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管理法|第 5 条|国库|法|生效中
第 一 章|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17-12-27
本法所称烟酒业者,为下列三种: 一、烟酒制造业者:指经营烟酒产制之业者。 二、烟酒进口业者:指经营烟酒进口之业者。 三、烟酒贩卖业者:指经营烟酒批发或零售之业者。 本法所定产制,包括制造、分装等有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