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感光或电影用品」进口关税多少?79 个号列的税率与输入规定
速答:第 37 章要缴多少关税?
第 37 章「感光或电影用品」共有 79 个税则号列,第一栏税率最常见的是 0%。其中 70 个号列为 0%(占 88.6%),从价税率最高 3.5%。本章号列目前都没有标注输入规定代号,代表贸易管制面免办输入许可证,但仍要依法缴税,也不代表免除其他法规的检验检疫。进口时另依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及货物税、烟酒税等)后的金额课征营业税,小额免税规定见下方常见问题;实际应缴税额以海关核定为准。
第 37 章的号列税率怎么分布?
- 0% 70
- 超过 0% 至 5% 9
- 超过 5% 至 10% 0
- 超过 10% 0
- 从量或其他计税方式 0
依各号列第一栏税率计算,共 79 个号列。数据源:好运器税则库(同步财政部关务署税则数据),2026-09-16 汇总。
第 37 章常见哪些输入规定代号?
输入规定代号标在号列上,代表进口前可能要办的检验、检疫、许可或大陆物品管制。代号可能只涉及号列下的部分商品,请点进号列看完整说明。号列没有代号,代表贸易管制面准许输入、免签发许可证,但不代表免检验检疫或免税。
第 37 章的号列目前都没有标注输入规定代号。
第 37 章有哪些税则号列?
3701 除纸、纸板或纺织品以外,任何材料制成之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照相用版及软片;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之立即冲印组合
- 37011000004X光版及软片,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12000002立即冲印软片,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13000108任何一边超过255毫米之照相制版用PS(Precoated Sensitized)版,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13000206任何一边超过255毫米之照相制版用CTP(Computer to Plate)版,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13000901任何一边超过255毫米之其他版及软片,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19100006其他照相用版及软片,供彩色感光用(多色),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19990009其他照相用版及软片,非供彩色感光用(多色),平面装、感光性、未曝光者0%
3702 除纸、纸板或纺织品以外,任何材料制成之感光性未曝光照相用胶卷;感光性未曝光之立即冲印胶卷
- 37021000003供X光用胶卷,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23110006未剪裁卷筒彩色照相软片(宽35公厘及以上,长800公尺以上)0%
- 37023190009其他无孔,宽度不超过105公厘,彩色感光用胶卷,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23200007其他无孔宽度不超过105公厘之胶卷,附有卤化银乳液,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23900000无孔,宽度不超过105公厘之其他照相用胶卷,感光性、未曝光者0%
- 37024110004印刷或石印版用感光胶卷0%
- 37024120002未剪裁卷筒彩色感光胶卷(长800公尺以上)0%
- 37024190007其他用途无孔卷装彩色感光胶卷,宽度超过610公厘及长度超过200公尺,未曝光者0%
- 37024210003印刷或石印版用感光胶卷0%
- 37024290006其他用途之其他无孔照相用胶卷,宽度超过610公厘及长度超过200公尺,供彩色感光用者除外,未曝光者0%
- 37024310002印刷或石印版用感光胶卷0%
- 37024390005其他用途无孔感光用胶卷,宽度超过610公厘及长度不超过200公尺,未曝光者0%
- 37024410001未剪裁卷筒彩色感光胶卷(宽度超过105公厘但不超过610公厘,长800公尺以上者)0%
- 37024420009印刷或石印版用感光胶卷0%
- 37024490004其他用途无孔感光用胶卷,宽度超过105公厘但不超过610公厘,未曝光者0%
- 37025200208电影软片,宽度不超过16公厘及长度超过14公尺者0%
