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买东西寄回台湾,要注意什么?
好运器目前尚未提供日本寄台湾集运、代购或代付服务,也没有可供使用的日本/东京/大阪仓地址、正式费率或承诺时效。本页提及之仓库名称、运费与时效仅供一般市场参考,不代表本站服务内容;请勿据以填写收件地址或下单。如未来开通,以官网正式公告与当时条款为准。
三句话讲完
第一,税的部分和来源地无关:完税价格(商品价+运费+保险费)在 NT$2,000 以下免征关税、货物税及营业税,但烟酒完全不适用,且邮包有半年度逾六次即不再免税的限制。第二,真正会卡住你的是各品项自己的输入规定:药品要事前申请、含锂电池的东西不能以航空邮件交运、酒类输入私酒有刑责、电器与行动电源要看 BSMI。第三,一个多数文章还没更新的重点——日本食品的三项专属管制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废止:不再有禁止输入的县市、不必检附产地证明、也不必检附辐射检测证明。
台湾端的税怎么算?免税门槛是多少?
这一段适用于所有来源地,不是日本专属。母法是《关税法》第 49 条第 2 项:「前项货物以外之进口货物,其同批完税价格合并计算在财政部公告之限额以下者,免税。但进口次数频繁或经财政部公告之特定货物,不适用之。」
注意「NT$2,000」这个数字不在关税法条文里,而是由财政部公告订定;本站在《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 条与《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1 条的现行条文中,都读到了这个限额。
① 看的是完税价格,不是商品标价。依《关税法》第 29 条,完税价格=交易价格+运至输入口岸的运费、装卸搬运费+保险费(CIF 基础)。从日本寄回台湾的运费不低,标价 NT$1,900 的东西加上运费常常就破门槛。
② 烟酒完全不适用。邮包办法第 7 条第 2 项明文排除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之农产品,金额再低都要课税。
③ 邮包有次数限制。邮包办法第 12 条第 2 项:同一收件人于半年度内适用免税规定放行逾六次者,即不再适用免税——是「逾六次」不是「满六次」,第 7 次起开始课税。
※ 快递(含集运)管道同样有次数限制:依关税法第 49 条第 2 项但书及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同一纳税义务人于半年度内适用免税规定放行逾六次者即属次数频繁,不适用免税;邮包则依邮包办法第 12 条按同一收件人计。
④ 不要为了压在门槛下而拆单。《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4 条禁止将同批进口快递货物分开申报(「同批」指同一发货人、以同一航班、发送给同一收货人者);违反者由海关对业者处罚锾,并应合并计算完税价格课税。
① 完税价格=商品价+运费、装卸搬运费+保险费〔关税法 §29〕
② 关税=完税价格 × 该货品 11 码税则的关税率
③ 货物税(仅部分商品)=(完税价格+进口税捐)× 货物税率
④ 营业税=(完税价格+关税+货物税+烟酒税等)× 税率〔营业税法 §20、§10〕
关键在第 ④ 步:营业税课在「已含关税的金额」上,不是课在商品价格上。所以关税率越高,被垫高的营业税也越多。
哪些日本热门商品有输入限制?
