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羊毛,动物粗细毛;马毛纱及其梭织物」进口关税多少?41 个号列的税率与输入规定
速答:第 51 章要缴多少关税?
第 51 章「羊毛,动物粗细毛;马毛纱及其梭织物」共有 41 个税则号列,第一栏税率最常见的是 0%。其中 21 个号列为 0%(占 51.2%),从价税率最高 10%。23 个号列标有输入规定代号,最常见的是 MW0(15 个号列)。进口时另依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及货物税、烟酒税等)后的金额课征营业税,小额免税规定见下方常见问题;实际应缴税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第 51 章的号列税率怎么分布?
- 0% 21
- 超过 0% 至 5% 0
- 超过 5% 至 10% 20
- 超过 10% 0
- 从量或其他计税方式 0
依各号列第一栏税率计算,共 41 个号列。数据源:好运器税则库(同步财政部关务署税则数据),2026-09-16 汇总。
第 51 章常见哪些输入规定代号?
输入规定代号标在号列上,代表进口前可能要办的检验、检疫、许可或大陆物品管制。代号可能只涉及号列下的部分商品,请点进号列看完整说明。号列没有代号,代表贸易管制面准许输入、免签发许可证,但不代表免检验检疫或免税。
MW0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
15 个号列
B01
进口时,应依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编订之「应施检疫动植物品目表」及有关检疫规定办理。
8 个号列
MW0 不等于一律不能寄。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陆物品少量输入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条件是整份报单 CIF 在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单项以型号认定,无型号者以报单单一项次计,不得以尺寸、规格或颜色分项;第 6802 节石材、第 6907 节瓷砖须同时符合 24 件与 40 公斤);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号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检验、检疫等其他输入规定仍须另外符合。这不代表免税。
第 51 章有哪些税则号列?
5101 未初梳或未精梳羊毛
- 51011100005含脂剪取羊毛,包括洗后被毛0%
- 51011900007其他含脂羊毛,包括洗后被毛0%
- 51012100003已脱脂剪取羊毛,未经碳化处理者0%
- 51012900005其他已脱脂羊毛,未经碳化处理者0%
- 51013000002碳化羊毛0%
5102 未初梳或未精梳之动物粗细毛
- 51021110002未净之未初梳或未精梳之喀什米尔羊毛0%
- 51021120000已净之未初梳或未精梳之喀什米尔羊毛0%
- 51021910004其他未净之未初梳或未精梳之动物细毛0%
- 51021920002其他已净之未初梳或未精梳之动物细毛0%
- 51022010001未净之未初梳或未精梳之动物粗毛0%
- 51022020009已净之未初梳或未精梳之动物粗毛0%
5103 废羊毛或动物废粗细毛,包括废毛纱(但经拉松处理之回收毛纤维除外)
5104 经拉松处理之回收羊毛或动物粗细毛
5105 初梳或精梳之羊毛及动物粗细毛(包括精梳羊毛之碎片)
- 51051000002初梳羊毛0%
- 51052100009精梳羊毛之碎片0%
- 51052900001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0%
- 51053100007初梳或精梳之喀什米尔羊毛0%
- 51053900009其他初梳或精梳之动物细毛0%
- 51054000006初梳或精梳之动物粗毛0%
5106 非供零售用初梳羊毛纱(纺毛纱)
5107 非供零售用精梳羊毛纱(梳毛纱)
5108 非供零售用初梳或精梳动物细毛纱(纺毛纱或梳毛纱)
5109 供零售用羊毛或动物细毛纺制之毛纱
5110 不论是否供零售用之动物粗毛或马毛纺制之毛纱(包括马毛纺制之螺旋花纱)
5111 羊毛或动物细毛纺毛梭织物
- 51111100003纺毛梭织物,含羊毛或动物细毛重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300公克者10%
- 51111900005其他含羊毛或动物细毛重量在85%及以上之纺毛梭织物10%
- 51112000002其他羊毛或动物细毛纺毛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1113000000其他羊毛或动物细毛纺毛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棉混制者10%
- 51119000007其他羊毛或动物细毛纺毛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其他纺织材料混制者10%
5112 羊毛或动物细毛梳毛梭织物
- 51121100002梳毛梭织物,含羊毛重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200公克者10%
- 51121900004其他含羊毛或动物细毛重量在85%及以上之梳毛梭织物10%
- 51122000001其他羊毛或动物细毛梳毛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1123000009其他羊毛或动物细毛梳毛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棉混制者10%
- 51129000006其他羊毛或动物细毛梳毛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其他纺织材料混制者10%
5113 动物粗毛或马毛制之梭织物
税则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栏税率差在哪?
