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限制强迫劳动货品输入:审定机制与进口商准备

台湾现在禁止强迫劳动货品进口了吗?

已创建限制输入的进程,但截至 2026-10-23 查无已公告的限制名单。行政院 2026-07-29 核定《强迫劳动货品限制输入作业要点》与《限制强迫劳动货品输入审定会设置要点》:经济部收到合作国家认定的强迫劳动货品信息后,由经济部与劳动部共同召开审定会,审定特定「实体」与货品范围,再由经济部依贸易法第 11 条第 2 项公告限制输入;审定前可先采行最长 60 日的暂时限制。限制对象不是某类商品全部,而是被审定的实体与货品。

这篇谈什么?不谈什么?

本篇谈台湾 2026 年 7 月创建的强迫劳动货品限制输入机制、它的法源与罚则,以及对从中国大陆进口商品的公司有什么实务意义。本页不认定任何地区、企业或商品涉及强迫劳动;是否限制输入,以经济部与相关主管机关的公告为准。好运器只提供中国大陆→台湾集运(深圳集运仓与桃园大园营运仓),不是报关行,也不提供供应链审核或证明。

行政院 2026 年 7 月核定了什么?

经济部与国际贸易署 2026-07-30 新闻稿、劳动部同日新闻稿的重点如下:

项目内容
核定行政院 2026-07-29 核定两项要点
发布2026-07-30 经济部发布强迫劳动货品限制输入作业要点、劳动部发布限制强迫劳动货品输入审定会设置要点
形式行政规则「要点」,规定审定与公告进程;不是新制定或修正的法律
信息来源经济部接收或搜集「合作国家」认定的强迫劳动货品信息
审定经济部与劳动部共同召开「限制强迫劳动货品输入审定会」,审定强迫劳动实体及货品范围
限制输入的法源贸易法第 11 条第 2 项(课税区及保税区);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第 15 条第 1 项第 10 款(自由贸易港区)
边境运行财政部关务署(海关)于边境查验
查获处分新闻稿写明由财政部依关税法、经济部依贸易法处分
「强迫劳动货品」指什么?

两项要点第一点都定义为「强迫或强制劳动所开采、生产或制造之货品」。作业要点第二点另定义「强迫劳动实体」为「为强迫或强制劳动行为者」,限制输入的范围以审定会审定的实体及货品为限。

限制输入用的是既有的《贸易法》,这次没有为此修法。依全国法规数据库,贸易法最近一次修正是 2019-12-25。经济部 2026-07-25 新闻稿也写明「以贸易法为管制强迫劳动货品进口之法源」。

条文原文重点在本机制的角色
贸易法第 11 条第 1 项货品应准许自由输出入;但因国际条约、贸易协定或基于国防、治安、文化、卫生、环境与生态保护或政策需要,得予限制限制输入的依据
贸易法第 11 条第 2 项限制输出入之货品名称及输出入有关规定,由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后公告经济部公告限制输入的实体与货品
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第 15 条第 1 项第 10 款其他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公告之物(货)品,进储前须经核准货品主管机关公告进储自由贸易港区应经核准
贸易法第 28 条第 1 项第 3 款违反第 11 条第 2 项限制输出入货品之规定罚则,见下文
查无已公告的限制名单

截至 2026-10-23,本站查阅经济部、国际贸易署与劳动部官网新闻稿及劳动部「强迫劳动防制专区」,没有找到依此机制公告的限制输入实体或货品名单。查无不代表不存在;进口前请以经济部国际贸易署的最新公告为准。

强迫劳动货品要怎么被审定并限制输入?

依两项要点原文,流程分成下面 6 步:

1经济部接收信息

经济部接收或搜集合作国家认定的强迫劳动货品信息后,函送劳动部(作业要点第三点第一项)。

2审定前的暂时限制

劳动部召集审定会常设委员,可在审定会决议前,对可能涉及强迫劳动的实体及货品采行「一定期间内限制输入」的措施,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再由经济部依贸易法第 11 条第 2 项公告(设置要点第五点、作业要点第三点第二项)。

3审定会 30 日内作成决议

审定会应于经济部函送信息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会议并作成决议,审定强迫劳动实体及货品范围(设置要点第六点)。

45 日内公告限制输入

劳动部于 5 日内把决议函送经济部及货品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经济部于收到决议 5 日内公告限制输入,货品主管机关公告进储自由贸易港区应经核准(设置要点第七点、作业要点第三点第三项、第五点)。

5海关边境查验与处分

海关于边境查验;查获的强迫劳动货品,由财政部依关税法、经济部依贸易法处分(经济部 2026-07-30 新闻稿)。

6修改或撤销时解除限制

合作国家修改或撤销其认定时,经济部函送劳动部,审定会决议后由经济部办理解除限制输入的公告(作业要点第四点)。暂时限制的公告在期间届满,或依审定会决议所为的公告生效时,失其效力(作业要点第六点)。

限制的对象是「实体+货品」

作业要点第二点写明,限制输入的货品以审定会审定的强迫劳动实体及货品,以及审定前采行暂时限制者为限。也就是说,判断重点是「谁生产的、哪些货品」,不是只看商品类别或税则号列。

限制强迫劳动货品输入审定会由谁组成?

