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栈货柜集散站保税仓库物流中心及海关指定业者实施自主管理办法|第 7 条|关务|法规|生效中
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6-03-19
这条规范货栈与货柜集散站在海关授权下可自行办理的监管作业(门锁启闭记录、海关封条加解封、监视抽样公证、扣存没入登记等)。对集运业者而言,货物进出保税货栈的速度、是否需海关到场,都取决于业者是否取得自主管理资格——这直接影响整柜集运货物的进仓与放行时效。
进出口货栈及货柜集散站自主管理事项包括下列各项: 一、进、出口及转口共同作业项目: (一)启闭进出口货栈门锁,并记录作业起讫时间。 (二)打开空货柜(含航空货柜)检查无讹后进站(栈)保存或放行出站(栈)。 (三)监视修复、更换实货柜及加封作业。 (四)监视货物加作或更正标记、箱号或航空标签号码。 (五)监视货主办理货物公证、抽取货样、看样或进行必要之维护,作业完成后于核准文档签证及注记作业时间,并于整装货柜办理加封。 (六)监视货柜标志、号码更正作业。 (七)查核、登记扣存或没入货物。 (八)使用海关封条(含电子封条)加封、解封及核销规费证作业。 (九)办理准单、核准文档或放行附带条件所指示之海关监管事项。 二、进口作业项目: (一)核实签证进口货柜进站保存或转运出进站之货柜(物)运送单(兼出进站放行准单)。 (二)核实签证进口或退运进口货柜(物)放行提领出站(栈)之货柜(物)运送单(兼出进站放行准单)或放行凭单。 (三)监视保税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保税货柜(物)放行出站(栈)。 (四)监视进口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转运出站(栈)作业。 (五)查核转运进口货物进站(栈)之保税卡车(货箱)车号(货箱号码)及封条号码并解封。 (六)核实签证进口货物破损报告。 (七)核实签证进口货物销毁、破坏核准文档。 (八)监视进口食品加贴中文标示作业。 (九)核实签证逾期货物或声明放弃货物之文档。 (十)核实签证已列拍卖或变卖货物清单之文档。 (十一)核实签证扣押或逾期货物放行通知单。 三、出口作业项目: (一)核实签证出口货柜(物)转运进储或放行出站(栈)之货柜(物)运送单(兼出进站放行准单)。 (二)核实签证保税货柜(物)退运出口进站(栈)之报单。 (三)监视已放行退运进口或三角贸易货柜(物)装柜(打盘)、加封出站(栈)装船(机)或转运他关区出口。 (四)监视进储机场管制区外货栈之已放行出口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出栈装机。 (五)监视已放行出口实货柜加装、分装、改装出口货物。 (六)监视出口货物重新包装、加装或打件作业。 (七)查核出口退关(仓)货物及注销报关货物。 (八)监视出口退关(仓)货物提领出货栈或货柜集散站仓库。 (九)核实签证外销国产空货柜进站证明书。 四、转口作业项目: (一)核实签证转口货柜自他区段码头货柜集散站转运进储或转储非同一区段码头货柜集散站之货柜(物)运送单(兼出进站放行准单)。 (二)监视转口海运货柜加装、分装、改装或转口货柜(物)与出口货柜(物)并装作业及办理加封。 (三)监视转口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卸存机场管制区外货栈。 (四)监视卸存机场管制区外货栈转口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出栈装机。 (五)监视转口货物打盘或装柜作业。 (六)监视转口货物拆包、分批或加贴航空(邮)标签作业。 (七)监视海空联运或空海联运转口货物变更货物包装及标记(不得变更产地标示)。
进出口货栈及货柜集散站自主管理事项包括下列各项: 一、进、出口及转口共同作业项目: (一)启闭进出口货栈门锁,并记录作业起讫时间。 (二)打开空货柜(含航空货柜)检查无讹后进站(栈)保存或放行出站(栈)。 (三)监视修复、更换实货柜及加封作业。 (四)监视货物加作或更正标记、箱号或航空标签号码。 (五)监视货主办理货物公证、抽取货样、看样或进行必要之维护,作业完成后于核准文档签证及注记作业时间,并于整装货柜办理加封。 (六)监视货柜标志、号码更正作业。 (七)查核、登记扣存或没入货物。 (八)使用海关封条(含电子封条)加封、解封及核销规费证作业。 (九)办理准单、核准文档或放行附带条件所指示之海关监管事项。 二、进口作业项目: (一)核实签证进口货柜进站保存或转运出进站之货柜(物)运送单(兼出进站放行准单)。 (二)核实签证进口或退运进口货柜(物)放行提领出站(栈)之货柜(物)运送单(兼出进站放行准单)或放行凭单。 (三)监视保税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保税货柜(物)放行出站(栈)。 (四)监视进口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转运出站(栈)作业。 (五)查核转运进口货物进站(栈)之保税卡车(货箱)车号(货箱号码)及封条号码并解封。 (六)核实签证进口货物破损报告。 (七)核实签证进口货物销毁、破坏核准文档。 (八)监视进口食品加贴中文标示作业。 (九)核实签证逾期货物或声明放弃货物之文档。 (十)核实签证已列拍卖或变卖货物清单之文档。 (十一)核实签证扣押或逾期货物放行通知单。 三、出口作业项目: (一)核实签证出口货柜(物)转运进储或放行出站(栈)之货柜(物)运送单(兼出进站放行准单)。 (二)核实签证保税货柜(物)退运出口进站(栈)之报单。 (三)监视已放行退运进口或三角贸易货柜(物)装柜(打盘)、加封出站(栈)装船(机)或转运他关区出口。 (四)监视进储机场管制区外货栈之已放行出口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出栈装机。 (五)监视已放行出口实货柜加装、分装、改装出口货物。 (六)监视出口货物重新包装、加装或打件作业。 (七)查核出口退关(仓)货物及注销报关货物。 (八)监视出口退关(仓)货物提领出货栈或货柜集散站仓库。 (九)核实签证外销国产空货柜进站证明书。 四、转口作业项目: (一)核实签证转口货柜自他区段码头货柜集散站转运进储或转储非同一区段码头货柜集散站之货柜(物)运送单(兼出进站放行准单)。 (二)监视转口海运货柜加装、分装、改装或转口货柜(物)与出口货柜(物)并装作业及办理加封。 (三)监视转口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卸存机场管制区外货栈。 (四)监视卸存机场管制区外货栈转口货物装入保税卡车(货箱)及加封出栈装机。 (五)监视转口货物打盘或装柜作业。 (六)监视转口货物拆包、分批或加贴航空(邮)标签作业。 (七)监视海空联运或空海联运转口货物变更货物包装及标记(不得变更产地标示)。
进出口货栈与货柜集散站「自主管理」事项解析:海关封条启闭、抽样公证、货柜加封与监管作业如何影响集运货物进仓、查验与放行时效。
指海关核准货栈/货柜集散站业者自行办理部分监管作业(如加封、抽样、进出站签证),不必每笔都等海关到场,因此通关与进出仓更快。集运整柜货物选择具自主管理资格的货栈,有助缩短到货到放行的时间。
包含点验进仓、查报短溢装或破损、监视货样抽取与公证、海关封条加解封等。若发现货物标记、箱号不符会要求更正,因此集运并柜时务必确保箱单与实货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