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办事细则|第 4 条|处务|法规|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后修订: 2017-09-20
企划处分设企研科、开发科、地权科、综核科四科分别掌理下列事项: 一、企研科 (一)铁路建设营运中长程发展计划。 (二)政府年度经建(铁路)计划先期作业之汇编。 (三)铁路资源规划,有关事业计划编拟及资本支出预算汇编。 (四)铁路资源规划,有关重大改革业务汇办。 (五)铁路重大建设计划之综合研析。 (六)配合政府其他重大建设计划之综合研析。 (七)都会区铁路立体化改善之综合研析。 (八)都会区铁路转型捷运化之综合研析。 (九)铁路事业策略综合研析。 (十)铁路事业项目计划之综合研析。 (十一)其他交办事项。 二、开发科 (一)不动产运用策略及附属事业发展计划。 (二)不动产开发利用计划之综合研析。 (三)不动产开发系统创建及数据建档与更新。 (四)土地开发有关之都市计划、市地重划等相关业务之综合研析。 (五)都市更新之规划及运行业务。 (六)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之规划及运行业务。 (七)车站特定专用区规划及建设业务。 (八)其他土地开发、招商兴建及营运等相关业务。 (九)公共设施多目标使用申请及运行业务。 (十)其他交办事项。 三、地权科 (一)不动产管理系统创建及数据建档与更新。 (二)铁路建设或营运需用土地之征收、价购、拨用等相关业务。 (三)不动产现场管理及维护业务。 (四)不动产被占用之排除及相关处理措施。 (五)不动产出租及提供使用等相关业务。 (六)不动产出售及其他处分等相关业务。 (七)不动产提供地方政府绿美化等相关业务。 (八)配合办理地权有关之都市计划通盘检讨与变更等相关业务。 (九)不动产财产增加、减损及所有权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十)其他交办事项。 四、综核科 (一)宿舍及附属事业建筑物之物业管理系统创建及数据建档与更新。 (二)宿舍使用、管理、修缮等相关事宜之统筹业务。 (三)附属事业不动产之物业管理。 (四)企划处、信息中心人力规划、订定、运行、督导、考核。 (五)企划处、信息中心年度预算编列、运行、控管。 (六)企划处文字处理、文件管理。 (七)企划处庶务管理及帐务管理。 (八)企划处常年、一般及专业教育训练。 (九)其他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