这张表是本页的核心。同样是「日本买的东西」,药妆、药品、食品、电器各自适用完全不同的主管机关与法规,能不能寄、要不要事前申请也天差地远。
| 品项 | 主管机关 | 个人自用的规定 | 关键提醒 |
|---|---|---|---|
| 化粧品/药妆(一般彩妆、保养) | 食药署 | ⚠️ 原「个人自用免查验登记限量」公告已于 2024-07-01 废止,现行查无明文数量 | 2024-07-01 起改采产品登录制,惟登录义务以「供应、贩卖、赠送、公开陈列、试用」为要件,个人自用不触发登录义务;但海关仍会就数量与频率实质认定是否供自用 |
| 药品(处方药、成药) | 食药署 | 邮寄/快递不在药事法第 22 条但书内(该但书只写「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携带」),须依《药物样品赠品管理办法》事前申请;非处方药每次 ≤ 12 瓶(软管 12 支、总量 1,200 颗),6 个月内不得重复申请 | 🔴 这是最容易误触的一项——「旅客随身携带」与「邮寄」是两套规定,不能互相套用 |
| 食品(零食、调味料、生鲜) | 食药署 | 自用且US$1,000 以下、6 公斤以内者免申请输入查验 | 🔴 2025-11-21 起日本三项专属管制全部废止:已无禁止县市、不须产地证明、不须辐射检测证明。 ⚠️ 但免查验有排除项目:食品添加物、香料,以及牛海绵状脑病(BSE)发生国家之牛肉及相关制品均不适用自用免查验;牛肉及其产品另有专门规定(2025-05-22 修正)。日本和牛能否寄送,本站未查证,请勿以本页为据。 |
| 保健食品(锭状、胶囊状) | 食药署 | 依食品管理;自用免查验为每种 ≤ 12 瓶、合计 ≤ 36 瓶(原包装) | 若含药品成分则改依药品规定,门槛完全不同 |
| 含锂电池商品(行动电源、相机、电动刮胡刀) | 民航局/标检局 | 《危险物品空运管理办法》第 29 条:危险物品不得以航空邮件交运(例外须依技术规范) | 行动电源另属 BSMI 应施检验;纯锂电池与内含电池的商品规定不同,寄件前务必向承运业者确认 |
| 酒类 | 财政部/国税局 | 输入私酒依《烟酒管理法》第 45 条第 2 项有刑责;未逾一定数量且供自用者不罚,该数量为酒 5 公升 | 🔴 烟酒完全不适用 NT$2,000 免税,且与一般商品并箱可能连累整批通关 |
| 电器(小家电、3C) | 标检局 | 自用免验: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 US$1,000 以下,或超过但 ≤ 2 件(信息设备 ≤ 5 件) | 免验进口不等于符合台湾安规。(电压兼容性属产品规格问题、非法规事项,本站未查证,请以该机种标示为准) |
先问「这东西归哪个机关管」,再问「要不要事前申请」,最后才问税。多数卡关不是因为税算错,而是因为该申请的没申请(例如药品)或根本不能用该方式运送(例如锂电池走航空邮件)。
哪些说法已经过时或根本是错的?
日本主题的信息过时得特别快,以下六条是目前流传最广、也最需要更新的。
🔴 已经不是现行规定。食药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同日废止三项日本专属管制:① 停止输入查验之日本食品品项别及其生产制造地区(卫授食字第 1141303024 号);② 输入日本特定食品应检附辐射检测证明(FDA 食字第 1141303032 号);③ 自日本输入食品须检附产地证明文档(FDA 食字第 1141303217 号)。三则均即日生效。
现在适用的是一般性的输入食品查验规定(食安法第 30 条与输入查验办法),个人自用符合 US$1,000/6 公斤门槛者免申请查验。
这个数字来自旧制的「输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个人自用免申请查验登记之限量」公告,该公告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随化粧品制度改制而废止(卫授食字第 1131603792 号),现行查无明文数量。
⚠️ 但「没有明文数量」不等于可以无限量寄——海关仍会就数量、频率与品项判断是否确为「供个人自用」。
不一样,这是两套规定。《药事法》第 22 条第 1 项第 2 款的但书只写「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自用药品,邮寄与快递不在其中。
邮寄(药物样品赠品管理办法第 6 条第 2 项):须事前申请进口同意书,非处方药每次 ≤ 12 瓶(软管 12 支、总量 1,200 颗),6 个月内不得重复申请。
随身携带(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 4 条及附表):非处方药每种 ≤ 12 瓶、合计 ≤ 36;处方药未持处方笺以 2 个月用量为限、持处方笺则不超过 6 个月用量;中药材每种 ≤ 1 公斤、合计 ≤ 12 种。
🔴 两套限量不能互相套用。
包装不是问题所在。该条明定危险物品不得以航空邮件交运,锂电池属危险物品;例外情形须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承运业者依规定收运。纯电池与「内含电池的商品」规定不同,实际能否运送请以承运业者的书面规定为准。行动电源另属 BSMI 应施检验商品。
风险比多数人想的高。输入私酒依《烟酒管理法》第 45 条第 2 项有刑责;未逾一定数量且供自用者不罚,该数量为酒 5 公升。此外烟酒完全不适用 NT$2,000 免税(邮包办法第 7 条第 2 项明文排除),金额再低都课税。
邮包有次数限制:同一收件人于半年度内适用免税规定放行逾六次者即不再适用免税。是「逾六次」不是「满六次」——前 6 次仍免税,第 7 次起开始课税。频繁小额下单的人特别容易踩到。
日本主题最大的风险不是算错税,而是拿着两三年前的信息下单——食品管制在 2025 年 11 月全面松绑、化粧品限量在 2024 年 7 月废止,这两件事到今天仍有大量文章没有更新。
下单前该查什么?
