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港务管理规则|第 8 条|港务|法规|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后修订: 2023-04-26
国际商港船舶出港经各有关机关查验完毕后,应即出港,不得停留船席或滞留港内。船舶出港后十二小时以内,因故回港者,经申请航港局核准及商港经营事业机构指定船席后,始得入港,并补办相关手续。 国内商港船舶出港经各有关机关查验完毕后,应即出港,不得停留船席或滞留港内。船舶出港后十二小时以内,因故回港者,经申请航港局或指定机关核准及指定船席后,始得入港,并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