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营业人营业税额计算办法|第 6 条|赋税|法规|生效中
财政部|v1.0
最后修订: 2006-12-21
兼营营业人购买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劳务,应依下列公式计算其应纳营业税额,并同当期营业税额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给付额x征收率x当期不得扣抵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