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章「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纺织物;工业用纺织物」进口关税多少?50 个号列的税率与输入规定
速答:第 59 章要缴多少关税?
第 59 章「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纺织物;工业用纺织物」共有 50 个税则号列,第一栏税率最常见的是 10%。其中 2 个号列为 0%(占 4%),从价税率最高 10%。4 个号列标有输入规定代号,最常见的是 MW0(2 个号列)。进口时另依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及货物税、烟酒税等)后的金额课征营业税,小额免税规定见下方常见问题;实际应缴税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第 59 章的号列税率怎么分布?
- 0% 2
- 超过 0% 至 5% 15
- 超过 5% 至 10% 33
- 超过 10% 0
- 从量或其他计税方式 0
依各号列第一栏税率计算,共 50 个号列。数据源:好运器税则库(同步财政部关务署税则数据),2026-09-16 汇总。
第 59 章常见哪些输入规定代号?
输入规定代号标在号列上,代表进口前可能要办的检验、检疫、许可或大陆物品管制。代号可能只涉及号列下的部分商品,请点进号列看完整说明。号列没有代号,代表贸易管制面准许输入、免签发许可证,但不代表免检验检疫或免税。
MW0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
2 个号列
C02
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2 个号列
MW0 不等于一律不能寄。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陆物品少量输入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条件是整份报单 CIF 在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单项以型号认定,无型号者以报单单一项次计,不得以尺寸、规格或颜色分项;第 6802 节石材、第 6907 节瓷砖须同时符合 24 件与 40 公斤);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号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检验、检疫等其他输入规定仍须另外符合。这不代表免税。
本章有 2 个号列标有 C01 或 C02,涉及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应施进口检验。怎么判断要不要验、个人自用有没有免验额度,见 BSMI 商品检验指南。
第 59 章有哪些税则号列?
5901 涂胶或上淀粉物质之纺织物,用作书面及类似品者;制图用透写布;已制成之油画布;作帽底用之粗麻布及类似硬化纺织物
- 59011010006丝制纺织物,涂胶或上淀粉物质,用作书面及类似品者10%
- 59011020004毛制纺织物,涂胶或上淀粉物质,用作书面及类似品者10%
- 59011090009其他纤维制纺织物,涂胶或上淀粉物质,用作书面及类似品者10%
- 59019010009丝制制图用透写布;已制成之油画布;作帽底用之粗麻布及类似硬化纺织物10%
- 59019020007毛制制图用透写布;已制成之油画布;作帽底用之粗麻布及类似硬化纺织物10%
- 59019090002其他纤维制制图用透写布;已制成之油画布;作帽底用之粗麻布及类似硬化纺织物10%
5902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聚酯或黏液嫘萦高强力纱制之轮胎帘布
5903 用塑料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
- 59031010004PVC合成皮5%
- 59031020002其他用聚氯乙烯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棉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8%
- 59031030000其他用聚氯乙烯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人造纤维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8%
- 59031090007其他用聚氯乙烯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其他纺织材料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8%
- 59032010002PU合成皮5%
- 59032020000其他用聚胺基甲酸乙酯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棉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10%
- 59032030008其他用聚胺基甲酸乙酯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人造纤维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10%
- 59032090005其他用聚胺基甲酸乙酯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其他纺织材料制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10%
- 59039010007其他合成皮5%
- 59039020005其他用其他塑料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棉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10%
- 59039030003其他用其他塑料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人造纤维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10%
- 59039090000其他用其他塑料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之其他纺织材料制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10%
5904 厚漆布,不论是否裁剪成形;以经涂布或被覆之纺织品为底之覆地物,不论是否裁剪成形
- 59041000005厚漆布,不论是否裁剪成形10%
- 59049000106以经涂布或被覆之针轧毡呢或不织布为底之覆地物,不论是否剪裁成形10%
- 59049000909以经涂布或被覆之其他纺织品为底之覆地物,不论是否剪裁成形10%
5905 纺织壁布
5906 用橡胶处理之纺织物,但第5902节所列者除外
- 59061010001橡胶绝缘胶带,以纺织物为底,宽度不超过20公分者10%
- 59061090004其他胶带,以纺织物为底,宽度不超过20公分者10%
- 59069110003以橡胶处理之丝制针织品或钩针织品10%
- 59069190006以橡胶处理之其他纺织材料制针织品或钩针织品10%
- 59069910005用橡胶处理之丝制其他纺织物10%
- 59069920003用橡胶处理之毛制其他纺织物10%
- 59069990008用橡胶处理之其他纺织物,其他纺织材料制10%
5907 以其他方法浸渍、涂布或被覆之纺织物;剧场用油画布景、摄影场用绘画背景及类似品
- 59070010002以其他方法浸渍、涂布或被覆之丝制纺织物;摄影场用绘画背景及类似品,丝制10%
