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查规则|第 11-1 条|航政|法规|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后修订: 2020-03-10
船舶复航前申请检查种类如下: 一、申请复航时间未逾航行期限者,其所有人应申请临时检查。 二、申请复航时间已逾航行期限者,其所有人应申请定期检查。但该船特别检查有效期间届满,所有人应申请特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