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禁制品条例|第 4 条|军政|法|生效中
国防部|v1.0
最后修订: 1955-06-03
条件禁制品之种类如下: 一、粮食、食品、饲料及非军用被服。 二、供给前款对象之生产或制造机械及材料物品。 前项禁制品之适用范围,由国防部随时呈请行政院核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