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章「人造纤维棉」进口关税多少?147 个号列的税率与输入规定
速答:第 55 章要缴多少关税?
第 55 章「人造纤维棉」共有 147 个税则号列,第一栏税率最常见的是 10%。其中 0 个号列为 0%(占 0%),从价税率最高 10%。118 个号列标有输入规定代号,最常见的是 MW0(112 个号列)。进口时另依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及货物税、烟酒税等)后的金额课征营业税,小额免税规定见下方常见问题;实际应缴税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第 55 章的号列税率怎么分布?
- 0% 0
- 超过 0% 至 5% 53
- 超过 5% 至 10% 94
- 超过 10% 0
- 从量或其他计税方式 0
依各号列第一栏税率计算,共 147 个号列。数据源:好运器税则库(同步财政部关务署税则数据),2026-09-16 汇总。
第 55 章常见哪些输入规定代号?
输入规定代号标在号列上,代表进口前可能要办的检验、检疫、许可或大陆物品管制。代号可能只涉及号列下的部分商品,请点进号列看完整说明。号列没有代号,代表贸易管制面准许输入、免签发许可证,但不代表免检验检疫或免税。
MW0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
112 个号列
MP1
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应符合「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输入管理法规汇总表」之规定。
6 个号列
MW0 不等于一律不能寄。MW0=禁止从中国大陆输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陆物品少量输入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条件是整份报单 CIF 在 NT$32,000 以内、单项 24 件以内(不能论件者 40 公斤以内;单项以型号认定,无型号者以报单单一项次计,不得以尺寸、规格或颜色分项;第 6802 节石材、第 6907 节瓷砖须同时符合 24 件与 40 公斤);电动机车、电动自行车及其控制器(号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适用。检验、检疫等其他输入规定仍须另外符合。这不代表免税。
第 55 章有哪些税则号列?
5501 合成纤维丝束
- 55011100001芳香族聚酰胺制纤维丝束1.5%
- 55011900003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纤维丝束1.5%
- 55012000000聚酯纤维丝束1.5%
- 55013000008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丝束1.5%
- 55014000006聚丙烯纤维丝束1.5%
- 55019000005其他合成纤维丝束1.5%
5502 再生纤维丝束
5503 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之合成纤维棉
- 55031100009芳香族聚酰胺纤维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31900001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纤维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32000008聚酯纤维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33000006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34000004聚丙烯纤维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39010001供制工业用不织布研磨材料用合成纤维棉1.5%
- 55039090004其他合成纤维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5504 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之再生纤维棉
5505 人造纤维废料(包括下脚、废料及经拉松处理之回收纤维)
5506 已初梳、已精梳或已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之合成纤维棉
- 55061000007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纤维棉,已初梳、已精梳或已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62000005聚酯纤维棉,已初梳、已精梳或已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63000003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已初梳、已精梳或已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64000001聚丙烯纤维棉,已初梳、已精梳或已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 55069000000其他合成纤维棉,已初梳、已精梳或已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者1.5%
5507 已初梳、已精梳或已另行处理以供纺制用之再生纤维棉
5508 不论是否供零售用之人造纤维棉制之缝纫线
5509 非供零售用之合成纤维棉纱(缝纫线除外)
- 55091100003单股纱,含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091200002多股(合股)或粗股纱,含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092100001单股纱,含聚酯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092200000多股(合股)或粗股纱,含聚酯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093100009单股纱,含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093200008多股(合股)或粗股纱,含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094100007其他单股纱,含合成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094200006其他多股(合股)或粗股纱,含合成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095100004其他聚酯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再生纤维棉混制者4%
- 55095200003其他聚酯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4%
- 55095300002其他聚酯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者4%
- 55095900006其他聚酯纤维棉纱4%
- 55096100002其他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4%
- 55096200001其他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者4%
- 55096900004其他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纱4%
- 55099100006其他合成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4%
- 55099200005其他合成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者4%
- 55099900008其他合成纤维棉纱4%
5510 非供零售用之再生纤维棉纱(缝纫线除外)
- 55101100000单股纱,含再生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101200009多股(合股)或粗股纱,含再生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者4%
- 55102000009其他再生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非供零售用者4%
- 55103000007其他再生纤维棉纱,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非供零售用者4%
- 55109000004其他再生纤维棉纱,非供零售用者4%
5511 供零售用之人造纤维棉纱(缝纫线除外)
- 55111000000合成纤维棉纱,含合成纤维重量在85%及以上,供零售用者4%
- 55112000008合成纤维棉纱,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供零售用者4%
- 55113000006再生纤维棉纱,供零售用者4%
5512 含合成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梭织物
- 55121110006含聚酯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本色(未漂白)梭织物7.5%
- 55121120004含聚酯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漂白梭织物10%
- 55121900000含聚酯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其他梭织物10%
- 55122110004含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本色(未漂白)梭织物7.5%
- 55122120002含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漂白梭织物10%
- 55122900008含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其他梭织物10%
- 55129110009含其他合成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本色(未漂白)梭织物7.5%
- 55129120007含其他合成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漂白梭织物10%
- 55129900003含其他合成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之其他梭织物10%
5513 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
- 55131110005本色(未漂白)聚酯纤维棉平纹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7.5%
- 55131120003漂白平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1210004三枚或四枚斜纹本色(未漂白)梭织物,包括破斜纹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7.5%
- 55131220002三枚或四枚斜纹漂白梭织物,包括破斜纹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1310003其他本色(未漂白)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7.5%
- 55131320001其他漂白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1910007其他本色(未漂白)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7.5%