与其记一堆规定,不如在下单前跑一次固定流程。四个步骤,顺序不要颠倒。
① 先确认「这东西归哪个机关管」
药妆、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都归食药署但适用不同法规;电器与行动电源归标检局;酒类归财政部;含锂电池的运送限制归民航局与承运业者。先分清楚,才知道下一步要查哪一份规定。
② 再确认「要不要事前申请」
这一步决定你能不能直接下单。药品要事前申请(药物样品赠品管理办法),没申请就寄等于违规;电器可能要办免验(商品免验办法);食品在 US$1,000/6 公斤以内免申请查验。该申请的没申请,是最常见的卡关原因。
③ 确认「能不能用这个方式运送」
这一步与税无关,却常被跳过。含锂电池的商品不能以航空邮件交运;生鲜、活体动植物、酒类各有运送与检疫限制。请直接向承运业者索取书面的禁限运清单,不要凭经验判断。
④ 最后才算税
把商品价+国际运费+保险费加起来得到完税价格,再看是否超过免税门槛、是否属烟酒(完全不适用免税)、半年度内是否已用掉六次免税额度。先确认能不能寄,再算要花多少——顺序反过来,容易白算一场。
若卖家只寄日本国内地址,请在结帐页实际填入台湾地址测试,看系统是否接受;不要凭商品页的「海外配送」字样判断。另外,寄到转运仓再转寄不会自动取得免税或退税资格,日本端的消费税处理请直接向商家确认。
好运器能帮上什么?不能帮什么?
好运器只有深圳集运仓与桃园营运仓,只提供中国 → 台湾的集运服务。我们没有日本仓,也没有东京仓或大阪仓;不提供日本寄台湾的集运、代购、代标或代付服务,也没有可供填写的日本收件地址、正式费率或承诺时效。本页提及的日本商品与规定属于一般输入知识,不代表本站服务内容,请勿据以填写收件地址或下单。
那这页对你有什么用?两件事。
台湾端的规则,对所有来源地都一样
完税价格怎么算、免税门槛与次数限制、药品要事前申请、锂电池不能走航空邮件、酒类的刑责与 5 公升门槛——这些是台湾海关与各主管机关的规定,不因商品来自日本、欧洲或中国而不同。你若自行安排从日本寄回,本页的判断流程一样适用。
中国采购的部分,我们可以承接
如果你要买的东西能在淘宝、1688、拼多多等中国电商取得,可寄到我们的深圳集运仓再集运回台。这条路线我们有实际服务、有正式费率,也可以协助处理台湾端的报关。日本段则需由你自行安排。
这些说法的依据在哪?
