仿宝石或仿半宝石及类似玻璃之制成品,仿首饰除外2.5%
- 70189020003玻璃假眼,用于人体者除外2.5%
- 70189030001灯工方法制作之玻璃塑像及其他玻璃装饰品,仿首饰除外2.5%
7019 玻璃纤维(包括玻璃绒)及其制品(例如:玻璃纱、纱束、梭织物)
- 70191100002玻璃纤维制切股,其长度不超过50公厘者5%
- 70191200001玻璃纤维制纱束5%
- 70191300000其他纱及纤维条5%
- 70191400009以机械法结合之玻璃纤维制席5%
- 70191500008以化学法结合之玻璃纤维制席5%
- 70191900200其他玻璃纤维制席5%
- 70191900905其他玻璃纤维制切股5%
- 70196100001紧密结构之玻璃纤维制纱束梭织物5%
- 70196200000其他紧密结构之玻璃纤维制纱束织物7.5%
- 70196300009紧密结构之纱线平纹梭织物,未经涂布或叠层者5%
- 70196400008紧密结构之纱线平纹梭织物,经涂布或叠层者5%
- 70196500007松散结构之玻璃纤维制梭织物,宽度不超过30公分者5%
- 70196600006松散结构之梭织物,宽度超过30公分者5%
- 70196910001其他以机械法结合之玻璃纤维制网状、褥状、板状及类似非织物产品7.5%
- 70196990004其他以机械法结合之玻璃纤维制织物5%
- 70197100009玻璃纤维制薄纱(薄片)7.5%
- 70197200008其他紧密结构之玻璃纤维制织物7.5%
- 70197300007其他松散结构之玻璃纤维制织物7.5%
- 70198010006玻璃绒7.5%
- 70198090009玻璃绒制品6%
- 70199010004其他玻璃纤维7.5%
- 70199090114玻璃纤维布之切边料及下脚料6%
- 70199090123玻璃纤维绝缘带及其类似品6%
- 70199090196其他玻璃纤维制品6%
7020 其他玻璃制品
- 70200011009锅炉用玻璃水位计10%
- 70200012008设计用于插入生产半导体晶圆之扩散及氧化炉之石英制反应管及支撑器0%
- 70200013007专供制造半导体晶柱或晶锭用之石英制坩埚1.2%
- 70200014006其他专供半导体产业用之石英玻璃制品1.2%
- 70200019001其他工业或科学用玻璃器10%
- 70200020008农艺及园艺用制品10%
- 70200030006供制眼镜片用之玻璃模2.5%
- 70200040004玻璃胆,供保温瓶或其他保温器皿用0%
- 70200091002光杯,供聚光灯用5%
- 70200099102含框玻璃干湿分离淋浴间8%
- 70200099905其他玻璃制品8%
税则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栏税率差在哪?
《海关进口税则》总则二把税率分成 3 栏:第一栏适用世界贸易组织会员,或与我国有互惠待遇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第二栏只适用两种情形的「特定」进口货物:特定低度开发、开发中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或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经济合作协议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不能适用前两栏的,才适用第三栏。同时可以适用第一栏与第二栏时,取较低的税率。中国大陆是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原则适用第一栏;第二栏对中国大陆只限 ECFA 早收清单的货品。
本站各章与号列页显示的是第一栏税率。第二栏在税则表内以国别代码标示适用对象,例如「免税 (PA,GT,NI,SV,HN,NZ,SG)」;代码只是税则表上的标示,其中部分协定已停止或终止适用(如尼加拉瓜、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实际适用以关务署公告为准。邮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规定:完税价格超过免税限额时,除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的物品外,按 5% 税率课征关税;但单项或同号列物品合计超过新台币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号列税率课征(总则五;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9 条)。这条 5% 规定的条文只涵盖邮包与旅客,快递货物依各号列税率计算。
常见问题
- 关税:从价税号列是完税价格 × 税率,从量税号列按数量或重量计算(自中国大陆进口原则适用第一栏)。
- 营业税:以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后的金额为税基,由海关代征(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第 41 条);另课货物税或烟酒税的商品,税基还要再加计。
- 推广贸易服务费:法定上限为货品价格万分之 4.25(贸易法第 21 条),现行按完税价格万分之 4 计收,应缴金额未逾新台币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纳税义务人在同一个半年度(1–6 月、7–12 月)内适用免税放行超过 6 次,当期之后的进口就不再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
- 同批快递货物不得拆开分别申报(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4 条)。
- 邮包超过限额时是整笔全额课征,不是只课超出的部分(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 条)。
本页的法源与数据从哪里来?
- 关税法第 3 条:关税之征收及进出口货物税则之分类,除关税法另有规定外,依《海关进口税则》规定;《海关进口税则》另经立法进程制定公布。
- 海关进口税则(全国法规数据库标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总则二税率三栏、总则五邮包零星物品、解释准则一至六。
- 关税法第 21 条与《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实施办法》:进口前申请税则预先审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进口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加计进口税后的数额计算营业税;第 41 条:进口货物营业税由海关代征。
-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8、9、11、12 条:新台币 2,000 元免税、逾额按全额课征、零星物品的定义、同一寄件人同一到达日寄给同一收件人的邮包合并计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适用免税。
- 经济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 号公告:输入少量大陆物品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之规定;同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1 号公告:排除适用的货品项目。
- 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8778 号公告:同批完税价格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半年度内免税放行逾 6 次不适用。
- 财政部关务署《中华民国海关进口税则输出入货品分类表合订本》112 年版总说明:21 类、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于 HS 架构外增订,以及 8 码税则号别、10 码贸易管理及统计分类,再加 1 位检查号码。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输入规定代号表》:输入规定栏空白为「准许(免除签发许可证)」。
使用限制:本页统计由好运器税则库汇总,仅供查找参考;号列归属、适用税率与输入规定以财政部关务署、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及海关核定为准。本页不构成个案税则分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