依设置要点第三点,审定会置委员 12 人:

角色人数组成
共同召集人2经济部部长及劳动部部长,或其分别指定的人员
常设委员4经济部、劳动部、财政部及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指派的代表
其他委员6内政部、外交部、交通部、农业部、卫生福利部、大陆委员会代表各 1 人

进口被公告限制的强迫劳动货品,会怎么罚?

被公告限制输入后,货品就属于贸易法第 11 条第 2 项的限制输出入货品。罚则的对象是出进口人:

依据行为处分
贸易法第 28 条第 1 项第 3 款出进口人违反第 11 条第 2 项限制输出入货品之规定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得予警告、处新台币 60,000 元以上 3,000,000 元以下罚锾,或停止其 1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输出、输入或输出入货品
贸易法第 28 条第 2 项前项情形情节重大除前项处罚外,得废止其出进口厂商登记
关税法海关查获新闻稿写明由财政部依关税法处分,未列条号;本页不自行推定条文
条文写的是「国际贸易局」

贸易法现行条文仍写「经济部国际贸易局」,该局已改制为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为什么台湾在 2026 年创建这套机制?

官方新闻稿提到的背景是美国的「强迫劳动 301 调查」:

两件事要分开看

美国的 301 关税影响的是台湾出口到美国的货品税率;本页的审定机制管的是输入台湾的货品。两者有政策关联,但适用对象不同。

美国、欧盟与国际劳工组织怎么规定?

劳动部新闻稿指出,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均已创建强迫劳动货品禁止输入制度。各规定重点如下:

规定重点时程
美国 19 U.S.C. §1307(1930 年关税法第 307 条)全部或部分以强迫劳动等方式在外国开采、生产或制造的货品,不得进入美国港口;2016 年修法(Pub. L. 114–125)删除原本的国内需求例外1930 年起
美国《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Pub. L. 117–78)依美国海关暨边境保护局(CBP)说明:推定全部或部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采、生产或制造,或由 UFLPA 实体清单上的实体制造的货品,依 §1307 禁止输入美国;进口人可依进程举证推翻推定规定 2022-06-21 生效
欧盟 (EU) 2024/3015 强迫劳动产品禁令以强迫劳动制造的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也不得自欧盟出口;执委会提供风险数据库与指引2024-11-19 通过;2027-12-14 起适用
国际劳工组织第 29 号《强迫劳动公约》强迫劳动指以任何惩罚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且该人并非自愿提供的工作或服务;2014 年另通过议定书1930 年通过
本页不判断任何地区或企业

上表只转述各国官方对其法律适用范围的说明,不代表好运器对任何地区、企业或商品的认定。台湾的限制范围以台湾主管机关公告为准。

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台湾公司,现在该准备什么?

台湾的要点规定的是政府的审定与公告进程,没有要求进口商提交尽职调查报告。不过限制输入以「实体+货品」为对象,进口商要能说清楚货从哪里来。下列是依劳动部《企业防制强迫劳动参考指引》(2026-02-13)整理的建议做法,不是法定义务:

做法具体内容
追踪公告定期查看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与劳动部「强迫劳动防制专区」;暂时限制最长 60 日、审定 30 日内决议,变动可能很快
供应商清单到「实体」层级记录实际制造商的名称、地址,不只记录贸易商、网店或平台卖家名称
保存交易文档采购合约或订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付款纪录、进口报单,与品名、数量对得起来
取得供应商声明请供应商书面说明制造地点、是否再外包,以及遵守禁止强迫劳动的承诺
风险自我评估参考指引附录一「强迫劳动风险自我评估表」与 ILO 的 11 项强迫劳动指针
输美或输欧产品另外准备产品若再出口到美国或欧盟,要另依美国 CBP 或欧盟规定准备追溯文档

ILO 的 11 项强迫劳动指针

劳动部指引采用 ILO 2012 年发布、2025 年更新的《强迫劳动指针》:滥用弱势处境、欺骗、行动限制、孤立、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恐吓及威胁、扣留身分文档、扣发薪资、抵债劳务、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条件、超时加班。

个人网购怎么看?

要点没有区分公司或个人,限制对象是被公告的实体与货品。目前查无公告名单;若日后有公告,是否属于限制范围由主管机关与海关依个案认定,好运器不替你判断。

文档留存是为了说得清楚,不是保证放行

保存文档可以让你在被询问时说明来源,但不代表货品一定不受限制。是否限制输入,以主管机关公告与海关查验结果为准。

用好运器从中国大陆集运,和这个机制有什么关系?

好运器只做中国大陆→台湾的进口集运,货品从深圳集运仓出货、经桃园大园营运仓配送。和这个机制有关的部分如下:

延伸阅读

其他禁止或管制进口的规定,请看台湾禁止与管制进口清单;产地标示与转运查缉,请看洗产地查缉说明。

研究怎么看强迫劳动与供应链?