- 37025200903其他感光用胶卷,宽度不超过16公厘,未曝光者0%
- 37025300001供彩色感光用之其他胶卷,宽度超过16公厘但不超过35公厘及长度不超过30公尺,供幻灯片用,未曝光者0%
- 37025410008电影软片,宽度超过16公厘但不超过35公厘及长度不超过30公尺0%
- 37025490001其他感光用胶卷,宽度超过16公厘,但不超过35公厘及长度不超过30公尺,供幻灯片用者除外,未曝光者0%
- 37025510007电影软片,宽度超过16公厘但不超过35公厘及长度超过30公尺者0%
- 37025590000其他感光用胶卷宽度超过16公厘,但不超过35公厘及长度超过30公尺,供幻灯片用者除外0%
- 37025610006未剪裁卷筒彩色感光胶卷(长800公尺以上)0%
- 37025690009其他感光用胶卷,宽度超过35公厘,未曝光者0%
- 37029600000感光用单色胶卷,宽度不超过35毫米且长度不超过30米,未曝光者0%
- 37029700009感光用单色胶卷,宽度不超过35毫米且长度超过30米,未曝光者0%
- 37029800008感光用单色胶卷,宽度超过35毫米,未曝光者0%
3703 未曝光之感光性照相纸、纸板及纺织品
- 37031010000未剪裁卷筒彩色照相纸(宽130公分,长1000公尺以上)2%
- 37031090003其他未曝光之感光性照相纸,纸板及纺织品宽度超过610公厘卷状包装者2%
- 37032010008其他未曝光之感光纸、纸板及纺织品,供彩色感光用,立即显影者2%
- 37032090001其他未曝光之感光纸、纸板及纺织品,供彩色照相用者2%
- 37039010003未曝光之X光相纸2%
- 37039020001其他未曝光之感光纸、纸板及纺织品,立即显影照相用者2%
- 37039091005其他未曝光之感光性照相纸、纸板2%
- 37039092004其他未曝光之感光性照相纺织品2%
3704 已曝光但未显影之照相版、软片、纸、纸板及纺织品
3705 已曝光及已显影之照相版及软片,电影软片除外
- 37050000100已曝光及已显影之照相版及软片,电影软片除外0%
- 37050000208书籍、文档、报章杂志缩影胶片,已曝光及已显影者0%
- 37050000306单晶粒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多晶粒集成电路、薄膜型集成电路、光集成电路之光罩或网线0%
- 37050000404具有相位漂移之多层光罩0%
- 37050000912其他缩影胶片,已曝光及已显影者0%
- 37050000994其他已曝光及已显影之照相板及软片,电影软片除外0%
3706 已曝光及已显影之电影软片,不论是否并合声带或仅为声带者均在内
- 3706103100235公厘国片正片,第一拷贝0%
- 3706103200135公厘国片正片,第二拷贝0%
- 3706103300035公厘国片正片,第三及以下各拷贝0%
- 3706104000135公厘国片负片0%
- 3706105100735公厘外国片正片,第一拷贝0%
- 3706105200635公厘外国片正片,第二拷贝0%
- 3706105300535公厘外国片正片,第三及以下各拷贝0%
- 3706106000635公厘外国片负片0%
- 3706107100370公厘外国片正片,第一拷贝0%
- 3706107200270公厘外国片正片,第二拷贝0%
- 3706107300170公厘外国片正片,第三及以下各拷贝0%
- 3706108000270公厘外国片负片0%
- 3706109100970公厘国片正片,第一拷贝0%
- 3706109200870公厘国片正片,第二拷贝0%
- 3706109300770公厘国片正片,第三及以下各拷贝0%
- 37061099001其他已曝光及已显影之电影软片,不论是否并含声带或仅为声带者均在内,宽度35公厘或以上者0%
- 370690310058公厘彩色电视频0%
- 3706903200416公厘彩色电视频0%
- 37069039007其他35公厘以下之彩色电视频0%
- 370690410038公厘黑白电视频0%
- 3706904200216公厘黑白电视频0%
- 37069049005其他35公厘以下之黑白电视频0%
- 37069090003其他曝光及已显影之电影软片,不论是否并合声带或仅为声带者均在内,宽度35公厘以下0%
3707 供照相用化学制品(凡立水、胶、接着剂及类似品除外);供照相用之未经混合产品,已作成剂量或零售包装立即可用者
- 37071000008供照相用感光乳液3.5%
- 37079010009供照相用显影剂0%
- 37079020007供照相用定影剂0%
- 37079030005供照相用调色剂0%
- 37079090002其他供照相用化学制品(凡立水、胶、接着剂及类似品除外);供照相用之未经混合产品,已作成剂量或零售包装立即可用者0%
税则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栏税率差在哪?
