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氟碳化物管理办法|第 5 条|气候变迁|法规|生效中
环境部|v1.0
最后修订: 2025-02-25
自中华民国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氢氟碳化物未经核准不得输入或输出,且限向遵守蒙特娄议定书规定之国家或地区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