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案件减免处罚标准|第 3 条|关务|法规|生效中
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5-05-29
依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应处罚锾案件,其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或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未逾新台币五千元者,按该项规定应处罚锾最低额减轻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