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33090003 其他电镀、电解或电泳机器及器具
电镀机:电镀电解电泳处理设备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3.5%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7.5%
稽征代号:Z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2026 官方目录|出口管制候选 2 项(部分):中国 10 位码与台湾 CCC 仅共用 HS6;本号别候选包含:1B225 电解槽、电化学还原槽。命中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未命中仍须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终用户判定。(商务部 / 海关总署) 监管证件代码: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2026 官方两用物项目录:HS6 854330 共 2 项候选
商品范围以官方品名与描述为准;中国10位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台湾与中国只共用前6位HS,卡片关联均属候选提示。
-
1B225
电解槽;中国商品编号 8543300020;每小时能产250g以上氟的电解槽。
-
核出口管制清单第102项
电化学还原槽;中国商品编号 8543300010;该设备是为使用化学交换过程的铀浓缩
工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来将铀从一
种价态还原为另一种价态的。与过程溶
液接触的这种槽的材料必须能耐浓盐酸
溶液腐蚀。
这种槽的阴极室必须设计成能防止铀被
再氧化到较高的价态。为了把铀保持在阴
极室中,这种槽可有一个由特种阳离子交
换材料制成的抗渗的隔膜。阴极一般由石
墨之类适宜的固态导体组成。
官方海关商品编号栏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须办两用物项许可;不得自行猜配税则号别。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输出贸易管理令 别表第1(清单规制/该非判定)(部分):半导体、通信/电脑/传感器等部分规格品属安全保障管制;须做该非判定,符合者需经济产业大臣许可。(经济产业省)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无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16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水素水壶 HAQUA(Portable Hydrogen water generator) 型号:HQ-01、容量:330CC(2018-01-15)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水素水壶 HAQUA,型号:HQ-01,依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利用电解方式在水中产生氢气,产生高浓度含氢水,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及依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30.90.00-3「其他电镀、电解或电泳机器及器具」。 材质成分::生成台座及瓶盖:塑料tritan(TX2001)、瓶身:塑料tritan(TX1001) 防水垫:硅胶、白金钛极片、锂电池 功能用途::利用电解方式在水中产生氢气,可提高水中的含氢量的水壶 发文文号 107AA0048
- 申报货品::多机能便携式水素水(富氢)生成器 规格:水杯容:380ml、充电方式:USB 充电 电池容量:3000mAh、电气特性:220V 50~60HZ 3.7V 2A(2017-09-11)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多机能便携式水素水(富氢)生成器,依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借由电解技术,将氢纳米化,供其融入水中产成富氢水,包含关键零配件如SPE膜、电路板及钛金铂片等,并于中国组装完成后进口,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及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30.90.00-3「其他电镀、电解或电泳机器及器具」。 材质成分::玻璃材质瓶身;食品级硅胶 Silicone、钛铂金片、PP塑料盖及底座、SPE膜、锂电池、电路板 功能用途::富氢生产器/饮用 发文文号 106AA0556
- 申报货品::WATPURE H Plus(型号:WTP-GR-W) 规格:重量约270g 尺寸:上部最大直径(包含上部开口按钮)75mm,上部最小直径60mm 底部最大直径65mm,高210mm(2017-08-07)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WATPURE,型号:WTP-GR-W,依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借由电解技术,将氢纳米化,供其融入水中产成富氢水,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105)基预字第0134号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答复函及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30.90.00-3「其他电镀、电解或电泳机器及器具」。 材质成分::瓶身为Polycarbonate聚碳酸酯 功能用途::本产品是经由特殊的电解技术,将氢纳米化,供其融入水中 发文文号 106AA0491
- 申报货品::富氢养生杯、OMS-103P、290mm*80mm、500ml(2017-08-07)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据检附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利用铂金电解水以产生氢并净化水质之器具,依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543.30.90.00-3「其他电镀、电解或电泳机器及器具」。 材质成分::ABS塑料,玻璃杯身,钛电极。 功能用途::制氢,净化水质;利用铂金电解成电解水。 发文文号 106BA0135
- 申报货品::Aqua shu shu 2 生成器(2017-01-20)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Aqua shu shu 2 生成器,依据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利用电解反应产生之次亚水,作为消毒液以达消毒杀菌之效果;依据HS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并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30.90.00-3「其他电镀、电解或电泳机器及器具」。 材质成分::塑料制品 功能用途::功能:生成水的成分为电解次亚水。主要为消臭、除菌用 用途:居家环境整洁,维持室内空气清新、干净 发文文号 106AA0047
- 申报货品::Aqua shu shu 生成器(2017-01-20)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Aqua shu shu 生成器,依据检附之数据及功能用途说明,系利用电解反应产生之次亚水,作为消毒液以达消毒杀菌之效果;依据HS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并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543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543.30.90.00-3「其他电镀、电解或电泳机器及器具」。 材质成分::塑料制品 功能用途::功能:生成水的成分为电解次亚水。主要为消臭、除菌用 用途:居家环境整洁,维持室内空气清新、干净 发文文号 106AA0046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837.91 公吨 67.18%
- 日本 242.60 公吨 19.45%
- 美国 56.85 公吨 4.56%
- 菲律宾 51.73 公吨 4.15%
- 新加坡 23.67 公吨 1.90%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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