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税条例|第 9 条|赋税|法|生效中
第 二 章|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5-12-30
平板玻璃:凡磨光或磨砂、有色或无色、有花或有隐纹、磋边或未磋边、卷边或不卷边之各种平板玻璃及玻璃条均属之,从价征收百分之十。但导电玻璃及供生产模具用之强化玻璃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