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事业输储设备防灾相关设施设备维修办法|第 2 条|能源|法规|生效中
经济部|v1.0
最后修订: 2018-10-24
本办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监控系统:监视输储设备操作状态,含天然气流量、压力、温度之状态,具备异常显示与警告、地震侦测、漏气侦测,并具火灾侦测或其他功能。 二、遮断设备:输气管线遇紧急状况时,可自动或手动阻断管线内天然气输送。 三、紧急停止设备:输储设备遇紧急状况时,可自动或遥控停止设备运作。 四、压力排放设备:输气管线或设备遇紧急状况时,可将设备内之气体排放至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