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37092002 经皮神经电刺激器
电刺激器: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设备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0%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2026 官方目录|两用物项候选 9 项(部分):中国 10 位码与台湾 CCC 仅共用 HS6;本号别候选包含:3A101 模/数转换器、3A233.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3A233.b 辉光放电质谱仪;另有 6 项请至税则详细页展开。命中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未命中仍须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终用户判定。(商务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5A002:高性能密码机、密码卡与密钥管理产品(部分):中国参考商品编号 8543709950。密码机/卡须达清单密钥条件,且对称加解密 ≥10 Gbps或非对称签名 ≥50,000 tps;密钥管理产品另须支持 ≥10,000 个管理对象。一般具有登录密码或消费级加密功能的设备不因此受控。(商务部 / 海关总署 / 国家密码管理局) 监管证件代码:3 对应中国码:8543709950
- 0A903.a: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部分):中国参考商品编号 8543709960。民用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的干扰范围>5 km时须两用物项出口许可;≤5 km只代表未因本条自动列管,仍须核对军品、最终用途及中国境内对干扰/反制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管理。(商务部 / 海关总署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管证件代码:3 对应中国码:8543709960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2026 官方两用物项目录:HS6 854370 共 9 项候选
商品范围以官方品名与描述为准;中国10位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台湾与中国只共用前6位HS,卡片关联均属候选提示。
-
3A101
模/数转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30;具有以下任一特
性的模/数转换
器:
a.在-54~125℃的温度范围内连续工
作;
b.专门设计以符合加固设备的军用技
术规范;
c.专门设计或
改进成军用,或
设计成抗辐射
的,并具有以下
任一特性:
1.在额定“精度”下
转换速率大于每秒
200000 次完整的转
换;
2.在规定的工作温
度范围内“精度”超
过满量程的1/10000
以上;
3.品质因数为1×108
以上(每秒转换次数
除以“精度”);
4.内含具有以下两
种特性的模数转换
器微型电路:
a.达到最大分辨率
时的最长转换时间
小于20μs;
b.在规定的工作温
度范围内,额定的非
线性度高于满量程
的0.025%。
-
3A233.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能够测量不少于
230u的离子、分
辨率高于2/230的
质谱仪及其离子
源:
注意:为分析六氟
化铀在线样品而
专门设计或制造
的质谱仪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核
出口管制清单》加
以管制。
a .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ICP/MS);
-
3A233.b
辉光放电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b.辉光放电质谱仪(GDMS);
-
3A233.c
热电离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c.热电离质谱仪(TIMS);
-
3A233.d
电子轰击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d.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电子轰击质谱
仪:
1.分子束入口系统,将准直的分析物
分子束注入分子被电子束电离的离子
源区域;
2.能冷却至-80 ℃或更低的温度,以
捕获未被电子束电离的分析物分子的
一个或多个“冷阱”;
技术说明:
1.3A233.d项所管制的是通常用
于六氟化铀气体样品同位素分析的质
谱仪。
2.3A233.d项所管制的电子轰击
质谱仪也称电子冲击质谱仪或电子电
离质谱仪。
3.在3A233.d.2项中,“冷阱”
是一种通过将气体分子凝结或冻结在
冷的表面上来捕集气体分子的装置。
就本项而言,闭环气态氦低温真空泵
不是“冷阱”。
-
3A233.e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e.设计用于锕系元素或锕系氟化物,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
-
5A002.b
密码机、密码卡;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50;b.具有以下两种特性,以实现密码运
算为主要功能的设备(密码机、密码
卡):
1.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
码算法、768 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
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
128 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
非对称密码算法;
2.对称密码算法加解密速率10Gbps
以上或非对称密码算法签名速率
50000tps以上;
-
5A002.d
密钥管理产品;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50;d.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用于对称密钥
或非对称密钥的生成、分发、存储等
管理功能的服务端设备或系统(密钥
管理产品):
1.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
码算法、768 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
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
128 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
非对称密码算法;
2.支持管理对象数量10000以上。
-
0A903.a
反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干扰设备;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60;民用反无人驾驶
航空器系统:
a.干扰范围大于5km 的反无人机电
子干扰设备;
官方海关商品编号栏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须办两用物项许可;不得自行猜配税则号别。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半导体、通信/电脑/传感器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 504 一、进口人用医疗器材应依下列规定办理:(一)应检附卫生福利部核发之医疗器材许可证影本或同意文档,并应申报填列医疗器材许可证号码(十四码)。(二)如属危险性医疗仪器,除应检附卫生福利部核发之医疗器材许可证影本,及申报填列医疗器材许可证号码(十四码)外,并须检附卫生福利部核准医疗机构购置之同意文档。二、非供人用者免依上述规定办理。
- 医疗器材管理法
:适用条文 第 25 条 — 制造、输入医疗器材,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查验登记,经核准发给医疗器材许可证后,始得为之。但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品项,其制造、输入应以登录方式为之。
医疗器材应依前项规定办理查验登记者,不得以登录方式为之。
医疗器材之输入,应由许可证所有人、登录者或其授权者为之。