本页的税制与各品项输入规定,均以现行法规与主管机关公告为准,并逐项标明条号与公告文号。凡本站未能取得原文者,一律在「查证限度」中说明。
法规与官方来源(逐项查证)
- 《关税法》第 49 条第 2 项——同批完税价格合并计算在财政部公告之限额以下者免税,但进口次数频繁或经公告之特定货物不适用;第 3 项授权财政部订定次数频繁之认定。第 29 条——完税价格为交易价格加计运至输入口岸之运费、装卸搬运费及保险费。law.moj.gov.tw
-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 条——完税价格在 NT$2,000 以内者免征关税、货物税及营业税;第 2 项明文排除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之农产品。第 12 条第 2 项——同一收件人于半年度内适用免税规定放行逾六次者不适用免税。law.moj.gov.tw
- 《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1 条(民国 115 年 2 月 23 日修正)——低价免税快递货物之完税价格为 NT$2,000 以下。(本站注:本办法未另定次数;快递管道的次数限制依关税法第 49 条第 2 项但书及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以同一纳税义务人半年度内适用免税放行逾六次认定。)law.moj.gov.tw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第 10 条——进口货物营业税之计算基础为关税完税价格加计进口税后之数额。law.moj.gov.tw
- 🔴 食药署 2025 年 11 月 21 日同日废止三项日本食品专属管制(均即日生效):①「停止输入查验之日本食品品项别及其生产制造地区」(卫授食字第 1141303024 号);②「输入日本特定食品应检附辐射检测证明向查验机关申请查验」(FDA 食字第 1141303032 号);③「自日本输入食品须检附产地证明文档,始得申请输入食品查验」(FDA 食字第 1141303217 号)。fda.gov.tw
- 食药署公告——输入食品自用免申请查验门槛:US$1,000 以下且 6 公斤以内(108.4.16 卫授食字第 1081300310 号,108.5.1 生效)。锭状、胶囊状食品自用免查验为每种 ≤ 12 瓶、合计 ≤ 36 瓶(原包装)。fda.gov.tw
- 🔴 化粧品个人自用限量公告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废止(卫授食字第 1131603792 号),同时「应完成产品登录之化粧品种类」于 2024-06-26 订定、2024-07-01 生效,制度改为产品登录制。现行查无明文的个人自用数量。fda.gov.tw
- 《药事法》第 22 条——邮寄/快递不在该条但书(但书仅限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自用药品)范围内。《药物样品赠品管理办法》第 6 条——邮寄自用药须事前申请,非处方药每次 ≤ 12 瓶(软管 12 支、总量 1,200 颗),且6 个月内不得重复申请。law.moj.gov.tw
- 《危险物品空运管理办法》第 29 条——危险物品不得以航空邮件交运,例外情形须依技术规范办理。锂电池属危险物品;行动电源另属标检局公告之应施检验电源供应设备类商品。law.moj.gov.tw
- 《烟酒管理法》第 45 条第 2 项——输入私酒者有刑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同条第 3 项——产制或输入私烟、私酒未逾一定数量且供自用者,不适用前二项规定;第 5 项授权中央主管机关公告该一定数量,现为酒 5 公升。law.moj.gov.tw
- 《商品免验办法》第 5 条——电器等自用品免验门槛: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 US$1,000 以下,或超过但数量 ≤ 2 件(信息设备 ≤ 5 件)。law.moj.gov.tw
关键数字速查(各品项的门槛完全不同,请勿互相套用)
- 低价免税: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免关税、货物税、营业税;烟酒及关税配额农产品不适用 — 邮包办法 §7、空运快递办法 §11
- 邮包免税次数:同一收件人半年度内放行逾六次即不适用免税(第 7 次起课税) —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 §12 II
- 食品自用免查验:US$1,000 以下且 6 公斤以内;锭状胶囊状每种 ≤ 12 瓶、合计 ≤ 36 瓶。⚠️ 食品添加物、香料及 BSE 发生国家之牛肉与相关制品不适用 — 食药署 108.4.16 卫授食字第 1081300310 号
- 邮寄自用药:须事前申请;非处方药每次 ≤ 12 瓶/软管 12 支/总量 1,200 颗,6 个月内不得重复申请 — 药物样品赠品管理办法 §6
- 旅客携带自用药(与邮寄是不同规定):西药非处方药每种 ≤ 12、合计 ≤ 36;中药材每种 ≤ 1 公斤、合计 ≤ 12 种 — 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 §4 及附表(115.1.30 修正)
