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 條|公路|विनियम|लागू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अंतिम संशोधन: 2026-01-30
汽車牌照不得偽造、變造或矇領,並不得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