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规费收费实施办法|第 9 条|动植物防检疫|法规|生效中
第 三 章|农业部|v1.0
最后修订: 2025-11-14
动植物检疫机关派员运行临场检疫、检疫处理、押运、设施或场地审查等检疫业务,依下列规定计收临场费: 一、每人每次五百元。但无法于当日往返者,其费用依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规定之各项费用基准计收。 二、每批检疫物品计收检疫人员一人次之临场费。 三、同一申请人,申报多批存置于同一处所之检疫物品,同时临场检疫者,计收检疫人员一人次之临场费。 前项各款情形于检疫物品数量过多,非一人一日所能完成者,动植物检疫机关得依实际派员及日数,计收临场费。 动植物检疫机关于港、站之仓储、货柜场或其他场所设置派驻办公处所,并派员运行检疫业务者,免收临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