《海关进口税则》总则二把税率分成 3 栏:第一栏适用世界贸易组织会员,或与我国有互惠待遇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第二栏只适用两种情形的「特定」进口货物:特定低度开发、开发中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或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经济合作协议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货物;不能适用前两栏的,才适用第三栏。同时可以适用第一栏与第二栏时,取较低的税率。中国大陆是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原则适用第一栏;第二栏对中国大陆只限 ECFA 早收清单的货品。
本站各章与号列页显示的是第一栏税率。第二栏在税则表内以国别代码标示适用对象,例如「免税 (PA,GT,NI,SV,HN,NZ,SG)」;代码只是税则表上的标示,其中部分协定已停止或终止适用(如尼加拉瓜、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实际适用以关务署公告为准。邮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规定:完税价格超过免税限额时,除烟酒及实施关税配额的物品外,按 5% 税率课征关税;但单项或同号列物品合计超过新台币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号列税率课征(总则五;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9 条)。这条 5% 规定的条文只涵盖邮包与旅客,快递货物依各号列税率计算。
常见问题
- 关税:从价税号列是完税价格 × 税率,从量税号列按数量或重量计算(自中国大陆进口原则适用第一栏)。
- 营业税:以完税价格加计关税后的金额为税基,由海关代征(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第 41 条);另课货物税或烟酒税的商品,税基还要再加计。
- 推广贸易服务费:法定上限为货品价格万分之 4.25(贸易法第 21 条),现行按完税价格万分之 4 计收,应缴金额未逾新台币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纳税义务人在同一个半年度(1–6 月、7–12 月)内适用免税放行超过 6 次,当期之后的进口就不再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
- 同批快递货物不得拆开分别申报(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4 条)。
- 邮包超过限额时是整笔全额课征,不是只课超出的部分(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8 条)。
本页的法源与数据从哪里来?
- 关税法第 3 条:关税之征收及进出口货物税则之分类,除关税法另有规定外,依《海关进口税则》规定;《海关进口税则》另经立法进程制定公布。
- 海关进口税则(全国法规数据库标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总则二税率三栏、总则五邮包零星物品、解释准则一至六。
- 关税法第 21 条与《进口货物税则预先审核实施办法》:进口前申请税则预先审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 20 条:进口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加计进口税后的数额计算营业税;第 41 条:进口货物营业税由海关代征。
-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第 7、8、9、11、12 条:新台币 2,000 元免税、逾额按全额课征、零星物品的定义、同一寄件人同一到达日寄给同一收件人的邮包合并计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适用免税。
- 经济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 号公告:输入少量大陆物品准许免办输入许可证之规定;同日经贸字第 111046035701 号公告:排除适用的货品项目。
- 财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8778 号公告:同批完税价格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税;财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财关字第 1061011007 号令:半年度内免税放行逾 6 次不适用。
- 财政部关务署《中华民国海关进口税则输出入货品分类表合订本》112 年版总说明:21 类、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于 HS 架构外增订,以及 8 码税则号别、10 码贸易管理及统计分类,再加 1 位检查号码。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输入规定代号表》:输入规定栏空白为「准许(免除签发许可证)」。
使用限制:本页统计由好运器税则库汇总,仅供查找参考;号列归属、适用税率与输入规定以财政部关务署、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及海关核定为准。本页不构成个案税则分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