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 3-1 条|国土管理|法规|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节|内政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后修订: 2026-02-23
私设通路为单向出口,且长度超过三十五公尺者,应设置汽车回车道;回车道视为该通路之一部份,其设置标准依左列规定: 一、回车道可采用圆形、方形或丁形。 二、通路与回车道交叉口截角长度为四公尺,未达四公尺者以其最大截角长度为准。 三、截角为三角形,应为等腰三角形;截角为圆弧,其截角长度即为该弧之切线长。 前项私设通路宽度在九公尺以上,或通路确因地形无法供车辆通行者,得免设回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