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气事业天然气售价及基本收费计算准则|第 3 条|能源|法规|生效中
经济部|v1.0
最后修订: 2017-05-31
本准则用词定义如下: 一、从量费:每立方公尺天然气之售价。 二、基本费:事业每月向用户收取之基本收费。 三、气体作业:事业自天然气生产或进口事业之管线交货口,至该事业输配设备接气点或保存设备接气点间之相关作业。 四、保存作业:事业将购入之天然气经由加压设备保存于储气设备之作业。 五、输配作业:事业将经气体作业或保存作业后之天然气,由整压站的作用,以高、中、低压管线配送至用户端之相关作业。 六、维修作业:事业对于天然气输储设备之维护作业。但不包括一般设备之修缮。 七、表外管汰换作业:事业自本支管分接点至建物计量表入口处间之输气管线之汰换相关作业。 八、用户服务作业:事业就计量表、抄表、收费、定期安全检查、信息提供及其他与供气有关服务之作业。 九、直接归属成本:指经判断系为特定业务或产品所产生,并可透过公司纪录、明细帐及总分类帐直接追溯或清楚辨识之成本。 十、间接归属成本:指经判断系为特定业务或产品所产生,虽无法透过公司纪录、明细帐与总分类帐直接追溯或清楚辨识,惟可透过成本及相关营运作业活动之关联性予以认定之成本。 十一、一般共同成本:除直接或间接归属成本外,其他属事业整体营运所需之相关成本。 十二、资金成本:事业为维持营运所需投入资金之机会成本。 十三、费率基础:天然气供应业务合理使用之资产扣除营业活动发生之相关负债。 十四、配气量:事业购入之天然气经扣除漏气损耗量后之数量。 十五、基准风险贴水:考量事业经营环境与风险,而计算之风险报酬。 十六、有效税率:事业当年度所得税费用占税前净利之百分比。 十七、分离会计:将事业之各项成本、收入、资产与负债等项目,分离至各项天然气业务及其他业务所采用之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