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37091003 具有翻译或字典功能之电气机器
电子辞典:有翻译或字典功能的电子设备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0%
稽征代号:Z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2026 官方目录|两用物项候选 9 项(部分):中国 10 位码与台湾 CCC 仅共用 HS6;本号别候选包含:3A101 模/数转换器、3A233.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3A233.b 辉光放电质谱仪;另有 6 项请至税则详细页展开。命中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未命中仍须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终用户判定。(商务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5A002:高性能密码机、密码卡与密钥管理产品(部分):中国参考商品编号 8543709950。密码机/卡须达清单密钥条件,且对称加解密 ≥10 Gbps或非对称签名 ≥50,000 tps;密钥管理产品另须支持 ≥10,000 个管理对象。一般具有登录密码或消费级加密功能的设备不因此受控。(商务部 / 海关总署 / 国家密码管理局) 监管证件代码:3 对应中国码:8543709950
- 0A903.a: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部分):中国参考商品编号 8543709960。民用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的干扰范围>5 km时须两用物项出口许可;≤5 km只代表未因本条自动列管,仍须核对军品、最终用途及中国境内对干扰/反制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管理。(商务部 / 海关总署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管证件代码:3 对应中国码:8543709960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2026 官方两用物项目录:HS6 854370 共 9 项候选
商品范围以官方品名与描述为准;中国10位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台湾与中国只共用前6位HS,卡片关联均属候选提示。
-
3A101
模/数转换器;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30;具有以下任一特
性的模/数转换
器:
a.在-54~125℃的温度范围内连续工
作;
b.专门设计以符合加固设备的军用技
术规范;
c.专门设计或
改进成军用,或
设计成抗辐射
的,并具有以下
任一特性:
1.在额定“精度”下
转换速率大于每秒
200000 次完整的转
换;
2.在规定的工作温
度范围内“精度”超
过满量程的1/10000
以上;
3.品质因数为1×108
以上(每秒转换次数
除以“精度”);
4.内含具有以下两
种特性的模数转换
器微型电路:
a.达到最大分辨率
时的最长转换时间
小于20μs;
b.在规定的工作温
度范围内,额定的非
线性度高于满量程
的0.025%。
-
3A233.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能够测量不少于
230u的离子、分
辨率高于2/230的
质谱仪及其离子
源:
注意:为分析六氟
化铀在线样品而
专门设计或制造
的质谱仪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核
出口管制清单》加
以管制。
a .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ICP/MS);
-
3A233.b
辉光放电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b.辉光放电质谱仪(GDMS);
-
3A233.c
热电离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c.热电离质谱仪(TIMS);
-
3A233.d
电子轰击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d.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电子轰击质谱
仪:
1.分子束入口系统,将准直的分析物
分子束注入分子被电子束电离的离子
源区域;
2.能冷却至-80 ℃或更低的温度,以
捕获未被电子束电离的分析物分子的
一个或多个“冷阱”;
技术说明:
1.3A233.d项所管制的是通常用
于六氟化铀气体样品同位素分析的质
谱仪。
2.3A233.d项所管制的电子轰击
质谱仪也称电子冲击质谱仪或电子电
离质谱仪。
3.在3A233.d.2项中,“冷阱”
是一种通过将气体分子凝结或冻结在
冷的表面上来捕集气体分子的装置。
就本项而言,闭环气态氦低温真空泵
不是“冷阱”。
-
3A233.e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中国商品编号 9027819020、8543709940;e.设计用于锕系元素或锕系氟化物,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
-
5A002.b
密码机、密码卡;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50;b.具有以下两种特性,以实现密码运
算为主要功能的设备(密码机、密码
卡):
1.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
码算法、768 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
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
128 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
非对称密码算法;
2.对称密码算法加解密速率10Gbps
以上或非对称密码算法签名速率
50000tps以上;
-
5A002.d
密钥管理产品;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50;d.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用于对称密钥
或非对称密钥的生成、分发、存储等
管理功能的服务端设备或系统(密钥
管理产品):
1.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
码算法、768 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
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
128 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
非对称密码算法;
2.支持管理对象数量10000以上。
-
0A903.a
反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干扰设备;中国商品编号 8543709960;民用反无人驾驶
航空器系统:
a.干扰范围大于5km 的反无人机电
子干扰设备;
官方海关商品编号栏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须办两用物项许可;不得自行猜配税则号别。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半导体、通信/电脑/传感器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无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3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货品名称:智能触摸翻译机 型号:AI-1 规格:1.尺寸:124mm*51mm*12mm 2.重量:约105g 3.屏幕尺寸:2.4”QVGA 4.输入电压:DC 5V/ 1A 5.充电方式:USB 充电 6.充电时间:约1-2小时 7.电池容量:1700mAh 8.连接方式:Wifi 9.翻译国家: 约25国(2018-05-21)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智能触摸翻译机,型号:AI-1,依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使用电力驱动之携带式语言翻译机,于无线网络环境下可运行中文、英文、日文等20多个语言间之翻译,依据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及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43.70.91.00-3号「具有翻译或字典功能之电气机器」。 材质成分::主功能为翻译机由金属外壳+IC主板+液晶屏幕+ABS塑料按键所组成。 功能用途::功能:选择语言实时翻译。连接Wifi网络后可以进行翻译。 用途:约有25国语言供选择,选后以说话的方式进行翻译。 发文文号 107CA0158
- 申报货品::智能双向翻译机、WM-T01W(2018-01-10)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智能双向翻译机,型号:WM-T01W,依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使用电力驱动之携带式语言翻译机,于无线网络环境下可运行中文、英文、日文等12个语言间之翻译,依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及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70.91.00-3「具有翻译或字典功能之电气机器」。 材质成分::除了附件爆炸图所述之零部件外尚包含锂聚合物电池 功能用途::1.可辨识及翻译口述语言,并于喇叭播出语音翻译结果及触摸屏同步显示翻译内容 2.支持中、英、日、韩、法、俄、西班牙、葡萄牙、泰、意大利、德、印尼语等12种语言翻译 发文文号 107AA0028
- 申报货品::脱机(不含任何的无线wifi功能)的携带式翻译机、LM11(2017-08-16) 分类理由::参据申请人检附之型录与说明,本案货品为使用电力驱动之携带式语言翻译机,可支持中、英、日语之间相互翻译,依据HS解释准则一、六,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43.70.91.00-3号「具有翻译或字典功能之电气机器」项下。 材质成分::材质详细:外壳:Polycarbonate ABS、主板:FR-4、电池:锂电池 部品构成:主板/锂电池/喇叭/外壳 功能用途::脱机(不含任何的无线wifi功能)的携带式翻译机,通过本身的STREAM翻译引擎,无须网络联接,只需0.2秒便可以直接翻译句子,支持中、英、日语之间互相翻译 发文文号 106CA0240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5.95 公吨 97.65%
- 墨西哥 0.05 公吨 0.74%
- 中华民国 0.03 公吨 0.51%
- 美国 0.03 公吨 0.51%
- 瑞士 0.03 公吨 0.43%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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