- 55131920005其他漂白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2100005染色平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23100013枚或4枚斜纹染色梭织物,包括破斜纹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2390004其他染色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2900007其他染色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3100003其他聚酯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平纹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39100033枚或4枚斜纹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包括破斜纹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3920001其他聚酯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3990006其他合成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4100001印花平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49100013枚或4枚斜纹印花梭织物,包括破斜纹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4920009其他印花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34990004其他印花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170公克者10%
5514 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
- 55141110004本色(未漂白)平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7.5%
- 55141120002漂白平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1210003本色(未漂白)三枚或四枚斜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包括破斜纹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7.5%
- 55141220001漂白三枚或四枚斜纹梭织物,包括破斜纹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1911005本色(未漂白)其他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7.5%
- 55141919007其他本色(未漂白)其他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7.5%
- 55141921003漂白其他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1929005其他漂白其他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2100004染色平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2200003染色三枚或四枚斜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包括破斜纹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2300002染色其他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2900006染色其他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3010001平纹异色纱织成之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30200093枚或4枚斜纹异色纱织成之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包括破斜纹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3030007其他聚酯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3090004其他合成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4100000印花平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4200009印花三枚或四枚斜纹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包括破斜纹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4300008印花其他聚酯纤维棉梭织物,含聚酯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 55144900002印花其他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含合成纤维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每平方公尺重量超过170公克者10%
5515 其他合成纤维棉梭织物
- 55151110003其他本色(未漂白)聚酯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黏液嫘萦纤维棉混制者7.5%
- 55151190006其他聚酯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黏液嫘萦纤维棉混制者10%
- 55151210002其他本色(未漂白)聚酯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7.5%
- 55151290005其他聚酯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5151310001其他本色(未漂白)聚酯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7.5%
- 55151390004其他聚酯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10%
- 55151910005其他本色(未漂白)聚酯纤维棉梭织物7.5%
- 55151990008其他聚酯纤维棉梭织物10%
- 55152110001其他本色(未漂白)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7.5%
- 55152190004其他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5152210000其他本色(未漂白)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7.5%
- 55152290003其他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10%
- 55152910003其他本色(未漂白)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梭织物7.5%
- 55152990006其他聚丙烯腈或改质聚丙烯腈纤维棉梭织物10%
- 55159110006其他本色(未漂白)合成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7.5%
- 55159190009其他合成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5159921005其他本色(未漂白)合成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7.5%
- 55159929007其他本色(未漂白)合成纤维棉梭织物7.5%
- 55159991000其他合成纤维棉梭织物,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10%
- 55159999002其他合成纤维棉梭织物10%
5516 再生纤维棉梭织物
- 55161110002本色(未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者7.5%
- 55161120000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者10%
- 55161200003染色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者10%
- 55161300002再生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者10%
- 55161400001印花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在85%及以上者10%
- 55162110000本色(未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7.5%
- 55162120008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5162200001染色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5162300000再生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5162400009印花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人造纤维丝混制者10%
- 55163110008本色(未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7.5%
- 55163120006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10%
- 55163200009染色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10%
- 55163300008再生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10%
- 55163400007印花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制者10%
- 55164110006本色(未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者7.5%
- 55164120004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者10%
- 55164200007染色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者10%
- 55164300006再生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者10%
- 55164400005印花再生纤维棉梭织物,含再生纤维棉重量未达85%,主要或单独与棉花混制者10%
- 55169110005其他本色(未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7.5%
- 55169120003其他漂白再生纤维棉梭织物10%
- 55169200006其他染色再生纤维棉梭织物10%
- 55169300005其他再生纤维棉异色纱织成之梭织物10%
- 55169400004其他印花再生纤维棉梭织物10%
税则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栏税率差在哪?