《海关进口税则》总则二把税率分成 3 栏:第一栏适用世界贸易组织会员,或与我国有互惠待遇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第二栏只适用两种情形的「特定」进口货物:特定低度开发、开发中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或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经济合作协议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不能适用前两栏的,才适用第三栏。同时可以适用第一栏与第二栏时,取较低的税率。中国大陆是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原则适用第一栏;第二栏对中国大陆只限 ECFA 早收清单的货品。
本站各章与号列页显示的是第一栏税率。第二栏在税则表内以国别代码标示适用对象,例如「免税 (PA,GT,NI,SV,HN,NZ,SG)」;代码只是税则表上的标示,其中部分协定已停止或终止适用(如尼加拉瓜、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实际适用以关务署公告为准。邮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规定:完税价格超过免税限额时,除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的物品外,按 5% 税率课征关税;但单项或同号列物品合计超过新台币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号列税率课征(总则五;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9 条)。这条 5% 规定的条文只涵盖邮包与旅客,快递货物依各号列税率计算。
常见问题
- 关税:从价税号列是完税价格 × 税率,从量税号列按数量或重量计算(自中国大陆进口原则适用第一栏)。
- 营业税:以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后的金额为税基,由海关代征(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第 41 条);另课货物税或烟酒税的商品,税基还要再加计。
- 推广贸易服务费:法定上限为货品价格万分之 4.25(贸易法第 21 条),现行按完税价格万分之 4 计收,应缴金额未逾新台币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纳税义务人在同一个半年度(1–6 月、7–12 月)内适用免税放行超过 6 次,当期之后的进口就不再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
- 同批快递货物不得拆开分别申报(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4 条)。
- 邮包超过限额时是整笔全额课征,不是只课超出的部分(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 条)。
本页的法源与数据从哪里来?
- 关税法第 3 条:关税之征收及进出口货物税则之分类,除关税法另有规定外,依《海关进口税则》规定;《海关进口税则》另经立法进程制定公布。
- 海关进口税则(全国法规数据库标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总则二税率三栏、总则五邮包零星物品、解释准则一至六。
- 关税法第 21 条与《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实施办法》:进口前申请税则预先审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进口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加计进口税后的数额计算营业税;第 41 条:进口货物营业税由海关代征。
-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8、9、11、12 条:新台币 2,000 元免税、逾额按全额课征、零星物品的定义、同一寄件人同一到达日寄给同一收件人的邮包合并计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适用免税。
- 经济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 号公告:输入少量大陆物品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之规定;同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1 号公告:排除适用的货品项目。
- 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8778 号公告:同批完税价格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半年度内免税放行逾 6 次不适用。
- 财政部关务署《中华民国海关进口税则输出入货品分类表合订本》112 年版总说明:21 类、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于 HS 架构外增订,以及 8 码税则号别、10 码贸易管理及统计分类,再加 1 位检查号码。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输入规定代号表》:输入规定栏空白为「准许(免除签发许可证)」。
使用限制:本页统计由好运器税则库汇总,仅供查找参考;号列归属、适用税率与输入规定以财政部关务署、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及海关核定为准。本页不构成个案税则分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