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司法警察条例|第 5 条|检察|法|生效中
法务部|v1.0
最后修订: 1980-07-04
区长、乡镇长,或其他依法令关于特定事项得运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职务之人员,就与其职务有关及该特定事项,应受检察官、推事之指挥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