《海关进口税则》总则二把税率分成 3 栏:第一栏适用世界贸易组织会员,或与我国有互惠待遇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第二栏只适用两种情形的「特定」进口货物:特定低度开发、开发中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或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经济合作协议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不能适用前两栏的,才适用第三栏。同时可以适用第一栏与第二栏时,取较低的税率。中国大陆是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原则适用第一栏;第二栏对中国大陆只限 ECFA 早收清单的货品。
本站各章与号列页显示的是第一栏税率。第二栏在税则表内以国别代码标示适用对象,例如「免税 (PA,GT,NI,SV,HN,NZ,SG)」;代码只是税则表上的标示,其中部分协定已停止或终止适用(如尼加拉瓜、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实际适用以关务署公告为准。邮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规定:完税价格超过免税限额时,除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的物品外,按 5% 税率课征关税;但单项或同号列物品合计超过新台币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号列税率课征(总则五;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9 条)。这条 5% 规定的条文只涵盖邮包与旅客,快递货物依各号列税率计算。
常见问题
- 关税:从价税号列是完税价格 × 税率,从量税号列按数量或重量计算(自中国大陆进口原则适用第一栏)。
- 营业税:以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后的金额为税基,由海关代征(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第 41 条);另课货物税或烟酒税的商品,税基还要再加计。
- 推广贸易服务费:法定上限为货品价格万分之 4.25(贸易法第 21 条),现行按完税价格万分之 4 计收,应缴金额未逾新台币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纳税义务人在同一个半年度(1–6 月、7–12 月)内适用免税放行超过 6 次,当期之后的进口就不再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
- 同批快递货物不得拆开分别申报(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4 条)。
- 邮包超过限额时是整笔全额课征,不是只课超出的部分(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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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税法第 3 条:关税之征收及进出口货物税则之分类,除关税法另有规定外,依《海关进口税则》规定;《海关进口税则》另经立法进程制定公布。
- 海关进口税则(全国法规数据库标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总则二税率三栏、总则五邮包零星物品、解释准则一至六。
- 关税法第 21 条与《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实施办法》:进口前申请税则预先审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进口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加计进口税后的数额计算营业税;第 41 条:进口货物营业税由海关代征。
-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8、9、11、12 条:新台币 2,000 元免税、逾额按全额课征、零星物品的定义、同一寄件人同一到达日寄给同一收件人的邮包合并计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适用免税。
- 经济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 号公告:输入少量大陆物品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之规定;同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1 号公告:排除适用的货品项目。
- 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8778 号公告:同批完税价格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半年度内免税放行逾 6 次不适用。
- 财政部关务署《中华民国海关进口税则输出入货品分类表合订本》112 年版总说明:21 类、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于 HS 架构外增订,以及 8 码税则号别、10 码贸易管理及统计分类,再加 1 位检查号码。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输入规定代号表》:输入规定栏空白为「准许(免除签发许可证)」。
使用限制:本页统计由好运器税则库汇总,仅供查找参考;号列归属、适用税率与输入规定以财政部关务署、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及海关核定为准。本页不构成个案税则分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