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术规则建筑构造编|第 4 条|国土管理|法规|生效中
第 一 章/第 一 节|内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后修订: 2023-05-10
本编规定之材料容许应力及基土支承力,如将风力或地震力与垂直载重合并计算时,得依中央主管建筑机关所定相关设计规范规定予以增加。但所得设计结果不得小于仅计算垂直载重之所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