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术规则建筑构造编|第 2 条|国土管理|法规|生效中
第 一 章/第 一 节|内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后修订: 2023-05-10
建筑物构造各构材之强度,须能承受静载重与活载重,并使各部构材之有效强度,不低于本编所规定之设计需要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