- 59070020000以其他方法浸渍、涂布或被覆之毛制纺织物;摄影场用绘画背景及类似品,毛制10%
- 59070030008剧场用油画布景,丝制、毛制或其他纺织材料制0%
- 59070090005以其他方法浸渍、涂布或被覆之其他纺织材料制纺织品;摄影场用绘昼背景及类似品,其他纺织材料制10%
5908 纺织、编结或针织成之灯芯、炉芯、打火机引火芯及烛芯等;发白热之煤气罩及管状针织煤气罩用布,不论已否浸渍
5909 纺织材料制之蛇管及类似管,不论有无其他材料制之衬里、保护物或其他配备者
5910 纺织材料制之传动或输送带或轮带,不论是否以塑料浸渍、涂布、被覆或黏合制成,或以金属或其他材料补强者
5911 本章注八所指工业用之纺织产品或制品
- 59111011003以橡胶浸渍之丝制天鹅绒制成之窄幅织物,用于覆盖织轴(经轴)者10%
- 59111012002以橡胶浸渍之羊毛或动物细毛制天鹅绒制成之窄幅织物,用于覆盖织轴(经轴)者8%
- 59111019005以橡胶浸渍之其他纺织材料制天鹅绒制成之窄幅织物,用于覆盖织轴(经轴)者10%
- 59111020002纺织物、毡呢及呢衬里纺织物等以橡胶、皮革或其他材料涂布、被覆或黏合,作针布之用者,及其他技术上用之类似织物5%
- 59112000004筛孔布,不论已否制成4%
- 59113100001循环或头尾有环扣相结合之纺织物及毡呢,每平方公尺重量未达650公克,用于造纸或类似机器(例如︰纸浆或石棉-水泥机器用)5%
- 59113200000循环或头尾有环扣相结合之纺织物及毡呢,每平方公尺重量在650公克及以上,用于造纸或类似机器(例如︰纸浆或石棉-水泥机器用)5%
- 59114000000用于榨油机或类似机器之滤布或挤搾用布,包括人发制成者5%
- 59119010007供制造半导体晶圆用之自黏性圆形研磨垫,属纺织产品或制品者0%
- 59119090000其他工业用之纺织产品或制品5%
税则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栏税率差在哪?
《海关进口税则》总则二把税率分成 3 栏:第一栏适用世界贸易组织会员,或与我国有互惠待遇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第二栏只适用两种情形的「特定」进口货物:特定低度开发、开发中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或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经济合作协议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不能适用前两栏的,才适用第三栏。同时可以适用第一栏与第二栏时,取较低的税率。中国大陆是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原则适用第一栏;第二栏对中国大陆只限 ECFA 早收清单的货品。
本站各章与号列页显示的是第一栏税率。第二栏在税则表内以国别代码标示适用对象,例如「免税 (PA,GT,NI,SV,HN,NZ,SG)」;代码只是税则表上的标示,其中部分协定已停止或终止适用(如尼加拉瓜、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实际适用以关务署公告为准。邮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规定:完税价格超过免税限额时,除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的物品外,按 5% 税率课征关税;但单项或同号列物品合计超过新台币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号列税率课征(总则五;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9 条)。这条 5% 规定的条文只涵盖邮包与旅客,快递货物依各号列税率计算。
常见问题
- 关税:从价税号列是完税价格 × 税率,从量税号列按数量或重量计算(自中国大陆进口原则适用第一栏)。
- 营业税:以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后的金额为税基,由海关代征(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第 41 条);另课货物税或烟酒税的商品,税基还要再加计。
- 推广贸易服务费:法定上限为货品价格万分之 4.25(贸易法第 21 条),现行按完税价格万分之 4 计收,应缴金额未逾新台币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纳税义务人在同一个半年度(1–6 月、7–12 月)内适用免税放行超过 6 次,当期之后的进口就不再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
- 同批快递货物不得拆开分别申报(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4 条)。
- 邮包超过限额时是整笔全额课征,不是只课超出的部分(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 条)。
本页的法源与数据从哪里来?
- 关税法第 3 条:关税之征收及进出口货物税则之分类,除关税法另有规定外,依《海关进口税则》规定;《海关进口税则》另经立法进程制定公布。
- 海关进口税则(全国法规数据库标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总则二税率三栏、总则五邮包零星物品、解释准则一至六。
- 关税法第 21 条与《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实施办法》:进口前申请税则预先审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进口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加计进口税后的数额计算营业税;第 41 条:进口货物营业税由海关代征。
-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8、9、11、12 条:新台币 2,000 元免税、逾额按全额课征、零星物品的定义、同一寄件人同一到达日寄给同一收件人的邮包合并计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适用免税。
- 经济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 号公告:输入少量大陆物品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之规定;同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1 号公告:排除适用的货品项目。
- 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8778 号公告:同批完税价格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半年度内免税放行逾 6 次不适用。
- 财政部关务署《中华民国海关进口税则输出入货品分类表合订本》112 年版总说明:21 类、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于 HS 架构外增订,以及 8 码税则号别、10 码贸易管理及统计分类,再加 1 位检查号码。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输入规定代号表》:输入规定栏空白为「准许(免除签发许可证)」。
使用限制:本页统计由好运器税则库汇总,仅供查找参考;号列归属、适用税率与输入规定以财政部关务署、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及海关核定为准。本页不构成个案税则分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