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用电设备设备规则|第 848 条|能源|法规|生效中
第 七 章/第 一 节|经济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后修订: 2025-05-09
本节用词定义规定如下: 一、充电连接器:指为达到电能转移及信息交换目的,以传导或感应方式耦合电动车充电接口,创建电动车电气连接之配电设备。 二、电动车充电电缆:指为直接提供电动车电能之组件,系由一段可挠电缆及一个充电连接器组成。 三、人员保护系统:指人员保护之配电设备与构造特点结合使用,以保护人员避免遭受电击之系统。 四、电动车充电设备:指为达到于用户配线与电动车间转移能量目的之非接地导线、被接地导线、设备接地导线、电动车充电电缆、附接插头、人员保护系统,及其他配件、配电设备、电源出线口或用电器具。 五、可携式:指可携带至充电位置,且不使用时可车载之电动车充电设备。 六、扣件式:指经过专门设计可在不需使用工具情形下进行拆卸,以重新定位互换、维护或修理之电动车充电设备装设方法。 七、固定式:指使用扣件挂于墙面、立于地面或以其他形式固定,需使用工具始能移除电动车充电设备之装设方法。 八、电动车电力输出设备:指以电动车辆为电源,提供交流三十伏特或直流六十伏特以上电能给车辆外部负载之设备。 九、能源管理系统(EMS):系指利用电子科技 、科学及数据化将用电器具之能源消耗,透过采集、追踪、记录、统计、分析各方面能源数据,集中监视调控及有效管理能源使用率之智能化管理系统。 十、无线充电:指透过一次侧与二次侧设备间电场、磁场或电磁波,以非接触感应式将电能传输至负载。 十一、无线充电电源转换器:指将电能从电网转换成高频输出,以进行无线电力传输之配电设备。 十二、无线充电板:为无线充电系统之一部分,透过非接触式耦合传输电能至电动车之外部设备。 十三、无线充电设备:由无线充电电源转换器及无线充电板组成之设备。此二个设备得为各别之单元,或容纳在同一个箱体中。 十四、无线充电板充电电缆:指无线充电电源转换器与无线充电板之间,承载高频电能及状态信号之多芯屏蔽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