- 酒类自用不罚数量:酒 5 公升;逾此数量或非供自用者,输入私酒有刑责 — 烟酒管理法 §45 II 及公告
- 电器自用免验: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 US$1,000 以下,或超过但 ≤ 2 件(信息设备 ≤ 5 件) — 商品免验办法 §5
- 旅客随身携带处方药:未持处方笺以 2 个月用量为限;持处方笺者不超过 6 个月用量(与邮寄是不同规定) — 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 4 条及附表(115.1.30)
学术与研究文献
政府风险沟通之研究——以日本福岛核灾事故后调整特定地区食品输台管制措施为例
本页「日本食品管制为何一路松绑」的政策背景可参此文。该研究记录 2011 年后暂停福岛等 5 县食品输台、以及 2016 年拟由「地区食品管制」改为「风险食品管制」的政策争议过程——那正是最终在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全面废止专属管制的制度脉络。⚠️ 本站仅读到书目与摘要页,未读全文。
为避免给出过度自信的信息,以下说明本页未能完成的查证:
① 财政部 106.9.7 台财关字第 1061018778 号公告(NT$2,000 限额)的公告原文,本站于本次查证未能取得;惟 NT$2,000 限额已由《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 条与《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1 条的现行条文佐证。
② 快递管道的次数限制,依财政部 106.5.26 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刊载于行政院公报):同一纳税义务人于半年度内适用免税规定放行逾六次者即属次数频繁;邮包则依邮包办法第 12 条第 2 项按同一收件人计。
③ 行动电源所适用的 CNS 标准编号,本站查无(仅取得其属「应施检验电源供应设备类」的公告标题)。
④ 化粧品在原限量公告废止后现行查无明文数量——这是「查无明文」,不是「没有限制」;海关仍会就数量、频率与品项实质认定是否供个人自用。
④-2 🔴 日本牛肉/和牛:本站无法回答能否寄送。「修正《日本牛肉及其产品之进口规定》」(2025-05-22)本站仅见公告标题、正文在 PDF 附件未读;且 BSE 发生国家之牛肉及相关制品不适用自用免查验。请勿以本页作为和牛可否寄送的依据。
④-3 网络上流传与化粧品相关的「CNS 15364」,本站查无出处,故不引用。
⑤ 立法院法制局议题研析查无(检索界面无法以纯 HTTP 截取结果)。
⑥ 法规与公告均可能再修正,尤其日本食品管制在 2025 年才有大幅变动;实际下单前请再查一次食药署与关务署的最新公告。
常见问题
也就是说:已无禁止输入的日本县市,也不必再检附产地证明或辐射检测证明。现在适用的是一般性的输入食品查验规定;个人自用且 US$1,000 以下、6 公斤以内者免申请查验。
⚠️ 网络上大量文章仍写着「福岛五县禁止输入」,那是已经废止的旧规定。
💡 一个有用的细节:产品登录的义务是以「供应、贩卖、赠送、公开陈列、试用」为要件,个人自用并不触发登录义务。
⚠️ 但「查无明文数量」不等于没有限制——海关仍会就数量、频率与品项判断是否确为「供个人自用」。数量明显超出自用合理范围,仍可能被要求办理输入查验或退运。
邮寄须依《药物样品赠品管理办法》第 6 条第 2 项事前申请进口同意书:非处方药每次 ≤ 12 瓶(软管 12 支、总量 1,200 颗),且6 个月内不得重复申请。
随身携带是另一套(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 4 条及附表):非处方药每种 ≤ 12 瓶、合计 ≤ 36;处方药未持处方笺以 2 个月用量为限、持处方笺不超过 6 个月用量;中药材每种 ≤ 1 公斤、合计 ≤ 12 种。
🔴 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旅客携带」的限量拿来套用在邮寄上——那是两套规定。
两个要注意的分野:① 纯电池与内含电池的商品(相机、刮胡刀)规定不同;② 「不能走航空邮件」不等于「完全不能运」,但实际能否运送以承运业者的书面禁限运规定为准,请寄件前直接索取。行动电源另属 BSMI 应施检验商品。
另外两点:① 烟酒完全不适用 NT$2,000 免税(邮包办法第 7 条第 2 项明文排除),金额再低都课税;② 与一般商品并箱可能连累整批通关。
① 电气兼容性:日本 100V 与台湾 110V 接近,部分机种可直接使用,但性能、发热或寿命可能受影响。⚠️ 这一段属产品规格常识、非法规事项,本站未查证,请以该机种的规格标示或原厂说明为准。
② 法规面(本站已查证):电器属标检局应施检验范围,自用免验门槛为同一报单同规格型式 US$1,000 以下,或超过但数量 ≤ 2 件(信息设备 ≤ 5 件)。免验进口不等于该商品符合台湾安规,这两件事要分开看。
另外提醒:免税看的是完税价格(商品价+运费+保险费),不是商品标价。从日本寄回的运费不低,标价 1,900 元的东西加上运费常常就破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