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第 3 条|知识产权|法|生效中
第 一 章|经济部|v1.0
最后修订: 2002-06-12
本法主管机关为经济部。 前项业务由经济部指定专责机关办理。必要时,得将部分事项委托相关之公益法人或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