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查规则|第 14 条|航政|法规|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后修订: 2020-03-10
新建船舶申请建造中检查时,应由申请人于船舶建造前依主管机关所订颁有关法令规定将建造图说分别送请第五条规定之航政机关或验船机构审核,未经核可不得施工。 前项图说必须包括船舶曲线图、一般布置图、船体结构图、轮机布置图、规范说明书及必要计算书。 客船之建造图说应经合格造船技师签证或验船机构认可,始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