依第一项但书规定应登录之医疗器材,于本法施行前已取得医疗器材许可证者,由中央主管机关径予登录及注销原许可证,并通知原许可证所有人。 辅助说明:进口医疗器材前,应向卫生福利部申请查验登记、取得医疗器材许可证或完成登录后始得输入;意图贩卖供应而未经核准擅自输入医疗器材者,最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违反罚则 第 62 条 — 意图贩卖、供应而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制造或输入医疗器材,或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应办理查验登记而以登录方式为之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明知为前项之医疗器材而贩卖、供应、运送、寄藏、媒介、转让或意图贩卖而陈列者,亦同。
- MW0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适用条文 第 40 条 — 输入或携带进入台湾地区之大陆地区物品,以进口论;其检验、检疫、管理、关税等税捐之征收及处理等,依输入物品有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输往或携带进入大陆地区之物品,以出口论;其检验、检疫、管理、通关及处理,依输出物品有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辅助说明:大陆物品原则上不准输入台湾地区,仅经主管机关公告准许之项目始得输入;输入大陆地区物品以进口论,须依输入物品有关法令办理检验、检疫及关税等进程。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
:适用条文 第 7 条 — 大陆地区物品,除下列各款规定外,不得输入台湾地区:
一、主管机关公告准许输入项目及其条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艺术品、民俗文物、艺术品、文化资产维修材料及文教活动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开发用样品。
四、依大陆地区产业技术引进许可办法规定准许输入之物品。
五、供学校、研究机构及动物园用之动物。
六、保税工厂输入供加工外销之原物料与零组件,及供重整后全数外销之物品。… 辅助说明:除主管机关公告准许之项目外,大陆地区物品不得输入台湾地区;输入前应确认该品项属准许输入项目并符合所定输入条件。
- 贸易法
:适用条文 第 15 条 — 出进口人输出入货品经核发输出入许可证者,应依许可证内容办理输出入。
货品输出入许可证之核发、更改与有效期限、产地标示、商标申报、来源识别或来源识别码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 辅助说明:本货品属大陆物品不准输入项目,非经主管机关核准不得径行报运进口;违反禁止或管制规定擅自输入者,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得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输出入货品。 违反罚则 第 28 条 — 出进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得予以警告、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锾或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输出、输入或输出入货品:
一、违反第五条规定,与禁止或管制国家或地区为贸易行为。
二、违反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之暂停货品输出入行为或其他必要措施。
三、违反第十一条第二项限制输出入货品之规定。
四、违反第十三条之一第一项规定,未经许可输出或未经取得出口国之许可文档输入。
五、违反…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4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CORE X6 健身垫 Fitness Belt(2017-10-24)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CORE X6健身垫 Fitness Belt,采用EMS(ELECTRONIC MUSCLE STIMULATOR)技术,透过电流刺激肌肉,以达健身效果,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43.70.92.00-2号「经皮神经电刺激器」。 (本案请申请人函询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是否以医疗器材列管,如是,厂商应自行依照输入规定代号「504」之规定办理。) 材质成分::详附件 功能用途::以医疗临床认证之EMS电子肌肉锻炼技术,即能保持肌肉结实强壮及有效增强肌肉的耐力,兼可使肌肤紧致。只需将凝胶片贴在健身垫背面后再贴在皮肤上,即可选择六种模式及十种强度。解放你的最大潜力,增强腹肌线条。每分钟刺激肌肉收缩超过1000次,帮助你实现你的健身目标。 发文文号 106DA0174
- 申报货品::X8S健身垫(2017-10-05)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X8S健身垫,采用EMS(ELECTRONIC MUSCLE STIMULATOR)技术,透过电流刺激肌肉,以达健身效果,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43.70.92.00-2号「经皮神经电刺激器」。 (本案请申请人函询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是否以医疗器材列管,如是,厂商应自行依照输入规定代号「504」之规定办理。) 材质成分::详附件 功能用途::以医疗临床认证之EMS电子肌肉锻炼技术,即能保持肌肉结实强壮及有效增强肌肉的耐力,兼可使肌肤紧致。只需将凝胶片贴在健身垫背面后再贴在皮肤上,即可选择六种模式及十种强度。解放你的最大潜力,增强腹肌线条。每分钟刺激肌肉收缩超过1000次,帮助你实现你的健身目标。 发文文号 106DA0168
- 申报货品::EMS(Electric Muscle Stimulator)电子肌肉刺激器 MIHA BODYTEC II,主机尺寸:长宽高(42.5X27X7)cm / 配件尺寸(70X100X52)cm(2017-06-05)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为EMS训练器,为具电子肌肉刺激器(ELECTRONIC MUSCLE STIMULATOR)之健身设备,可以在健身同时利用电刺激肌肉,以达增强肌肉功能,参据(105)基预字第0030号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对类似货物之分类意旨,系案货物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43.70.92.00-2号。 功能用途::健身设备 发文文号 106CA0141
- 申报货品::电子肌肉刺激器 (ELECTRONIC MUSCLE STIMULATOR) / PH14101-00300 规格:足垫*4、电线*2、按摩滚轮*1、盖头*1 颜色:主体为白色混杂红+黑色足垫 主体尺寸:43×43×15CM(2016-01-14)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电子肌肉刺激器 (ELECTRONIC MUSCLE STIMULATOR),型号:PH14101-00300,依据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可将脚放置于足部硅电极区上,利用电刺激足底肌肉功能;或将脚放置于按摩滚轮并前后滚动足部,以达按摩功能。另附有电极片,可供连接机器并贴于肩部、背部、腰部、手部、脚部等人体其他部位,以电刺激缓解疼痛,为附有脚底按摩滚轮之电子肌肉刺激器,其主要特征之组件为电子肌肉刺激器,依据解释准则三(乙)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70.92.00-2。 (本案货品业 材质成分::ABS + BS ADAPTOR 功能用途::按摩足部跟身体部位 双脚放在主机足形的导电胶位置上,利用低周波按摩足部,也可将脚踩在滚轮上,利用按压方式,达到脚底穴道按摩功能,也可以使用电极贴片,贴在身体所需位置,利用低周波按摩身体部位 发文文号 105AA0030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日本 11.16 公吨 40.52%
- 中华民国 9.15 公吨 33.24%
- 越南 3.50 公吨 12.69%
- 南韩 2.95 公吨 10.70%
- 意大利 0.55 公吨 2.00%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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