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区货物通关管理办法|第 3 条|关务|法规|生效中
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25-05-09
自由港区事业应设置电脑及相关连接设备,以电脑连接或电子数据传输方式处理货物通关、帐务处理及货物控管等有关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