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141090000 其他机器自行车之零件及附件
机器自行车(摩托车):引擎驱动的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税率
- 第一栏(WTO 会员适用,含中国大陆)
- 10%
- 第二栏(FTA/ECFA/特定开发中国家)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栏(不适用第一、二栏者)
- 15%
输入 / 输出规定
出口规定(中国大陆)
- 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国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与电脑保存介质 ③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连带禁止之禁止进境 7 类含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与精神药物。(中国海关总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限制出境 7 项: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为进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别涉及旅客携带、行李与寄递申报;不等于所有商业出口无线电设备都要 SRRC。SRRC 型号核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商业出口是否须许可仍按两用物项技术描述、用途与最终用户判定。(中国海关总署)
-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国邮发〔2016〕107 号):19 类 188 种禁寄物品,集运高风险者:第 4 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打火机)、第 5 类易燃液体(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类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 16 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盗版品、假药)、第 17 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另《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806 号,2025-06-01 施行)要求实名收寄、收寄验视与安全检查。(国家邮政局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个人邮递物品出境限值(寄台湾 800 元人民币):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号(经 2024 年第 176 号修改):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为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是门槛不是免税额度——超出者「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课税;仅邮包内单一不可分割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者例外。另《海关法》第 46 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者一律按货物办理。(中国海关总署)
- 一般出口进程:一般货物出口须办理出口报关(商品编号 10 码)。集运包裹主流走跨境电商 9610「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经营主体须为企业),次之为快件货物类(KJ2 报关单)或邮政 EMS/国际小包。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报即可。(中国海关总署)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中国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中国海关商品编号为 10 码,第 7 码起与台湾税则号别不对应;且官方明订「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并规定「不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许可证」,故不得仅以号列判断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现处于暂停实施期间,实际出口规定以中国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出口规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条之2(禁止出口):毒品、儿童色情、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仿冒/盗版)、不正竞争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关)
- 一般出口进程(関税法):一般货物须办理输出申告并取得输出许可;出口适用消费税免税(0%)。未列于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关(NACCS))
本栏依商品 HS 前 6 码对应日本出口管制类别,仅供参考;军民两用品需经济产业省「该非判定」,实际出口规定以日本官方公告为准。
输入规定(台湾)
无
法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输出入规定以海关公告为准。
官方税则预审案例(共 6 笔)
财政部关务署对下列申报货品的官方税则分类见解,可作为您归列税号的参考:
- 申报货品::电动机车用车身配件(外壳塑料制,未含前,后轮,充电器,电动马达,电瓶,车头,座垫)(2018-02-14)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系电动机器自行车用车身组件,由金属制车架、塑料外壳及灯具组成,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电动机器自行车之零件,依据解释准则一及六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第8714.10.90.00-0号「其他机器自行车之零件及附件」。 材质成分::整车组合明细: T车架(铁)/外观塑料料/灯具占整车30%,手把/仪表板/锁匙开关/座垫/电池/充电器/前轮/后轮(含电动马达/后视镜/脚踏垫/启动器占整车70% 发文文号 107BA0028
- 申报货品::THE MOST AWARDED SIDE CASES SH33(2017-11-03)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THE MOST AWARDED SIDE CASES SH33」,材质为塑料制成品,系设计专用于机器自行车之塑料制行李箱,装于机器自行车座垫后侧,可用于存放物品(如安全帽及手套),非属第17类类注2之排除项目,亦未明确具体列名其他章节,为专用于第8714节机器自行车之附件,依据HS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714.10.90.00-0「其他机器自行车之零件及附件」。 材质成分::塑料 功能用途::置物箱,放置物品用 发文文号 106AA0684
- 申报货品::电动滑板车零组件<支架(含电池)、手把、显示器>组好(2017-08-16)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系已组装之电动滑板车把手组件,由手把、支架(内含电池)、LED灯、电子煞车及电量/速度显示器等部分组成,其主要功能为控制电动滑板车之前进、转向及停止,尚不具有完整电动滑板车之主要特征,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电动滑板车之零件,且非属第17类类注二之排除项目,依据解释准则一及六之规定,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714.10.90.00-0「其他机器自行车之零件及附件」。 材质成分::铝合金 功能用途::进相关零配件来台组装 发文文号 106AA0515
- 申报货品::车身套件组(2017-05-12)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数据及补充说明,系由车架、前避震器、前轮总成、后轮总成及座椅等零件组成之车身套件组,可识别系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机器自行车且未被第十七类注之规定所排除,未具引擎、变速箱总成、离合器总成、发电机总成、汽油箱总成、电池箱总成、车用电脑配电组件、煞车系统及进排气系统等零件,尚不具完整机器自行车之主要特性,属税则第8714节之范畴,依据解释准则一及六之规定,并参酌WCO 48th Session HSCclassification decisions 第15及16项货品分类案例之意旨,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 材质成分::车架+前避震器+前轮总成+后轮总成+座椅 功能用途::钒城车业在台组装机车用 发文文号 106AA0316
- 申报货品::车身套件组(不含前后轮)(2017-05-09) 分类理由::本案货物「车身套件组」,依检附数据及说明,主要构成成份系车架、前避震器及座椅,依据HS解释准则一、六之规定并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714节之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号列8714.10.90.00-0「其他机器自行车之零件及附件」。 材质成分::车架+前避震器+座椅 功能用途::钒城车业在台组装机车用 发文文号 106AA0311
- 申报货品::后轮组(含马达/轮鼓/轮框) 800JOY01、48V800W(2015-11-13) 分类理由::本案货品依检附之文档及说明,系为两轮机动车之零附件,且该两轮机动 车主要用途为载人,参据HS注解对税则第8711节及第8714节诠释,宜归列货品分类 号列第8714.10.90.00-0号 材质成分::铁/磁铁/漆包线 功能用途::两轮机动车驱动用 发文文号 104DA0151
以上为历史预先审核案例,实际税则分类仍以海关核定为准。
主要进口来源国(民国 114)
- 中国大陆 9,087.64 公吨 75.88%
- 越南 2,160.48 公吨 18.04%
- 印度 240.91 公吨 2.01%
- 日本 135.39 公吨 1.13%
- 印尼 125.65 公吨 1.05%
同类税则号列(相关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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