下面的研究与报告提供背景,不是针对台湾这次机制或特定地区、企业:

强迫劳动货品限制输入常见用语是什么?

强迫劳动货品
两项要点定义为强迫或强制劳动所开采、生产或制造的货品。
强迫劳动实体
作业要点第二点定义为「为强迫或强制劳动行为者」;限制输入以审定会审定的实体及货品为限。
合作国家
要点中提供强迫劳动货品认定信息的国家;劳动部新闻稿提到与美国等合作国家同步。
限制强迫劳动货品输入审定会
经济部与劳动部共同召集的跨部会审定会,委员 12 人,负责审定、撤销或修改限制输入案件。
限制输入之措施
审定会决议前,由常设委员对可能涉及的实体及货品采行的暂时限制,最长 60 日。
贸易法第 11 条第 2 项
限制输出入货品的名称及有关规定,由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后公告;本机制用它公告限制输入。
尽职调查
企业辨识、预防并处理营运与供应链中人权风险的持续进程;劳动部指引参考联合国与 OECD 的准则。

数据源与查核范围是什么?

以下来源于 2026-10-23 查阅;文档日期与查阅日分开标示,未明示日期者不补造。

政府与官方一手数据

研究文献与国际组织报告

The Role of Supply Chains in the Global Business of Forced Labour

Genevieve LeBaron · 2021 · Journal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57(2): 29–42

从供应链的结构分析强迫劳动为什么会出现在全球供应链中。

Global Estimates of Modern Slavery: Forced Labour and Forced Marriage

ILO, Walk Free, IOM · 2022-09-12

估计 2021 年全球约 2,800 万人处于强迫劳动。

Profits and Poverty: The Economics of Forced Labour

ILO · 2024

估计强迫劳动每年产生的非法利润约 2,360 亿美元。

Due diligence against forced labour

ILO · 2025

国际劳工组织整理企业针对强迫劳动进行尽职调查的做法。

查证限度

机制内容依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劳动部新闻稿与两项要点 PDF 原文。是否已有限制输入公告,本站只查到各机关官网新闻稿与劳动部专区,未逐期检索行政院公报,因此只写「查无」。关税法的处分条文新闻稿未列,本页不推定。美国与欧盟规定依官方网页说明,欧盟规则原文网站(EUR-Lex)与 ILO 法规数据库在查阅时无法自动读取,重点依执委会与 ILO 官方页面比对。本页不是法律意见,个案请洽经济部国际贸易署或劳动部。

强迫劳动货品限制输入有哪些常见问题?

台湾什么时候开始限制强迫劳动货品输入?

行政院 2026-07-29 核定两项要点,经济部与劳动部 2026-07-30 发布,创建审定与公告进程。实际限制要等经济部依贸易法第 11 条第 2 项公告特定实体与货品;截至 2026-10-23 查无已公告的名单。

限制输入的法源是什么?

课税区及保税区依贸易法第 11 条第 2 项,由经济部公告限制输入;自由贸易港区依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第 15 条第 1 项第 10 款,由货品主管机关公告进储应经核准。这次没有为此修法。

谁决定哪些货品被限制?

经济部与劳动部共同召开的限制强迫劳动货品输入审定会,依合作国家认定的信息审定强迫劳动实体及货品范围。审定会委员 12 人,常设委员来自经济部、劳动部、财政部与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

审定要多久?

审定会应于经济部函送信息之日起 30 日内作成决议;决议由劳动部 5 日内函送,经济部收到后 5 日内公告。审定前可先采行最长 60 日的暂时限制。

进口被限制的货品会罚多少?

依贸易法第 28 条第 1 项第 3 款,出进口人违反限制输出入货品规定,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得予警告、处新台币 60,000 元以上 3,000,000 元以下罚锾,或停止 1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输出入;情节重大得废止出进口厂商登记。海关查获另由财政部依关税法处分。

是不是所有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商品都受影响?

不是。限制对象是审定会审定的特定实体及货品,不是某个国家或某类商品全部禁止。目前查无公告名单,进口前请以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为准。

进口商一定要做尽职调查吗?

台湾的要点没有要求进口商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劳动部《企业防制强迫劳动参考指引》(2026-02-13)是参考指引,建议企业创建政策承诺、现况盘点、风险辨识与供应链管理等机制。

和美国、欧盟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美国 19 U.S.C. §1307 自 1930 年起禁止输入强迫劳动货品,UFLPA 的推定规定 2022-06-21 生效;欧盟 (EU) 2024/3015 自 2027-12-14 起适用,同时管销售与出口。台湾是以贸易法公告限制特定实体及货品输入。

好运器可以帮我确认商品有没有涉及强迫劳动吗?

不可以。好运器只提供中国大陆→台湾集运,不认定商品是否属于强迫劳动货品,也不提供供应链审核、来源证明或合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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